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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命比人命值钱?徽州宴老板娘被批为富不仁!律师细数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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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钱!谁敢弄我的狗?弄我的狗,就把你的孩子弄死!”
“不就是钱吗?我就是有钱,老子开好几个徽州宴,徽州宴都是我开的。”
“老子有钱,不怕,几千万都赔得起。你孩子的命还没我的狗值钱!”
听到这些话不知你会作何感想?是不是感到很气愤?而就在几日前,安徽蚌埠某小区内,一女子遛狗,狗直接扑倒别人家孩子身上,随后这名女子与孩子家长起了争执,这名女子当场破口大骂,说出了上面的那几句话来。

随后,这段视频在网上被曝光,随即引起了轩然大波。即使在警察赶到,这名女子依然气焰嚣张,当着警察的面说“孩子的命还没我的狗值钱”。随后根据公安机关的警情通报,该携带宠物犬外出未束犬链的女子姓邹,因其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对齐行政拘留四日,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该名女子遛狗未系安全绳,扑倒孩子后气焰嚣张,令网友感到十分气愤。同时,据孩子家长称,这家的狗已经不是第一次扑向孩子了。小区其他业主也说,他们家的狗多次扑倒孩子,已经引起公愤了。

对此,涉事企业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发布致歉信,声称已经开除了当事人,向社会道歉。然而,据广大网友推测,邹姓女子系该企业老板的家人,很有可能就是老板娘。老板娘还有什么开除不开除之说呢?为此,很多在徽州宴订了酒席的人决定退订,据悉,几家徽州宴门前已经排起了长队,人们要求退还定金。甚至有很多网红来到门口直播。
随后,一位自称是邹姓女子外甥的人在网上直播,称自己的二姨(邹姓女子)没有错,如果真的有错,也是错在太有钱了。更是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网友提出疑问,邹姓女的行为,没有错吗?没有违反了哪些法律吗?对此,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图片来自微博
遛狗不拴狗绳,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可见,我国法律要求公民外出携带宠物的,应当系绳,而邹姓女子的行为显然已经违反了上述法条的规定。
用言语威胁他人生命安全,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邹姓女子采取言语方式公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显然违反了该条法律的规定。最终被处以4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实施斗殴行为,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邹姓女子对孩子母亲实施殴打行为,显然违反了该法的规定,最终被处以3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作者:陈嘉豪 工作单位: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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