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洛阳的城市轨道交通分别于2014年、2016年获国家批复,其依据的是已于2018年作废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其中规定“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15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对建设地铁的基本条件要求远低于2018年52号文。而潍坊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于2019年上报国家发改委,必须遵守2018年52号文的相关规定。经反复论证,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潍坊市实际情况,确定将跨座式单轨作为我市轨道交通制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