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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上帝之城》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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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杨老师~
该片又叫《天主之城》,《无主之城》。巴西导演费尔南多-梅尔勒的作品,获得了4项奥斯卡奖。影片开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地点是巴西的里约热内卢,为了安置洪灾中的难民以及贫民,政府建造了大量的低矮民房。并为这片地方起名叫“上帝之城”。该片的葡萄牙语原名叫CidadedeDeus,英文译名CityofGod。讲述的是发生在这座上帝之城中的故事。
震撼!
影片由一把正在磨制的刀开始。然后是一只不愿被做成烧鸡的火鸡。这只火鸡从厨房逃跑了。一个人站出来,高喊:抓住那只鸡!于是一群半大孩子跑出去去抓那只鸡。这没什么奇怪的,开始我也这样认为,但是3秒钟后,我改变了我的想法。因为这群抓鸡的半大孩子几乎人手一把枪!我靠,抓只鸡也要用枪!这是一个什么地方?是地球么?故事讲述的是暴力、贩毒、谋杀。
影片中有一个讲述故事的人,这个人没有参与这些,但是他和影片里的主角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的哥哥Native,就是六十年代上帝之城最有资格的犯罪分子之一。当时的上帝之城最有名的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叫Mortes三人组,Hairy,Snatcher,Native;
Hairy是这个三人组的成员。Hairy有个弟弟叫Benny,Benny有个好朋友叫Kid。
  三个人视犯罪如同吃饭,肆无忌惮的抢劫了一辆满载了液化气的卡车。警察来了就逃跑。打劫结束后,三个人凑到一起,认为这么小打小闹实在是很不爽。
  准备干点大的,当时Benny的朋友Kid也在场,Kid提议不如去打劫一家旅馆。三人组的成员智商真的好差,计谋也和中国的犯罪分子差太远。打劫旅馆这样的主意居然还要一个当时只有10岁左右的孩子给出。
  他们出发了,在旅馆外面让Kid放风。Kid显然不愿意就这么做一个小喽罗。他故意发出警报信号让三人组以为警察来了而后逃掉,他则进到旅馆中杀了所有的人。
  一个10岁(甚至不到)的孩子,杀人后竟然开心的笑了起来。对血腥的嗜好,对暴力带来的刺激,Kid是如此的享受。一个在暴力和血腥中长大的孩子,对暴力和血腥,对犯罪,竟然如此的热衷!旅馆中所有人都被杀了,这样的帐自然记在三人组的头上。
  警察对上帝之城进行了大搜捕,但是警察没有捉到这三个人,因为这三个人不久后都死了,三人组中第一个死掉的是Snatcher,他被一颗莫名其妙的又命中注定的流弹射死。Hairy在逃跑过程中被警察打死,而Native,则在逃跑途中发现了Kid和Benny,他看见这两个小家伙在分一些钱——他不知道那些钱是这些小家伙自己抢来的,他也不知道事实上是Kid杀了旅馆所有的人,他依然认为Kid和Benny是好欺负的孩子。于是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是真正的致命错误,他抢了Benny的钱,结果被Kid开枪打死。
到这里,上帝之城所有老一辈的犯罪分子都送了命,新一代开始取代老一代。Kid就是新一代犯罪分子中的佼佼者。Kid的对权力和地位的急切渴望让他疯狂的杀人,杀人,所有阻碍他成为上帝之城老大的人都要被杀。
  而所有的杀人过程,他都是带着满足的笑容,他是杀人狂魔么?不,他不是,他只是有一个在暴力和血腥中被曲扭的灵魂。真正的杀人狂魔不会用亲自用枪杀人,甚至很少亲自用武器杀人,比如希特勒,比如成吉思汗。当然Kid根本不配和这两个人比较,Kid充其量不过是个心狠手辣的小混混,连阴险都算不上。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单纯的暴力,用枪说话,不爽就杀人,在上帝之城这样种地方,好像只要不杀城外的人,警察就不会来介入。这让我想起之前的一个报导,说美国一个城市一年中的犯罪率上升了90%,而采访城市中的人们,他们似乎对此没有什么明显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所有的犯罪几乎都集中在黑人聚居的贫民区,犯罪率的高低似乎与贫民区以外的世界无关。上帝之城显然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上帝之城里有很多很多和Kid一样,对权力和地位十分渴望的小孩,他们最终被杀,或者取代了前老大的位子。通常他们做不了几天老大就会死掉,因为崇尚暴力的小孩实在太多了。Kid之所以做了一年还要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朋友Benny,Benny虽然是和Kid一起的犯罪分子,但是Benny显然要成熟得多,他和多数人的关系处理的非常好。
  上帝之城的另外一边,有个叫红毛的老大,红毛没有和Kid对着干,红毛只是管理自己的区域,做卖毒品之类的营生。Benny和红毛的关系很好,他一直阻止Kid杀掉红毛独霸上帝之城。因为Benny不像Kid那样,是个没有脑子的暴力狂,Benny知道在上帝之城,独霸意味着早死。
正因为Benny聪明,他也意识到“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准备退出上帝之城,过新的生活。也许从一开始Benny就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一个镜头是Kid在对着一个人开枪,而Benny则站在旁边朝天上开枪——Benny并不崇尚暴力,他更喜欢友好和平的和大家相处。但是进了黑社会,再友好和平,想得个好下场也难。
  最后在Benny要离开的欢送派对上,Benny被人误杀了,说是误杀是因为杀手本来想杀掉Kid,因为Kid实在是太嚣张了。Benny死了,Kid的智商和情商根本无法达到做一个帮派组织老大的要求,他开始抢占红毛的地盘,因为长得丑所以泡妞总是不成功,于是只好硬上,竟然当着一个神枪手的面强奸了这位神枪手的女朋友!(神枪手本来想做个好人,过平静的生活,在Benny活着的时候,你在天堂之城是可以过平静生活的,但是不幸的是Benny死了,只剩下个疯子Kid)这直接导致了神枪手加入红毛的组织,和Kid的组织火拼。(Kid强奸事件应该说是这场火拼的导火索)火拼持续了一年之久,双方开始时候是阵地战,后来改成游击,再后来就是乱打,参战的人员甚至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打,只知道用枪杀对方的人。
他们之所以加入,是因为他们也想有朝一日成为上帝之城的主人。想成为主人也要从基层干起。最后媒体知道了,警察迫于媒体的压力开始插手,但是警察不会真正的抓Kid和红毛,因为警察收受了他们的好处。
  只要Kid和红毛不死,这场火拼难以结束。Kid这个白痴继续硬干(红毛那边也一样),他大量购买军火收买小弟,买军火买到没钱,结果黑吃黑。而那群乌合之众的射击精度之差更使“军费”开销非常大。
  在最后一次用剩余的所有钱贿赂了警察后,Kid破产了。Kid还天真的认为这个时候他可以再从抢劫开始重振旗鼓,他忘了自己已经20岁了,20岁的老大对于上帝之城来说实在是太老了,在一个角落,他被一个叫Shorties的孩子带领的一群半大孩子给杀了。这群孩子同样是带着笑容的看着Kid的死去,兴奋的开始了霸占上帝之城的道路。
比较具有讽刺意义的是,Shorties以及他带领的这群半大孩子手中的枪,都是Kid给的,Kid认为这样会让他们领情,认为Shorties那群半大孩子会帮助他打击红毛的势力。可是Kid这个白痴,他忘了当年他杀死三人组成员Native时候所用的枪,就是三人组成员给他的!他没有领情,枪在上帝之城里的人看来,是个能杀人的工具。没有什么情谊可言,这里的黑帮成员都是癫狂者,是视人命如草芥的癫狂者,是被曲扭了灵魂的癫狂者,和一个癫狂者,还有什么正常的“领情”的概念?Kid死于乱枪之下,下一个镜头是Shorties和他的团伙人手一枪在上帝之城横晃,肆无忌惮的讨论着谁是该杀的人……影片就此结束。
这是一个轮回,半大孩子杀了刚成年的黑帮老大取而代之,然后半大孩子长大成了黑帮老大,再被新出现的半大孩子杀掉……影片中的10年,已经换了三拨老大,以后还会无休止的换下去,如果你生活在上帝之城,你渴望成为拥有上帝之城的最高权力人,那么就你有可能成功或者失败,可是不管你成功或者失败,只要你有这个想法并且开始行动,你就只有死路一条。影片中的Kid看起来就像个疯子,他的情商估计只有5岁左右,他从不考虑后果,只知道要自己想要的,而且做事也没什么花样,只有一个手段,就是——杀。而之前的Mortes三人组和之后的Shorties也差不多。
放在枪支管理极其严格的中国,他们谁也成不了一个有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头目,在中国他们这种人充其量也就是个打手水平。因为他们如果在中国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几乎没什么机会得到枪,即使得到了也无法轻易搞到那么多弹药。即使有弹药也会被中国犯罪分子的阴谋陷害到挂掉。
  比起中国的影片,这部影片更血腥,更深刻,我看过的所有的中国的黑帮片,没有一部有Kid这样一个主角——嗜杀成性,没有脑子,缺乏情义。中国的黑帮片多是突出主角中义气或者守承诺的一面,往往血腥和杀戮只是不得已而为之,比如最出名的《英雄无悔》。另一个特点是主角所在的帮会不会去做什么欺负老人或者贩卖毒品这样“伤阴德”的事情,比如《古惑仔》。
而这个Kid,他的作风给我的感觉就是专门喜欢干些打聋子骂哑巴这些小损外加滥杀无辜这些大损事的人。巴西和中国的文化差异很大,导演的想法也有很大不同的地方。巴西的导演可能认为这样更真实(实际上这电影就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而中国的导演可能认为那样的电影中国人不会喜欢。
  (我的确不喜欢这部电影的风格,但是这不影响我说这是一部好电影)孔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老子的观点是“人之初,性本恶。”我认为,人之初是没有什么善恶的,也就是说人之初没有什么人性,人后天接触到的环境,影响着你的成长。
  而你自己对世界的看法,会影响你的做事风格。比如Kid和Benny。Kid的暴力看似天性,实际上是从成年人那里学来的。
  而Benny的随和显然是他体会到了上帝之城更高级的生存法则。但是对于一部轻喜剧风格的影片,我们终究也不该强求什么,为了娱乐,还是看看吧,真的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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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21-10-20 16: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