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问题
1. 申请多个类别,所需相关人员数量是累加还是按照申 请类别中的最高标准提供?
答:按照最高标准提供即可。
2. 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专业以及职称有什么要
求?
答: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专业应为电力相关专业,
具有相关等级技术任职资格,比如三级承装类申请条件中要 求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分别具有 5 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验,且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技师和高级技师可以作为“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人
员”吗?
答:可以。
4. 电力相关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各类具有初级以上电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以及取得高级技师、技师技能等级等人员。
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主要包括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人员,以及取得由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电力企业等部门单位颁发的电力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
员。
5. “电力相关专业”具体指哪些专业?
答:“电力相关专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电气信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及绝缘技术、继电保护、电力集控运行、输电线路、机电等电力专业;不包括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热工类等其他非电专业。
6. 哪些人员可以兼职?
答:根据 36 号令有关规定,申请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
7. 需要提交各类人员的社保缴纳材料吗?
答:在许可证申请材料中,不要求提交人员的社保缴纳材料。但社保作为申请单位各类专职人员条件的重要支撑, 派出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可通过网络核验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填报的人员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有关要求,派出机构可依法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及 36 号令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