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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连角色名字都没有的短篇小说,你会觉得它俗不可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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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10-19 10:48回复
      初时相遇,你是骄傲的小孔雀,成天嚷着要找你的前世情人,他是万中无一,举世瞩目的人物。
      你说他手拿擎天之剑,背负遮天之羽,脚踩吞天之兽,身穿补天之衣。
      在你寻找的旅途上,我放不下你的安危,以残破身躯为你遮风挡雨。
      妖魔横行的大地,我如沧海一粟微不足道,重伤垂死不知历经几起,可我忘不掉与你拉勾的约定。
      终于你找到了他,我也完成了约定,即将功成身退的我嘴角微扬为你高兴。
      他果然如你所说是一位盖世豪杰,大名鼎鼎远播四海。
      我与你道别,转身的刹那心却忽然变得空荡荡,但想起你如愿以偿的笑脸,我坚定了离开的信念。
      十年之后,我早已归隐山田。
      当听到你被天下人声讨的时候,我发现心里那道看不见的碎裂如火如荼般的肆虐。
      我拿起锈迹斑斑的长剑,一把火烧掉归田,义无反顾冒天下大不韪为欲救你脱险。
      再次相见,你体无完肤,可依旧不愿离开他的身边。你曾经的天赋被他剥夺的点滴不剩,华发也白迹相间。
      你无怨无悔,我无能为力,你痴笑天注定,我沉默剑不敌。
      三日后,他将顺应民意斩你于道口,他依旧是那个盖世豪杰,而你却不再是那个追梦少女,带着遍体鳞伤香消玉殒。
      那日,烈日当空,道口外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那些人都想看看传言中的厄运女妖长得是什么样子。
      你低垂着头,暴晒在炎日下,一滴接着一滴水滴,滴落在你的膝前,分不清到底是汗水还是泪水。
      但我分得清,你哭了,骄傲如孔雀的你哭了,你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无情的他。
      你憧憬了半生的人,却是要手刃自己的人。
      我横剑在你身前,数日间业已查出真相。你,被他当成了替罪羔羊,他才应是那个罪不可赦之人。
      可说出真相并没有用,你的脸也更加苍白。我放下了锈剑轻拥你入怀,一起迎接死亡的到来。
      人群中向场中扔来石块短剑,背部顿时伤痕累累,我含住鲜血吞咽腹中,一声不吭。
      不多时,周围嘈杂的声音渐渐趋于安静,我以为他终举起了屠刀,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头颅仍未掉落。
      我回首看去,身后被一对炫目的蝴蝶翅膀笼罩。
      是她,一路对我照顾有加的小蝶妖,是她让我明白了人和妖其实本质相同,都有好有坏。也是她让我感受到了冰寒刺骨外尚存的温暖。
      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人和妖的仇恨会把她撕成碎片。
      她对我露出灿烂笑容,一如初时相遇。
      我想起身将她也护于身后,可我却连站起也做不到了。
      她按住我的肩膀,从口中吐出七彩妖丹,强行塞入了我的嘴里。
      与此同时,我的背部竟然同时亮起七彩之色与刚入喉的妖丹遥呼相应。
      当初救我的是你吗?
      忽然脑海里闪过一副画面,拉勾约定时不远处的树后隐现的七彩翅膀。
      失去了妖丹,她的翅膀也黯然失色,包围的人群瞬间将武器刺破单薄的翅膀刺入她的心脏。
      原来我的约定错付了人……
      强烈的痛楚从心底涌出,我的背部胀成两个肉瘤,再而成羽,羽之大呈遮天蔽日。
      乌云聚拢,暮染大地,一声巨吼震天慑地,令世人恐惧的上古异兽饕餮破开人群匍匐在我脚下。
      身上的血迹化为血红晶体爬满全身在无数铭文嵌入下铸成不灭之甲。
      我单手向那神兵台上一招,顿时被鸠占鹊巢的上古神兵落入手中。
      恢复了往昔,我睥睨一切!
      脚下所有生灵无不匍匐颤抖,我伸出食指环指一圈,异兽饕餮瞬间张开巨口向周围吞噬。
      我解开了你的镣铐,将跪地求饶的他抓到你的面前。
      我们曾经的约定到这里便彻底结束了。
      转身小心翼翼抱起失血过多的蝶妖,我不再犹豫,乘风而起……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10-1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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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清起因,经过,结果。有逻辑、有冲突、有方案,有主题。最起码会是个可堪一读的故事。
      没有名字就要利用好代词,最起码让主角能看清表层关系,在一段话之中少出现重复的代词,注意语意的的前后逻辑。文章脉络的清晰比较重要,就算是意识流小说,你也要让人能够感受到什么,而不是杂乱的。那样不太能看下去。
      至于他俗不俗,一看情节套路与否,二看笔力精妙与否,三看角度合适与否。俗不俗看怎么写,不然这世间一切都让一般概括了,一般就是全部吗?如变身小说,无非就是换个身体,新的心理,新的经历,可大家爱看,就要研究爱看什么?自己想看什么?就像我现在要谈一部小说俗不俗,我也只能从共性上去谈,因为我手边没有个性的东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么?就和解放军剿匪策略一样。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10-19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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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先用一段文字概括一下梗概。即倾慕她的我,因为曾经的情感和约定默默守护追寻理想情人的他,却发现她因为他的构陷使其受到世人的厌弃和唾骂。在她被审判赴死时,我因她的泪水而触发了保护的冲动为台下讲明真相,但遭来更多伤害,使我和她陷入死亡的威胁,此时在旅途中一直陪伴自己的小蝶妖舍身救了我,我感悟觉醒发现真爱,了却了与她的缘,故事以我带走小蝶妖结束。
        一个主题姑且可以说是:珍惜身边人
        既然您要问俗不俗的问题,这里就先不谈别的。
        这故事情节如此,俗不俗就可以来说了,那就是这种情节它套路吗?我们看之前的文有没有这样的情节设计,很明显,主角觉醒发现身边真爱的故事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如改编的电视剧《仙剑三》景天和雪见,我也不展开;再主角爱上妖女,其实妖女是白的,这事在小说中少见吗?再主角与前女友付出一切又了却前缘,这事套路吗?现实不也经常发生这种事吗?你可以说他俩不是那种关系,可确实是一段关系,淡化也好,加深也好,程度并不能决定是不是的问题。两个默默守护自己挚爱,在冒险中不断看清,而知天命。这事套路吗?也套路。其实很多小说跳不出套路,不是因为作者能力不行,而是你之前的作者太行了,要新瓶装旧酒,就要给一个精致的新的外壳,可这是短篇小说,你展不开外壳,仍采用被普遍认同的玄/仙幻认知,已被普遍认同的东西在大家的意识里本身就是旧的。所以从套路的新与否来说,你这个俗就是已经既定的了。因为读者从中获取不到新鲜的认知。
        而再从笔力来说俗与不俗,笔力通常代指作者的文学功底,也表现一个作者的生活阅历。一个小说中,让读者在此感受到不俗,不光是华美的文藻堆砌,还有细腻的情感亦或是对生活细致入微的描写与感悟,主要是放的恰当。让读者感受你的笔力,两个方向,要么代入去构建真实,道具场景也好情感也罢。要么脱离,让人敬而远之,但却能更清楚的感到主题。说一下我的结论,短篇小说不适合用来写这种超现实世界的情爱故事。尤其是这种时间跨度长,空间折跃大的画面,读者对此的感受如白水一样寡淡,只是写了他们之间多么复杂的情感,干了多少事,但就是缺乏一种真意在里面。也就容易让读者看戏,他们爱咋咋吧,嗯,是这个情节推动的,嗯,结果是这样,我早就猜到了。要让读者感受到,哦?还能这样写?最起码不会让精神往下就疲惫。一旦他们能非常直接了当的看出你的主题,他们就希望看到的是故事异于自己所想的部分。简而言之,与其说是一篇短篇小说,不如说是一部中长篇网文小说的大纲。即有些骨架了。我想咱高考做阅读的时候看那些小说时,哪个是干干的,全片面没有一句对白。人物的情感立不住,让人感觉到枯燥,这就是俗的来源。而相反方向,让读者无代入,则你的故事要诉说则是更为深刻且隐秘的哲理,这一点更要求作者的理解,这甚至不是看基本哲学书搜集几句哲理名言能解决的,他是真实实感和其超化。这种小说如果你要诉说的哲理是广知的,那就是俗的。
        最后说角度。一个故事,我可以完全套路,也可以没有什么笔力,就用庸俗的认知观来讲述故事。那就从角度出发,什么是角度。即是视角的代换,简单的如这个故事写出来了,我从故事中其他人的视角来丰富我的故事,然后由于个人视角与上帝视角的一与全的不同,来丰富与推敲不同人的认知建立中而产生的差别与对立,这样矛盾的内在冲突也就此而产生,细感更多,则故事也越精彩了,带来多,也就有可能带来新,从而由新而化俗,所以不俗。比如,我写完主角经历的一切后,在把故事的主角转换到经历这件事的台下扔石子的那些人中的某一个,他可能是追杀妖女的卫道者之一,而且每次都参与了与之前主角打斗中,通过第三人的视角来目睹事情大部分的经过,同时把一些细节从这个人所看到的东西来表现出来,让这个人的内心产生复杂的情绪再见证故事的结尾。这样想怎么样呢?比如说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我”其实不是故事的主角,孔乙己才是。但是“我”却最能带来这一切经过最激烈的冲突。很简单的一个事,要评价一个人,是这个人自己对自己的“定性”更有张力,还是别人对“自己”的定性更加客观?所以,如果你是要写短篇小说,这个视角最好要足够新奇。这也就是不落入俗套的一个方法。其实也可以通过反主题来描绘与反衬主题。
        总之,一切要让你的读者感到新颖,他就不会觉得俗。当然这前提先是能讲好一个故事,所以我在楼上的评论中首先强调这一点。
        此外,因为我只阅读了一遍,可能细节不会看得很到位。不过有两处我读下来能明显感受到一点怪异。当然并不是不能这么写,这就是我不了解的东西了。例如:华发也白迹相间。华发,本身指花白的头发,自然里面也有白发混杂,个人感觉语意有点重复。就好像说污水里面混杂着污渍。华这个字已定性了发的色,就像污这个字定义了水的质。再,“顿时被鸠占鹊巢的上古神兵落入手中”,你应该想说这东西本来是我的,但是被反派的他占据,现在重回我手。可我读起来总感觉像是我被上古神兵召入手中了。嗯?加个逗号或补个所属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1-10-1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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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中国香港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1-10-20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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