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在医美维权中,医美机构经常以让维权者去做医疗损害鉴定来确认医疗机构责任为借口来拖延维权人维权,并经常冠冕堂皇地承诺维权者:如果医疗损害鉴定为我的责任,机构马上退款甚至几倍赔偿。那么,医美机构真的有这么坦然去让维权者判定自己的责任吗?本文就一个维权者的真实案例来给大家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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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情况:小A,23岁,四川成都下辖某县人,某制衣厂成衣车间职工,月薪4000元。2021年3月在成都市某医疗美容诊所贷款20000元进行进口硅胶假体+耳软骨隆鼻手术。术后两个月小A鼻头一直红肿歪斜,正面观察鼻头向右倾斜15度以上。2021年5月,小A投诉该医疗美容诊所在辖区的卫健局医政科,要求全额退款并承担后期修复费用。在医政科协调下,双方反复谈判几次,均未达成一致。后该医疗美容诊所拒绝再次谈判,建议小A去做医疗损害鉴定然后起诉诊所,并明确告知小A:如果医疗损害鉴定结果显示是诊所的责任,诊所不仅退款,并承诺承担小A去任何一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鼻修复手术的费用。小A权衡之后认为,自己鼻子红肿、歪斜明显,肯定属于医疗损害。于是联系辖区卫健局医政科,准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恰好此时小A联系到美界大叔,在外面的全面了解和权衡之后,建议小A放弃了医疗损害鉴定,通过病历确认了几个该医疗美容诊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最终,通过医政科的再次协调,医疗美容诊所全额退款并承担了后期鼻部修复费用10000元。
问题一:为什么不建议维权者去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我们先来看医疗损害鉴定的定义: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而根据现行《民法典》,如果需要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责任(退款甚至赔偿),需要由患方举证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且需要证明该过错与医疗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在这里我们注意几个关键的地方:
第一是民事诉讼。也就是说,你做医疗损害鉴定的目的是用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
第二是需要由患方举证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且证明该过错与医疗损害的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简单点儿说就是:你需要自己证明医院在为你的诊疗过程中犯了错,而且是这个错误导致了你最后的不良结果。
那么,你确定要起诉?你起诉后的胜诉几率有多大?你能抓到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犯了什么过错?你用什么证据来证明医院犯了这些过错?如果这些问题你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做医疗损害鉴定的意义在哪里?如果这些你都能拿到了结果,为什么要起诉?医美纠纷的案件审理加上医疗损害鉴定的过程,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而你手里有这些证据和把柄,谈判可能只需要几天。两相权衡,你该如何选择?
案例中的小A,通过美界大叔的建议复印了完整病历。我们从病历中发现两个问题:第一,病历中涉及了一个小项目叫驼峰鼻矫正,这个是门诊部和医院机构才能操作的二级手术项目,该医疗美容诊所是没有该手术资质的;第二,手术操作医生是执业医师而非美容外科主诊医师,小A有证据证明该医生是全程独立操作完成的手术。按照《医疗美容管理办法》规定,非主诊医生在没有主诊医生现场指导下不能独立操作手术项目。凭借这两条内容,在美界大叔的指导下,小A仅通过一轮谈判就拿到了自己期望的退款并得到了修复补偿。
问题二:医美机构为什么建议维权者去做医疗损害鉴定
与美界大叔意见相反,很多医疗美容机构在遭遇顾客维权时,更倾向于让顾客去做医疗鉴定。原因是什么?是医疗美容机构更愿意去让顾客维权吗?当然不是。医疗美容机构愿意甚至推动顾客去做医疗损害鉴定来维权,更多的原因是他们深知医疗损害鉴定并非是有利于顾客维权,相反更有利于医疗美容机构去阻止顾客维权。
首先,与传统医疗服务以治愈病痛为目的相比,由于医疗美容以美化外貌、形体为主要目的,其损害结果一般难以确定。也就是说,顾客眼中的整容失败大部分并没有产生司法意义上的医疗损害,除非是致残、致畸、死亡等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大多不能鉴定为伤残。绝大多数的医美维权者其实仅仅是自以为的“形态不满意”、“与预期不符”,距离真正的医疗损害还相距甚远。当医疗损害鉴定鉴定不出任何结果时,医疗美容机构手里就把握了绝对的主动性。
其次,大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均不受理单方面(一般只有患方才申请单方面鉴定)申请的司法鉴定。更重要的是司法鉴定机构不会对鉴定材料的真伪性进行确认,如果患方提出病历材料有伪造、篡改等情形,鉴定机构一概不予受理,最终无法得出鉴定结论。众所周知,顾客的诊疗材料都在医疗美容机构保存,病历等更是由医疗美容机构单方面来书写制作。一旦病历方面存在问题,医疗损害鉴定结果并不能如实反映客观事实的本身。比如原本的“全麻”改成“局麻”,比如原本的“XX缩小”改为“XX吸脂”等等。因此,除非有重大过失,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损害鉴定没有任何抵触的必要。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医疗损害鉴定得出结论,还涉及到一个责任比例的问题。医疗美容机构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才会承担给到维权人百分之多少的赔偿。而这个承担比例,很大程度上要远远少于顾客缴纳的项目全款。
再次,医疗损害鉴定中还存在一个听证会的程序。听证会可以说是医疗损害鉴定程序中最关键的一个程序,因为这是医患双方充分表达对医疗过程意见的时候,而且也是让鉴定机构能够采纳自己意见的关键时刻。开听证会时,由患方陈述,接着医方陈述(可对患方指控进行答辩),医患双方的陈述主要是陈述之前提交的书面陈述材料,再接着鉴定人提问(主要是对焦点问题提问,以便还原治疗过程),最后鉴定人会做初步点评。那么在这个关键程序中,患方陈述和问答是尤为关键的环节。当患方医疗知识储备不足时,这也是一个最致命的环节,直接会影响鉴定结果。美界大叔曾遇见过一个案例,患方以咨询师聊天记录来说明当天是全麻手术,但医方以手术医生视患者具体情况有权更改手术方案为由,明确指出患者是以局麻方式来进行的手术。当患者提出“手术中无意识”的时候,医方以“为了提升患者手术感受,静脉滴注XXX镇静催眠”轻松反驳。因此,这是一个医方占绝对优势的环节。
第四,医疗美容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拖”。拖到维权人精力无暇,拖到维权人精神崩溃。医疗鉴定需要时间,如果医疗美容机构在整个医疗损害鉴定中持消极态度,整个医疗损害鉴定的过程可能会拉长到几个月。这还仅仅是医疗损害鉴定的时间,如果鉴定结果用于民事诉讼中,诉讼过程更加漫长。2020年5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2015—2019年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司法审判白皮书》。几年中,该法院共受理医疗美容纠纷案件94件,平均审理周期是212天,超过一年以上的是16件;那么更关键的问题来了,比如案例中的小A,她能顶着一个歪鼻子坚持几个月?身边人的指指点点、陌生人的奇异目光,都会逼着她精神焦虑,甚至是精神崩溃。
最后,还有一个费用问题。在维权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很多医美纠纷的维权者和案例中小A的情况是类似的:在熟人或者美容院老板的频繁洗脑下,依靠贷款来做了医美项目。正是这些医美贷款,让维权人本就不富裕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而医疗损害鉴定的费用大部分都是10000万起步,在胜诉之前,这个费用需要维权人来预先支付。那么,这个钱从何而来?万一诉讼失败,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写在最后
2021年8月,人民日报一篇题为《医美维权,为何难上加难?》的文章指出:“由于医美的特殊性,很多整形失败者在维权时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等问题;因为缺乏配套法律法规,在各地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就纠纷索赔问题适用哪部法律还存在争议。”
从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出:医美维权难,不仅仅是求美者和医疗美容机构之间存在着问题,更甚至于目前法律法规在这方面仍然存在缺乏甚至缺失。而医疗损害鉴定,仅仅是医疗美容纠纷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鉴定过程难、鉴定结果难、鉴定责任更难。因此,美界大叔一直以来秉承的一个原则就是:除非出现明显伤残,不推荐医美维权人去做医疗损害鉴定。相比之下,通过病历还原整个诊疗过程,并找出医疗美容机构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的问题和过错,以此作为跟医疗美容机构谈判的砝码,最后通过谈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条路,似乎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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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情况:小A,23岁,四川成都下辖某县人,某制衣厂成衣车间职工,月薪4000元。2021年3月在成都市某医疗美容诊所贷款20000元进行进口硅胶假体+耳软骨隆鼻手术。术后两个月小A鼻头一直红肿歪斜,正面观察鼻头向右倾斜15度以上。2021年5月,小A投诉该医疗美容诊所在辖区的卫健局医政科,要求全额退款并承担后期修复费用。在医政科协调下,双方反复谈判几次,均未达成一致。后该医疗美容诊所拒绝再次谈判,建议小A去做医疗损害鉴定然后起诉诊所,并明确告知小A:如果医疗损害鉴定结果显示是诊所的责任,诊所不仅退款,并承诺承担小A去任何一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鼻修复手术的费用。小A权衡之后认为,自己鼻子红肿、歪斜明显,肯定属于医疗损害。于是联系辖区卫健局医政科,准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恰好此时小A联系到美界大叔,在外面的全面了解和权衡之后,建议小A放弃了医疗损害鉴定,通过病历确认了几个该医疗美容诊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最终,通过医政科的再次协调,医疗美容诊所全额退款并承担了后期鼻部修复费用10000元。
问题一:为什么不建议维权者去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我们先来看医疗损害鉴定的定义: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而根据现行《民法典》,如果需要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责任(退款甚至赔偿),需要由患方举证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且需要证明该过错与医疗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在这里我们注意几个关键的地方:
第一是民事诉讼。也就是说,你做医疗损害鉴定的目的是用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
第二是需要由患方举证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且证明该过错与医疗损害的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简单点儿说就是:你需要自己证明医院在为你的诊疗过程中犯了错,而且是这个错误导致了你最后的不良结果。
那么,你确定要起诉?你起诉后的胜诉几率有多大?你能抓到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犯了什么过错?你用什么证据来证明医院犯了这些过错?如果这些问题你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做医疗损害鉴定的意义在哪里?如果这些你都能拿到了结果,为什么要起诉?医美纠纷的案件审理加上医疗损害鉴定的过程,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而你手里有这些证据和把柄,谈判可能只需要几天。两相权衡,你该如何选择?
案例中的小A,通过美界大叔的建议复印了完整病历。我们从病历中发现两个问题:第一,病历中涉及了一个小项目叫驼峰鼻矫正,这个是门诊部和医院机构才能操作的二级手术项目,该医疗美容诊所是没有该手术资质的;第二,手术操作医生是执业医师而非美容外科主诊医师,小A有证据证明该医生是全程独立操作完成的手术。按照《医疗美容管理办法》规定,非主诊医生在没有主诊医生现场指导下不能独立操作手术项目。凭借这两条内容,在美界大叔的指导下,小A仅通过一轮谈判就拿到了自己期望的退款并得到了修复补偿。
问题二:医美机构为什么建议维权者去做医疗损害鉴定
与美界大叔意见相反,很多医疗美容机构在遭遇顾客维权时,更倾向于让顾客去做医疗鉴定。原因是什么?是医疗美容机构更愿意去让顾客维权吗?当然不是。医疗美容机构愿意甚至推动顾客去做医疗损害鉴定来维权,更多的原因是他们深知医疗损害鉴定并非是有利于顾客维权,相反更有利于医疗美容机构去阻止顾客维权。
首先,与传统医疗服务以治愈病痛为目的相比,由于医疗美容以美化外貌、形体为主要目的,其损害结果一般难以确定。也就是说,顾客眼中的整容失败大部分并没有产生司法意义上的医疗损害,除非是致残、致畸、死亡等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大多不能鉴定为伤残。绝大多数的医美维权者其实仅仅是自以为的“形态不满意”、“与预期不符”,距离真正的医疗损害还相距甚远。当医疗损害鉴定鉴定不出任何结果时,医疗美容机构手里就把握了绝对的主动性。
其次,大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均不受理单方面(一般只有患方才申请单方面鉴定)申请的司法鉴定。更重要的是司法鉴定机构不会对鉴定材料的真伪性进行确认,如果患方提出病历材料有伪造、篡改等情形,鉴定机构一概不予受理,最终无法得出鉴定结论。众所周知,顾客的诊疗材料都在医疗美容机构保存,病历等更是由医疗美容机构单方面来书写制作。一旦病历方面存在问题,医疗损害鉴定结果并不能如实反映客观事实的本身。比如原本的“全麻”改成“局麻”,比如原本的“XX缩小”改为“XX吸脂”等等。因此,除非有重大过失,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损害鉴定没有任何抵触的必要。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医疗损害鉴定得出结论,还涉及到一个责任比例的问题。医疗美容机构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才会承担给到维权人百分之多少的赔偿。而这个承担比例,很大程度上要远远少于顾客缴纳的项目全款。
再次,医疗损害鉴定中还存在一个听证会的程序。听证会可以说是医疗损害鉴定程序中最关键的一个程序,因为这是医患双方充分表达对医疗过程意见的时候,而且也是让鉴定机构能够采纳自己意见的关键时刻。开听证会时,由患方陈述,接着医方陈述(可对患方指控进行答辩),医患双方的陈述主要是陈述之前提交的书面陈述材料,再接着鉴定人提问(主要是对焦点问题提问,以便还原治疗过程),最后鉴定人会做初步点评。那么在这个关键程序中,患方陈述和问答是尤为关键的环节。当患方医疗知识储备不足时,这也是一个最致命的环节,直接会影响鉴定结果。美界大叔曾遇见过一个案例,患方以咨询师聊天记录来说明当天是全麻手术,但医方以手术医生视患者具体情况有权更改手术方案为由,明确指出患者是以局麻方式来进行的手术。当患者提出“手术中无意识”的时候,医方以“为了提升患者手术感受,静脉滴注XXX镇静催眠”轻松反驳。因此,这是一个医方占绝对优势的环节。
第四,医疗美容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拖”。拖到维权人精力无暇,拖到维权人精神崩溃。医疗鉴定需要时间,如果医疗美容机构在整个医疗损害鉴定中持消极态度,整个医疗损害鉴定的过程可能会拉长到几个月。这还仅仅是医疗损害鉴定的时间,如果鉴定结果用于民事诉讼中,诉讼过程更加漫长。2020年5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2015—2019年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司法审判白皮书》。几年中,该法院共受理医疗美容纠纷案件94件,平均审理周期是212天,超过一年以上的是16件;那么更关键的问题来了,比如案例中的小A,她能顶着一个歪鼻子坚持几个月?身边人的指指点点、陌生人的奇异目光,都会逼着她精神焦虑,甚至是精神崩溃。
最后,还有一个费用问题。在维权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很多医美纠纷的维权者和案例中小A的情况是类似的:在熟人或者美容院老板的频繁洗脑下,依靠贷款来做了医美项目。正是这些医美贷款,让维权人本就不富裕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而医疗损害鉴定的费用大部分都是10000万起步,在胜诉之前,这个费用需要维权人来预先支付。那么,这个钱从何而来?万一诉讼失败,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写在最后
2021年8月,人民日报一篇题为《医美维权,为何难上加难?》的文章指出:“由于医美的特殊性,很多整形失败者在维权时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等问题;因为缺乏配套法律法规,在各地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就纠纷索赔问题适用哪部法律还存在争议。”
从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出:医美维权难,不仅仅是求美者和医疗美容机构之间存在着问题,更甚至于目前法律法规在这方面仍然存在缺乏甚至缺失。而医疗损害鉴定,仅仅是医疗美容纠纷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鉴定过程难、鉴定结果难、鉴定责任更难。因此,美界大叔一直以来秉承的一个原则就是:除非出现明显伤残,不推荐医美维权人去做医疗损害鉴定。相比之下,通过病历还原整个诊疗过程,并找出医疗美容机构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的问题和过错,以此作为跟医疗美容机构谈判的砝码,最后通过谈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条路,似乎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