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见附件2)。其中“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应届毕业生须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如档案已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只须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章),往届毕业生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公章。
“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要求:①统一使用彩色喷墨打印方式,并且要求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填写(除本人签字、签署意见和日期填写外,其它内容严禁手填),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②表格模板以本通知所附模板为准,如字体字号显示不正确,请安装相应字体;③一律使用电子格式照片(近3个月内拍摄的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以WORD插入图片模式插入文档(JPG格式),尺寸大小为恰好填满照片方框(高4.76CM,宽3.8CM),像素不得过低(严禁图像模糊、变形,严禁使用手机自拍大头照),不再使用实物照片粘贴方式。
“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要求:①统一使用彩色喷墨打印方式,并且要求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填写(除本人签字、签署意见和日期填写外,其它内容严禁手填),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②表格模板以本通知所附模板为准,如字体字号显示不正确,请安装相应字体;③一律使用电子格式照片(近3个月内拍摄的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以WORD插入图片模式插入文档(JPG格式),尺寸大小为恰好填满照片方框(高4.76CM,宽3.8CM),像素不得过低(严禁图像模糊、变形,严禁使用手机自拍大头照),不再使用实物照片粘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