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岚渐开,白色的日光穿过天罡罩洒遍二十七天每一个角落,她已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感到他冰凉手指抚上自己脸侧:“你真以为,那些都是好运气?”他是第一次这样同她说话。他从来不曾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也许是人之将死,许多不曾细想的事在心间一瞬通明。可笑她是个神仙,却相信世间有什么好运。被压在锁妖塔下,最疼的时候,她也没有流下泪来,她这一生从未哭过,不是坚强,只因红莲天生便无泪,红莲无泪,心伤泣血。一滴血自她眼角落下,滑过苍白脸颊。她明白这一切,却不知该如何报答,血珠凝成一颗红玉,落在他手中。她张了张口,想尽力把那些话说得完整:“若有……若有来生,三殿下……”她握住他的手:“若有来生……”最后的时刻已至,遍地的红莲瞬间凋零,可那句话却还未来得及说完整。她苍白的手指自他手中滑落,紧闭的眼角还酝了一粒细小的血珠。他低头看着她,良久,将手中红色的玉石放进她冰凉掌心,握紧:“若有来生,你当如何呢,长依。”烦恼海上碧波千尺,漂浮的优昙花次第盛开,白色的花盏在雨幕中飘摇。若有来生。可神仙哪里有什么来生。
第一章01敬元七年的初夏,我从丽川的挽樱山庄回到王都平安城,因太后懿旨,说将我许配给了某位刚打完胜仗的将军,令我即刻回京。两年前离开王都,是因重病修养。那时病得糊里糊涂,第一次出远门,没有别的感想,依稀记得马车禹禹前行,护城河在身后蜿蜒到不可知的远方,苍凉斜阳下青楼和赌场交相辉映,熙熙攘攘遍地是人。两年后重归故里,一路快马加鞭,人居然还是这么的多,而差不多进了城才被告知,一切纯属误会,婚约已经取消。因那位不幸被点名的将军冒死拒了婚,碰巧又是国之栋梁,国家不想失去他,就只好失去我,可能也是国家觉得我脸皮比较厚。不用再急着赶路,这是事情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是已经到家门口,且正赶上一年一度的洪涝,十花楼前积的水足有半人高。而我们回到阔别已久的老家,要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如何把水从楼里舀出去,这真是个令人无法启齿的开头。很难想象,怎么能有这样一个地方,城名平安,但是一年的大部分时候人们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别人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轮到平安城就是春逢沙尘秋逢地震,冬夏两季更是干旱洪水交替进行,但百姓居然还是这么地安居乐业,这也是一个奇迹。而当今皇帝为什么还不肯迁都,是我至今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有些人一辈子不能离开一个地方,有些人一辈子注定流浪,十四岁前我觉得我是前者,并且向往后者的漂泊,感觉那一定很浪漫,十四岁以后我的人生浪漫得没边,因为一直在漂泊,既漂且泊还居无定所,所以人生真是不能想太多……但无论如何,如今我又回到平安城,初衷是回来拒婚,只是比对方慢了一步,抛开所谓客观主观,结果总是好的,纵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的名声,不过名声这东西,一向是你把它看得重它就重,你把它看得轻它就轻。再说为了表达歉意,皇帝还打算给我挑个更好的。当然这多半是唬我,传说原本挑给我的这位将军已是俊杰中的俊杰,比俊杰中的俊杰还要更俊杰的,除了皇帝本尊也想不出什么其他人选,最重要的是皇帝不能容忍你想出其他人选,但这就涉及到一个兄妹不能**的问题,而且他着实理解错了我的意思。回来三天,我才搞清楚拒了我的这位英雄姓甚名谁。连宋。大将军府的大将军连宋。初次听闻,觉得无端耳熟,梨响向我普及他的丰功伟绩,说是少年奇才,十一岁跟随老将军上战场,短短十年战功卓著,一路高升,成为王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将军。但老实说,我这个人无心政事,除了六年前父亲战死的梓衡坡之役记忆深刻外,其他的完全没有印象,连将军的伟大之处,也就不太能发自肺腑地体会。但着实是一个耳熟的名字,抱着脑袋想半天,直到无意间看到梨响袖子里露出来的一角手帕,灵光乍现,才突然想明白。首先记起的是一只手,我生平仅见的最好看的一只手。那是五年前,我十一岁的时候。犹记得,在那个全民向佛的年代里,没事就去佛寺进进香是很流行的一件事。我不信佛,唯一去佛寺的那次是陪太后,结果完事上轿一阵小风刮来,正好吹走我手上没握紧的绣帕。所有流行于民间千古传颂的故事,此时都是绣帕落地,翩翩公子捡起,从此成就一段手帕情缘什么的。但那一天真不知风是在怎么吹,鹅黄色的绣帕在风中几个翻滚直接扑到了不知谁的脸上去,那人抬手很是压抑地把帕子取下来。我本来打算去追,一看这阵势,赶紧掉头钻进了轿子。轿夫已经走了三四步,突然停下来,少年冰冰凉凉的声音在轿子外响起:“姑娘留步。”那正是夏光耀耀,杏子黄时,微微掀起的轿帘下露出的少年的手如上好白瓷,指端修长骨节分明,看上去不失力量,趁着鹅黄的丝帕,却又显出一种玲珑玉致之美,可见一切美的东西都是矛盾的。我端详好一阵,回过神来,本来是想道谢,说出的话却是:“你的手真好看,趁着这张帕子更好看,就把这张丝帕送给你吧。”考虑到当时我只有十一岁,算是童言无忌。对方似乎没想到,顿了顿,低声道:“姑娘,闺阁之物,不好送人的。”话是这么说,也没有执着还给我的意思,又道:“敢问姑娘……”我一想他八成是要问我的名字,贵族小姐的神经终于反应过来,举头三尺有神明,佛门重地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子这样搭话着实冒失,传出去搞不好要被朱槿请家法,但又实在是好奇,考虑良久,无愧于心地回答他:“我叫湮岚,公子呢?”湮岚是王宫里的十四公主,一向最爱找我麻烦。 半天,听见帘外极低的两个字:“连宋。”
第一章01敬元七年的初夏,我从丽川的挽樱山庄回到王都平安城,因太后懿旨,说将我许配给了某位刚打完胜仗的将军,令我即刻回京。两年前离开王都,是因重病修养。那时病得糊里糊涂,第一次出远门,没有别的感想,依稀记得马车禹禹前行,护城河在身后蜿蜒到不可知的远方,苍凉斜阳下青楼和赌场交相辉映,熙熙攘攘遍地是人。两年后重归故里,一路快马加鞭,人居然还是这么的多,而差不多进了城才被告知,一切纯属误会,婚约已经取消。因那位不幸被点名的将军冒死拒了婚,碰巧又是国之栋梁,国家不想失去他,就只好失去我,可能也是国家觉得我脸皮比较厚。不用再急着赶路,这是事情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是已经到家门口,且正赶上一年一度的洪涝,十花楼前积的水足有半人高。而我们回到阔别已久的老家,要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如何把水从楼里舀出去,这真是个令人无法启齿的开头。很难想象,怎么能有这样一个地方,城名平安,但是一年的大部分时候人们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别人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轮到平安城就是春逢沙尘秋逢地震,冬夏两季更是干旱洪水交替进行,但百姓居然还是这么地安居乐业,这也是一个奇迹。而当今皇帝为什么还不肯迁都,是我至今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有些人一辈子不能离开一个地方,有些人一辈子注定流浪,十四岁前我觉得我是前者,并且向往后者的漂泊,感觉那一定很浪漫,十四岁以后我的人生浪漫得没边,因为一直在漂泊,既漂且泊还居无定所,所以人生真是不能想太多……但无论如何,如今我又回到平安城,初衷是回来拒婚,只是比对方慢了一步,抛开所谓客观主观,结果总是好的,纵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的名声,不过名声这东西,一向是你把它看得重它就重,你把它看得轻它就轻。再说为了表达歉意,皇帝还打算给我挑个更好的。当然这多半是唬我,传说原本挑给我的这位将军已是俊杰中的俊杰,比俊杰中的俊杰还要更俊杰的,除了皇帝本尊也想不出什么其他人选,最重要的是皇帝不能容忍你想出其他人选,但这就涉及到一个兄妹不能**的问题,而且他着实理解错了我的意思。回来三天,我才搞清楚拒了我的这位英雄姓甚名谁。连宋。大将军府的大将军连宋。初次听闻,觉得无端耳熟,梨响向我普及他的丰功伟绩,说是少年奇才,十一岁跟随老将军上战场,短短十年战功卓著,一路高升,成为王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将军。但老实说,我这个人无心政事,除了六年前父亲战死的梓衡坡之役记忆深刻外,其他的完全没有印象,连将军的伟大之处,也就不太能发自肺腑地体会。但着实是一个耳熟的名字,抱着脑袋想半天,直到无意间看到梨响袖子里露出来的一角手帕,灵光乍现,才突然想明白。首先记起的是一只手,我生平仅见的最好看的一只手。那是五年前,我十一岁的时候。犹记得,在那个全民向佛的年代里,没事就去佛寺进进香是很流行的一件事。我不信佛,唯一去佛寺的那次是陪太后,结果完事上轿一阵小风刮来,正好吹走我手上没握紧的绣帕。所有流行于民间千古传颂的故事,此时都是绣帕落地,翩翩公子捡起,从此成就一段手帕情缘什么的。但那一天真不知风是在怎么吹,鹅黄色的绣帕在风中几个翻滚直接扑到了不知谁的脸上去,那人抬手很是压抑地把帕子取下来。我本来打算去追,一看这阵势,赶紧掉头钻进了轿子。轿夫已经走了三四步,突然停下来,少年冰冰凉凉的声音在轿子外响起:“姑娘留步。”那正是夏光耀耀,杏子黄时,微微掀起的轿帘下露出的少年的手如上好白瓷,指端修长骨节分明,看上去不失力量,趁着鹅黄的丝帕,却又显出一种玲珑玉致之美,可见一切美的东西都是矛盾的。我端详好一阵,回过神来,本来是想道谢,说出的话却是:“你的手真好看,趁着这张帕子更好看,就把这张丝帕送给你吧。”考虑到当时我只有十一岁,算是童言无忌。对方似乎没想到,顿了顿,低声道:“姑娘,闺阁之物,不好送人的。”话是这么说,也没有执着还给我的意思,又道:“敢问姑娘……”我一想他八成是要问我的名字,贵族小姐的神经终于反应过来,举头三尺有神明,佛门重地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子这样搭话着实冒失,传出去搞不好要被朱槿请家法,但又实在是好奇,考虑良久,无愧于心地回答他:“我叫湮岚,公子呢?”湮岚是王宫里的十四公主,一向最爱找我麻烦。 半天,听见帘外极低的两个字:“连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