笑死了!早被人批烂了的谬论,白痴居然也好意思拿出来:
第二案例,所谓“绣春囊是薛宝钗的”,此种说法也同样诞妄不堪。熟悉《红楼梦》的读者,都一定不会忘记第73回“痴丫头误拾绣春囊”的情节。对于“痴丫头”(即傻大姐)在“山石背后”所拣到的那个绣春囊,作者似乎并没有直接交代那是谁的东西。这就为那些极端拥林派们进一步地散布诋毁、诬蔑宝钗的言论,留下了空间。怀着对宝钗的刻骨仇恨,这些拥林派们再次展开了奇异的想象。这一回,他们说,那个绣春囊是薛宝钗带进大观园的。但宝钗作为一个未婚姑娘,她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这些拥林派论者于是又想象说,那个绣春囊是宝钗从她哥哥薛蟠那里弄到的。目的是为了把它带进潇湘馆里,以“陷害”黛玉,却“不慎丢失在山石间”。拥林派们自以为通过这么一番主观臆想,便又可以给宝钗增加一条“罪名”。然而,如此的立论,其荒谬甚至比前面提及的“燕窝有毒”论还要让人觉得可笑!因为在曹雪芹的原著中,不仅找不出一条足以支持其观点的依据,相反,依照原著中的具体描写,我们倒可以轻易地找出四条反驳的理由,来证明事情的真相绝不可能是拥林派论者所描绘的那样!
首先,我们看看曹雪芹是如何描绘这个绣春囊的。原文如下:
邢夫人在王夫人处坐了一回,也就往园内散散心来。刚至园门前,只见贾母房内的小丫头子名唤傻大姐的笑嘻嘻走来,手内拿着个花红柳绿的东西,低头一壁瞧着,一壁只管走,不防迎头撞见邢夫人,抬头看见,方才站住。……这丫头也得了这个力,若贾母不唤他时,便入园内来顽耍。今日正在园内掏促织,忽在山石背后得了一个五彩绣香囊,其华丽精致,固是可爱,但上面绣的并非花鸟等物,一面却是两个人赤条条的盘踞相抱,一面是几个字。这痴丫头原不认得是春意,便心下盘算:“敢是两个妖精打架?不然必是两口子相打。”左右猜解不来,正要拿去与贾母看,是以笑嘻嘻的一壁看,一壁走,忽见了邢夫人如此说,便笑道:“太太真个说的巧,真个是狗不识呢。太太请瞧一瞧。”说着,便送过去。(第73回)
通过作者的以上交代,我们可以知道,那个绣春囊乃是一个“五彩绣香囊”,远看它是一个“花红柳绿的东西”,而细看其做工,则“华丽精致”,做的甚是“可爱”。现在问题就出来了,如此一个“华丽精致”,做的甚是“可爱”的“五彩绣香囊”,它会是薛蟠这种人的东西吗?要知道,曹雪芹在书中一再表现的,就是薛蟠的粗俗和粗鲁。在作《女儿酒令》的时候,薛蟠所吟出的,也就是“女儿愁,绣房撺出个大马猴”、“女儿乐,一根鸡巴往里戳”一类的东西。甚至在风月场上,他的粗俗和粗鲁也无处不见。他甚至看不来春宫画,硬是把人家“唐寅”的落款给认作了“庚黄”!就是这么一个即使放到风月欢场上都算是粗鄙而不知雅性的人,他会有那种闲情逸致专门选一个“其华丽精致,固是可爱”的“五彩绣香囊”,来作自己贴身携带的物品吗?那个任情使性惯了的“呆霸王”,什么时候会忽然变得如此讲究“情调”了呢?这难道是可信的吗?大概也只有这些一心诬钗的拥林派论者,才会有那个兴趣把作为粗鄙人的薛蟠与这种“华丽精致”的“五彩绣香囊”给不伦不类地强扭在一起吧!
其次,原著第17回曾经注明,从蘅芜苑到潇湘馆,其间是有便道可通的。原文是:“度过桥去,诸路可通”。对此,脂砚斋还专门注解道:“补四字,细极!不然,后文宝钗来往,则将日日爬山越岭矣。记清此处,则知后文宝玉(宝钗)所行常径,非此处也。”(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按拥林派们的说法,宝钗把那个绣春囊带进来的目的是为了把它弄进潇湘馆,以“陷害”黛玉。但若真是如此,难道宝钗不知道走便道直接去潇湘馆吗?难道她会带着这东西满园里乱转,最后遗落在山石之间?岂不荒唐可笑?!
其三,就算宝钗能按拥林派设计的那样,成功地把绣春囊带进潇湘馆里,她又如何能保证那东西会被家长们发现呢?难道她能未卜先知,预先料到贾府很快会发起一场抄检运动?
最后,再退一步说,即使宝钗能按拥林派设计的那样,成功地把绣春囊带进潇湘馆里,并让家长们发现,进而让她们对黛玉的贞节产生怀疑。但那又能拿黛玉怎样呢?如果黛玉会与某个男人苟合的话,这个男人除了宝玉,还能让人想到是谁?若贾母真的认为黛玉与宝玉做了苟且之事,除了迅速定下二人的姻缘,以保住二人的名节以外,还可能有别的反应吗?要知道,《西厢记》里的张生和崔莺莺就恰恰是因为他们做下了苟且之事,才逼得老夫人不得不同意他们的亲事的。若以此而论,宝钗岂不是更做不成“宝二奶奶”了吗?这难道就是拥林派所谓的用来“陷害”黛玉的“阴谋”?滑稽的是,拥林派们一面将宝钗描绘成曹操一般的老奸巨猾之人,甚至干脆称她为“女曹操”,一面为宝钗设计出来的所谓的“阴谋”,却又是如此地幼稚、蹩脚。这真是“曹公不在梦中,君乃在梦中耳”!此足以为拥林派诸公一笑复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