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吧 关注:618贴子:1,731
  • 0回复贴,共1

关于加强上海市公交车辆室外候车区域禁烟工作的建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基本情况
吸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根据2012年原卫生部《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吸烟与二手烟暴露通过烟草烟雾中所含的数百种有害物质可以导致包括癌症在内的多种疾病。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数据,在中国,每年超过100万人因为烟草使用死亡,有1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二手烟暴露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重要危险因素。
长期以来,本市公交车站等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等候区域的二手烟暴露现象屡见不鲜。常常会见到有人在等候公交车辆的时候抽烟、以及公交司机在起讫站点候车区域抽烟的现象,候车人群不得不忍受二手烟。截至目前,上海全市公交站点共计2.5万座。公交车站作为公共场所,其数量大、分布广和人群易聚集的特征,使得该区域的二手烟暴露问题成为一种公共健康威胁。
2017年3月1日,经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修正案除了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同时明确规定,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等公共场所室外区域禁止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本市强化控烟综合治理,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公共场所落实了劝阻吸烟的工作人员,全市控烟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成人吸烟率稳步下降。
然而,相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公交车辆室外候车区域的二手烟暴露问题依然凸显。根据2020年5月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发布的本市“游烟”相关市民调查结果显示,经常会遇到“抽游烟”现象的比例达74.5%,而市民遇到“抽游烟”场所中,“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枢纽”高居第三位。
笔者认为,二手烟暴露无安全标准,本市公交车辆室外候车区域的二手烟暴露问题不容忽视,加强该类场所的禁烟工作力度刻不容缓。
二、原因探究
笔者看来,本市公交车辆室外候车区域二手烟暴露现象未能有效缓解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1、公共车站尚未设置禁烟标识和划定禁烟区域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然而,本市公交车站普遍没有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法规规定的禁烟告知责任存在缺口。
此外,《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交车辆室外等候区域缺乏明确划定。以澳门特别行政区为例,澳门不仅在公交站牌设置禁烟标识,而且规定距离标识 10 米内禁烟,具体区域由主管实体在地面划定。
2、依靠现有监管方式力不从心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落实劝阻吸烟人员或者组织劝阻吸烟的志愿者;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也不愿离开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向监管部门举报。
由于公交车站数量庞大,对于场所管理单位而言,采取工作人员驻守现场劝阻的方式存在人手不足的现实问题。
对于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而言,除非举报人或执法人员及时拍摄照片或录影,否则对个体违法吸烟的认定存在争议,违法吸烟者可能以缺乏证据为由而拒绝受罚。
3、市民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认识不充分
近年来,经过本市大力宣传,市民普遍认识到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但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尤其是对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禁烟的认识不够充分。据报道,2019年8月,宝山区一位老伯在公交车站等车时吸烟,同时排队等车的市民王先生上前劝阻,但老伯不听劝阻、继续抽烟,王先生无奈之下拨打电话举报后竟被老伯殴打,事后老伯坚称“上面没有顶,就可以抽烟!”
烟民自认为可以随意在室外的公交车站吸烟,而其他市民也极少有劝阻意识。根据本市“游烟”相关市民调查结果,遭遇“抽游烟”时,有92.4%的市民表示反感,其中认为二手烟有害健康、选择赶紧躲开的占63.4%;只能默默忍受的占26.8%;极少数选择当面指出阻止,或拨打举报电话及通过其他方式间接阻止。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禁烟宣教工作的全面、到位尤为重要。然而,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于今年3月1日发布的2020年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白皮书”,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张贴宣传资料比例较低。
三、对策与建议
为了更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减少烟草烟雾危害,应对本市公交车辆室外候车区域的二手烟暴露情况,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管理权限,建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议在全市公交车站站牌的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12345”投诉电话信息,提示市民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公交车辆室外候车区域吸烟,并在公交车站地面统一划定标明禁烟区域。在公交车辆和公交站点增加张贴禁烟宣传资料数量,向公众普及相关法规条款。
2、通过在公交车站站牌张贴举报二维码等方式,为广大市民通过微信、APP等形式举报个人违法吸烟且不听劝阻的行为提供便利,并鼓励举报人及时上传照片、影像,结合候车亭监控影像,为交通执法机构的查处工作提供证据。
3、交通执法机构按区域分片划块,对应各自执法区域所在的公交站点,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发现有个人违法吸烟行为且不听劝阻的,及时予以处罚。对市民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各类途径举报的线索,交通执法机构要及时落实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在相应时间内予以处理。
4、公交站点日常管理单位组织落实专门的劝阻违法吸烟人员或志愿者,充分利用运营的公交车辆实施对公交车站的日常巡查管理,一旦发现违法吸烟人员,则下车实施劝阻,对不听劝阻也不愿离开禁烟区域的吸烟者,立即进行摄影取证,控制违法人员,并向交通执法机构举报,由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处罚。
5、公交企业要强化对包括公交车司机在内的公交企业员工在禁烟场所吸烟行为的监督规范。


IP属地:上海1楼2021-08-06 14: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