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
申报条件:
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
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参训职工通过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及职工个人不能重复享受培训项目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
申报流程:
一、证书查询:
企业职工申报技能提升补贴前,应先登录下列任一网站核查证书信息,确认证书信息已上网: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武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二、网上申报: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武汉市”,进入页面“特色服务”栏,点击“(个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技能提升补贴”中的“个人申报”模块,按要求填报,如实填写手机号和证书信息。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申请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申报;如果不满足申报要求,系统会提示相关原因,点击“确定”,按照提示修正或完善后,可重新申报。
三、撤销申报(如果申报有误且经办机构尚未审核,可撤销申报):
点击“技能提升补贴”目录下的“个人网上申报撤销”,在“待撤销人员列表”中选择拟撤销信息,点击“撤销申报”,系统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方可完成撤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