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申报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4、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二、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奖补好处:
1、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对评价为优秀的省工程研究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2、省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及运营所需资金采用多元化原则,以自有资金和社会投资为主。优先支持评价为优秀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参与建设的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专项。
3、鼓励省工程研究中心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申报相关人才政策支持过程中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