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贯彻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决守牢疫情防线,在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29号)和鄂伦春自治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7、88号)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旗各乡镇要立即排查自11月16日以来有新右旗旅居史和接触史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自11月16日以来,凡有新右旗旅居史抵返我旗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乡镇、社区(村)、派出所报备,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本人虽未到过新右旗,但与新右旗人员有接触史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乡镇、社区(村)、派出所报备,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二、严格管控出入口关。全旗居民要坚持非必要不出旗,鄂伦春自治旗域外人员进入我旗一律劝返,确需途经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中途不得停留。旗内乡镇间最大限度减少流动,确需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我旗与其它旗市区交界相通的乡(镇)道、村道、自然道全部封闭,各乡镇设置2个进出口检查站,村屯设置1个进出口检查站,严禁私自外出,未经检查站出入我旗的人员,视为逃避防疫检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从严管控重点场所。全旗保障居民生产生活必需的粮油蔬菜食品店、生活用品商超、物资供应场所营业时间为9:00—16:00,餐饮场所不得对外营业,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外卖业务,营业时间为6:00—19:00,其他公共营业场所全部关停。私营诊疗机构、个体诊所、村级卫生室、药店,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关停。公共交通全部停运。严禁举办健康讲座、各类培训、会展庆典、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各类聚会活动。
四、严防校园疫情输入。自12月1日起,全旗各幼儿园、托幼机构全部关停,统筹安排线上教学。全旗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对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详细排查,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对于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学生,由各学校统筹安排同步线上教学。
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良好生活习惯,避免人群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行程卡有变化、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人员要主动报备,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鄂伦春自治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637007
阿里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623916
大杨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729919
克一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772037
甘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852031
吉文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932049
乌鲁布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918030
宜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719211
诺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946571
托扎敏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3195606
古里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735176
鄂伦春自治旗疾控中心:0470—5623447
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30日
一、从即日起,全旗各乡镇要立即排查自11月16日以来有新右旗旅居史和接触史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自11月16日以来,凡有新右旗旅居史抵返我旗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乡镇、社区(村)、派出所报备,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本人虽未到过新右旗,但与新右旗人员有接触史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乡镇、社区(村)、派出所报备,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二、严格管控出入口关。全旗居民要坚持非必要不出旗,鄂伦春自治旗域外人员进入我旗一律劝返,确需途经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中途不得停留。旗内乡镇间最大限度减少流动,确需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我旗与其它旗市区交界相通的乡(镇)道、村道、自然道全部封闭,各乡镇设置2个进出口检查站,村屯设置1个进出口检查站,严禁私自外出,未经检查站出入我旗的人员,视为逃避防疫检查,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从严管控重点场所。全旗保障居民生产生活必需的粮油蔬菜食品店、生活用品商超、物资供应场所营业时间为9:00—16:00,餐饮场所不得对外营业,不得提供堂食,可提供外卖业务,营业时间为6:00—19:00,其他公共营业场所全部关停。私营诊疗机构、个体诊所、村级卫生室、药店,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关停。公共交通全部停运。严禁举办健康讲座、各类培训、会展庆典、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各类聚会活动。
四、严防校园疫情输入。自12月1日起,全旗各幼儿园、托幼机构全部关停,统筹安排线上教学。全旗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对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详细排查,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对于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学生,由各学校统筹安排同步线上教学。
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良好生活习惯,避免人群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行程卡有变化、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人员要主动报备,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鄂伦春自治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637007
阿里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623916
大杨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729919
克一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772037
甘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852031
吉文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932049
乌鲁布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918030
宜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719211
诺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946571
托扎敏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3195606
古里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470—5735176
鄂伦春自治旗疾控中心:0470—5623447
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