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吉林大学张文圣《论谢林的同一哲学》)
1.康德的先验哲学
康德哲学最为人所熟知的是这种哲学宣称通过其理性批判哲学实现了“哥白尼式的革命”。用简短一句话来概括这个“哥白尼式的革命”就是:认识必须实现由“表象符合对象”到“对象符合表象”的翻转。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通过对知识的产生过程的描述和说明论证了这种翻转的合理性。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目的是探求认识的先天原理,康德把整个认识的最高原理确定为“先验统觉”,实际上就是先验自我。“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作为认识的最高逻辑支撑点统摄全部的认识活动,因此“我们必须把知性的一切使用, 甚至把全部逻辑、并根据逻辑而把先验哲学都归之于这一点,这种能力其实就是知性自身”。统觉的综合统一原理是一切知性使用的最高原理,它不仅是使对象的认识得以可能的最高原理,同时是对象得以可能的最高原理。因为,对象在康德先验哲学中其实就是“在它的概念中-一个给予直观的杂多被结合起来的那种东西",而这个“给与的直观杂多”之所以能“在它的概念中”被结合起来最终源于“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性,也就是说对象的统一性必须建基于自我意识的统一性之上。这样,康德就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把知识奠基于自我与对象的先验联系之上,“先验统觉”或者自我意识是康德真正超越传统哲学的地方。在这种哲学视野下,自我与对象的联系不应该经验的指明,而是应该先验的加以指明。也就是说,自我与对象的某种一致性联系应该作为认识的先天结构被确立起来,而不是通过认识被确立起来。因为,通过“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活动我们可以确 立这样一种信念:表象固有的是统觉的,统觉固有的是表象的。这样,康德就把知识建立在先验自我通过自发性、本原性的活动所构建的对象与自我的先验一致性之上,知识的获得过程与自我建构的活动应该作为同一个过程在哲学中表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说,自我作为主客统一体在康德哲学中就具有了其初步形态。但是,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康德的解决方式是十分令人不满意的。
从总体上看,康德只是把这个本源性、自发性活动的自我看成人作为有限的存在者所必须接受的先天事实,而不是作为这个自我所自身构造出的先天事实。(事实上人的界限是人自我构造后才确定的,如果像康德说的那样“认命”,界限就会受到直观放弃而与可以达到的界限不符,这样就说明康德认的这个“命”是错的,“命”是在不认命之后才能确定的,而这就是经验主义不是先验主义了)因此,自我的构造活动必须受直观所给与的杂多限制,虽然作为本源性的、自发性的活动的自我可以超出直观的界限,但是就客观的知识而言,直观的界限就是自我的界限,实际上就是说以人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这个既定事实所确定的界限。超出这个界限只有以实践自我为基础才可以设想。这样,康德哲学在自我问题上就出现了先验自我与实践自我的分裂,在对象。上导致了现象与物自体的二元对立,这直接导致了康德确立的自我与对象的一致性缺乏根基。这主要是因为对建构出这种一致性联 系的自我活动本身,康德认为是完全无法把握的。这个统一性的自我意识是完全形式化的,它本身只不过可以归结为“我是我”这样一个空洞的表象,尽管它可以伴随所有我的表象而不被其他任何表象所伴随。康德声称“先验统觉"是“诸概念的载体”、是“任何思考的单纯形式”,本身不是一个思想。“先验统觉"虽然是建构知识的最高原理,但是它本身似乎并不参与这种构造,也就是说它不把这种构造看作自身的活动的显现,而是主要通过范畴来实现的,对于“先验统觉”与范畴之间的关系,康德并没有作出合理的演绎。正如黑格尔所批评的那样:“既然我不被诠释为概念,而被诠释为形式的同一,因此意识在它之中的辩证运动就不被诠释为它自己的活动,而是被诠释为在它之内.的:也就是说,对这个我而言,这种运动被诠释为意识对象之中的一种变化”。康德认为,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于笛卡尔的“实体性自我”那种不合法的超越,但是康德的失误也许就在这里。因为在先验哲学视野下,自我恰恰应是被把握为行动而不是实体。康德哲学的这种缺陷被费希特敏锐的洞察到了,建构一种真正先验的自我作为知识的基础,并且对自我的建构机制加以阐明正是费希特哲学的主要宗旨。
1.2费希特的知识学
康德哲学虽然确立了先验自我作为知识的最高原则,并且认为作为知识客观性根据的自我与对象的先验一致性是通过自我的活动建构出来的,但是在康德哲学中这个先验自我并没有被真正先验的对待。更重要的是由于康德的“先验统觉仅仅是“我是我”这样一一个空洞的表象,作为构建这种一致性的本源性、 自发性的自我活动,康德认为完全超出我们可把握的范围。因此,这种一致性只是我们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所必须接受的先天事实,它无法解释更无法说明。“先验统觉"虽然是知识的最高原则但并不是唯一原则,它必须受直观原则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康德哲学中自我虽然是知识的最高原则,但是知识并不是完全从这一原则演绎出来。对于康德的哲学这种结论费希特无法同意。他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开宗明义地提出“我们必须找出人类一- 切知识的绝对第一-的、 无条件的原理”。费希特认为这就是作为纯粹活动的自我的自身设定,全部知识都可以从这个绝对自我演绎出来。费希特认为作为绝对的、无条件的原则的这个自我是绝对的、自设定的行为:“自我由自己所做的设定,是自我的纯粹活动----自我设定自己,而且凭着这个由自己所做的单纯设定,它是(或,它存在);反过来,自我是(或,自我存在着),而且凭着他的单纯存在,它设定它的存在。一它同时既是行动者,又是行动的产物;既是活动着的东西,又是由活动制造出来的东西;行动与事实,两者是一个东西,而且完全是同一个东西”。
费希特的知识学分为理论知识学和实践知识学,理论知识学说明自我如何设定世界,实践知识学说明自我如何由它设定的世界中重返自身。理论知识学的原则是“自我设立自身是受非我限制的”;实践知识学的原则是“自我设立非我是受自我限制的”,整个知识学呈现为自我与非我的“相互限制”并不断超越这种限制回归绝对自我的体系。这样,康德的“物自体”在费希特的知识学中就作为“非我”这一知识的限制而存在,并且这个限制是自我所设立的限制。费希特的知识学相比较康德的批判哲学的而言,最大的贡献在于康德虽然把自我与对象的.先验--致性建立在自我作为本原性、自发性的活动之上,但是康德只是把这一活动当成人作为有限存在者所必须加以接受的事实,而没有对这--建构活动加以演绎,费希特通过自我与非我的相互限制、相互对立并达到更高的统一过程把这种建构活动阐发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康德哲学一系列的二元对立, 把知识的客观性建立在自我之,上并最终阐明了这一点。但是,正像黑格尔所批评的那样,费希特只是达到了自我与对象的主观性统- -:“自我始终是主观的,受一个对立物牵制着的,而自我的实现只是以有限性的方式向前迈进”"。因为,费希特的自我既设定非我又与非我相对立,自我与非我相互限制,原先作为绝对出发点的自我在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中又成为有限的自我了;而且,作为自我设定的非我在费希特的哲学中甚至取得了绝对的地位,取消了非我实际上就是取消了全部.的知识学。因此,费希特哲学形式上是从自我返回自我的体系,但是由于无法解决非我的问题,自我始终是无法返回自身的。由于作为知识的最高原则的绝对自我是绝对的、自发性的设立行动,因此知识虽然产生于自我与非我的相互限制之中,但是作为这个自发性的绝对自我本身是无法被限制的,它在与非我的相互限制中必然显示出回归自身的倾向,因此费希特就把知识表述为--种应当而且永远是一种应当。正像黑格尔所言:“ 关于绝对统一的知识被他理解为对于一个道德进步秩序的信仰”。
总之,无论是康德还是费希特最终都没有把作为主客统一的知识建立起来,因为这种哲学既把知识建立在自我与对象的先验联系之上,又只能在自我与对象的对立中思考知识的基础问题,也就是说这种哲学之所以无法克服对立,恰恰因为这种对立是这种哲学自身建立起来并作为哲学思考的先验性结构而存在的。我们看到谢林哲学就是从这里出发的。
1.康德的先验哲学
康德哲学最为人所熟知的是这种哲学宣称通过其理性批判哲学实现了“哥白尼式的革命”。用简短一句话来概括这个“哥白尼式的革命”就是:认识必须实现由“表象符合对象”到“对象符合表象”的翻转。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通过对知识的产生过程的描述和说明论证了这种翻转的合理性。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目的是探求认识的先天原理,康德把整个认识的最高原理确定为“先验统觉”,实际上就是先验自我。“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作为认识的最高逻辑支撑点统摄全部的认识活动,因此“我们必须把知性的一切使用, 甚至把全部逻辑、并根据逻辑而把先验哲学都归之于这一点,这种能力其实就是知性自身”。统觉的综合统一原理是一切知性使用的最高原理,它不仅是使对象的认识得以可能的最高原理,同时是对象得以可能的最高原理。因为,对象在康德先验哲学中其实就是“在它的概念中-一个给予直观的杂多被结合起来的那种东西",而这个“给与的直观杂多”之所以能“在它的概念中”被结合起来最终源于“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性,也就是说对象的统一性必须建基于自我意识的统一性之上。这样,康德就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把知识奠基于自我与对象的先验联系之上,“先验统觉”或者自我意识是康德真正超越传统哲学的地方。在这种哲学视野下,自我与对象的联系不应该经验的指明,而是应该先验的加以指明。也就是说,自我与对象的某种一致性联系应该作为认识的先天结构被确立起来,而不是通过认识被确立起来。因为,通过“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活动我们可以确 立这样一种信念:表象固有的是统觉的,统觉固有的是表象的。这样,康德就把知识建立在先验自我通过自发性、本原性的活动所构建的对象与自我的先验一致性之上,知识的获得过程与自我建构的活动应该作为同一个过程在哲学中表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说,自我作为主客统一体在康德哲学中就具有了其初步形态。但是,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康德的解决方式是十分令人不满意的。
从总体上看,康德只是把这个本源性、自发性活动的自我看成人作为有限的存在者所必须接受的先天事实,而不是作为这个自我所自身构造出的先天事实。(事实上人的界限是人自我构造后才确定的,如果像康德说的那样“认命”,界限就会受到直观放弃而与可以达到的界限不符,这样就说明康德认的这个“命”是错的,“命”是在不认命之后才能确定的,而这就是经验主义不是先验主义了)因此,自我的构造活动必须受直观所给与的杂多限制,虽然作为本源性的、自发性的活动的自我可以超出直观的界限,但是就客观的知识而言,直观的界限就是自我的界限,实际上就是说以人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这个既定事实所确定的界限。超出这个界限只有以实践自我为基础才可以设想。这样,康德哲学在自我问题上就出现了先验自我与实践自我的分裂,在对象。上导致了现象与物自体的二元对立,这直接导致了康德确立的自我与对象的一致性缺乏根基。这主要是因为对建构出这种一致性联 系的自我活动本身,康德认为是完全无法把握的。这个统一性的自我意识是完全形式化的,它本身只不过可以归结为“我是我”这样一个空洞的表象,尽管它可以伴随所有我的表象而不被其他任何表象所伴随。康德声称“先验统觉"是“诸概念的载体”、是“任何思考的单纯形式”,本身不是一个思想。“先验统觉"虽然是建构知识的最高原理,但是它本身似乎并不参与这种构造,也就是说它不把这种构造看作自身的活动的显现,而是主要通过范畴来实现的,对于“先验统觉”与范畴之间的关系,康德并没有作出合理的演绎。正如黑格尔所批评的那样:“既然我不被诠释为概念,而被诠释为形式的同一,因此意识在它之中的辩证运动就不被诠释为它自己的活动,而是被诠释为在它之内.的:也就是说,对这个我而言,这种运动被诠释为意识对象之中的一种变化”。康德认为,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于笛卡尔的“实体性自我”那种不合法的超越,但是康德的失误也许就在这里。因为在先验哲学视野下,自我恰恰应是被把握为行动而不是实体。康德哲学的这种缺陷被费希特敏锐的洞察到了,建构一种真正先验的自我作为知识的基础,并且对自我的建构机制加以阐明正是费希特哲学的主要宗旨。
1.2费希特的知识学
康德哲学虽然确立了先验自我作为知识的最高原则,并且认为作为知识客观性根据的自我与对象的先验一致性是通过自我的活动建构出来的,但是在康德哲学中这个先验自我并没有被真正先验的对待。更重要的是由于康德的“先验统觉仅仅是“我是我”这样一一个空洞的表象,作为构建这种一致性的本源性、 自发性的自我活动,康德认为完全超出我们可把握的范围。因此,这种一致性只是我们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所必须接受的先天事实,它无法解释更无法说明。“先验统觉"虽然是知识的最高原则但并不是唯一原则,它必须受直观原则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康德哲学中自我虽然是知识的最高原则,但是知识并不是完全从这一原则演绎出来。对于康德的哲学这种结论费希特无法同意。他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开宗明义地提出“我们必须找出人类一- 切知识的绝对第一-的、 无条件的原理”。费希特认为这就是作为纯粹活动的自我的自身设定,全部知识都可以从这个绝对自我演绎出来。费希特认为作为绝对的、无条件的原则的这个自我是绝对的、自设定的行为:“自我由自己所做的设定,是自我的纯粹活动----自我设定自己,而且凭着这个由自己所做的单纯设定,它是(或,它存在);反过来,自我是(或,自我存在着),而且凭着他的单纯存在,它设定它的存在。一它同时既是行动者,又是行动的产物;既是活动着的东西,又是由活动制造出来的东西;行动与事实,两者是一个东西,而且完全是同一个东西”。
费希特的知识学分为理论知识学和实践知识学,理论知识学说明自我如何设定世界,实践知识学说明自我如何由它设定的世界中重返自身。理论知识学的原则是“自我设立自身是受非我限制的”;实践知识学的原则是“自我设立非我是受自我限制的”,整个知识学呈现为自我与非我的“相互限制”并不断超越这种限制回归绝对自我的体系。这样,康德的“物自体”在费希特的知识学中就作为“非我”这一知识的限制而存在,并且这个限制是自我所设立的限制。费希特的知识学相比较康德的批判哲学的而言,最大的贡献在于康德虽然把自我与对象的.先验--致性建立在自我作为本原性、自发性的活动之上,但是康德只是把这一活动当成人作为有限存在者所必须加以接受的事实,而没有对这--建构活动加以演绎,费希特通过自我与非我的相互限制、相互对立并达到更高的统一过程把这种建构活动阐发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康德哲学一系列的二元对立, 把知识的客观性建立在自我之,上并最终阐明了这一点。但是,正像黑格尔所批评的那样,费希特只是达到了自我与对象的主观性统- -:“自我始终是主观的,受一个对立物牵制着的,而自我的实现只是以有限性的方式向前迈进”"。因为,费希特的自我既设定非我又与非我相对立,自我与非我相互限制,原先作为绝对出发点的自我在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中又成为有限的自我了;而且,作为自我设定的非我在费希特的哲学中甚至取得了绝对的地位,取消了非我实际上就是取消了全部.的知识学。因此,费希特哲学形式上是从自我返回自我的体系,但是由于无法解决非我的问题,自我始终是无法返回自身的。由于作为知识的最高原则的绝对自我是绝对的、自发性的设立行动,因此知识虽然产生于自我与非我的相互限制之中,但是作为这个自发性的绝对自我本身是无法被限制的,它在与非我的相互限制中必然显示出回归自身的倾向,因此费希特就把知识表述为--种应当而且永远是一种应当。正像黑格尔所言:“ 关于绝对统一的知识被他理解为对于一个道德进步秩序的信仰”。
总之,无论是康德还是费希特最终都没有把作为主客统一的知识建立起来,因为这种哲学既把知识建立在自我与对象的先验联系之上,又只能在自我与对象的对立中思考知识的基础问题,也就是说这种哲学之所以无法克服对立,恰恰因为这种对立是这种哲学自身建立起来并作为哲学思考的先验性结构而存在的。我们看到谢林哲学就是从这里出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