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众所周知,推理小说被认为是“只能读一次的作品”,也有说法“推理小说就是欺诈的文学”。可以说大部分推理作品的价值都在于揭开谜底的那一瞬间:所有的线索与伏笔被作者一一点破,所有的诡计与谜团被侦探完全瓦解,所有的困扰疑惑都彻底灰飞烟灭,至少在读者们看来是这样。
也有许多推理作品,它们被读者认为具有重读一遍的价值。有的是角色厨,有的是阅读习惯使然,但更多的读者是不甘心被骗的这么惨:在看到作品结尾,发出“啊?”
的声音后,他们急切地向前翻书,想知道自己在哪被骗了。但也有一类作品,是因为读者初见与读者知道真相后重读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比如e17,r11,混沌之子等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