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对出租车运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召开价格听证会基础上,经市政府2021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集宁地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运价与车用燃料价格实行联动机制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车运价
(一) 起步价和公里租价:起步价为6元/2公里,超过2公里每公里1.5元;
(二) 空驶费:单程载客6公里以上每公里2元;
(三) 夜间行驶费:晚21时至次日5时,起步价2公里以内(含2公里)6元;超过2公里后每公里为2元,超过6公里每公里2.5元;
(四) 等候费:每次等候时间5分钟以内(含5分钟)免收停车等候费,超过5分钟后,每等候5分钟加收1元,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费。
(五) 过路过桥费:通过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收费公路、桥梁、隧道所发生的通行费,均由司机向乘客实行代收代缴。
二、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一)基本原则: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燃料价格实行联动,运价随车用燃料价格涨跌作同向调整。
(二)联动办法:以现行车用燃料价格为基准价格,今后当燃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到一定程度并稳定三个月,启动联动机制,由交通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出租汽车起步价不变,车公里上调或者降低,夜行费、等时费、空驶费按比例相应调整的原则,报经市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发布后执行,不再履行听证程序。
(三)联动周期:为避免巡游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实行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调整后运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在出租车计价器调校期间,已调表的执行新价格,未调表的执行原价格。相关部门及时监督更换明码标价公示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一、出租车运价
(一) 起步价和公里租价:起步价为6元/2公里,超过2公里每公里1.5元;
(二) 空驶费:单程载客6公里以上每公里2元;
(三) 夜间行驶费:晚21时至次日5时,起步价2公里以内(含2公里)6元;超过2公里后每公里为2元,超过6公里每公里2.5元;
(四) 等候费:每次等候时间5分钟以内(含5分钟)免收停车等候费,超过5分钟后,每等候5分钟加收1元,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费。
(五) 过路过桥费:通过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收费公路、桥梁、隧道所发生的通行费,均由司机向乘客实行代收代缴。
二、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一)基本原则: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燃料价格实行联动,运价随车用燃料价格涨跌作同向调整。
(二)联动办法:以现行车用燃料价格为基准价格,今后当燃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到一定程度并稳定三个月,启动联动机制,由交通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出租汽车起步价不变,车公里上调或者降低,夜行费、等时费、空驶费按比例相应调整的原则,报经市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发布后执行,不再履行听证程序。
(三)联动周期:为避免巡游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实行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调整后运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在出租车计价器调校期间,已调表的执行新价格,未调表的执行原价格。相关部门及时监督更换明码标价公示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