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材 料
举报人:律所实习人员。手机15500236987。
被举报人:孙长江,沈阳市律协会长,北京大成(沈阳)律所主任。
请求事项
1.依法没收其在企业兼职的非法所得,免去其律协会长职务。
2.对其所在律所处以停业整顿、罚款,对孙长江个人处以罚款。
3.纠正错误考核结论,认定举报人实习考核合格。
举报人:律所实习人员。手机15500236987。
被举报人:孙长江,沈阳市律协会长,北京大成(沈阳)律所主任。
请求事项
1.依法没收其在企业兼职的非法所得,免去其律协会长职务。
2.对其所在律所处以停业整顿、罚款,对孙长江个人处以罚款。
3.纠正错误考核结论,认定举报人实习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