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胎儿生命权益的法律保护》,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时间:2014-04
作者:时鹏
(1)胎儿是生物的“人”
早在一百年前,现化医学的研巧成果就推翻了胎儿作为母亲身体一部分的观点。脏胎的主体性形成于人类的菁子与卵细胞的结舍,在菁子和卵细胞结合后的很短的时间内,父母DNA的单倍染色体就开始融合,构成完整的双倍染色体,这时孩子的所有特性都被确定下来。因此,作为从受菁卵开始的胎儿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这点在科学界凡乎没有任何争议。那种认为“胎儿不是亻”的说法,实际上是混淆了生物学上的“人”和其他学科意义上的“人”的概念。
时间:2014-04
作者:时鹏
(1)胎儿是生物的“人”
早在一百年前,现化医学的研巧成果就推翻了胎儿作为母亲身体一部分的观点。脏胎的主体性形成于人类的菁子与卵细胞的结舍,在菁子和卵细胞结合后的很短的时间内,父母DNA的单倍染色体就开始融合,构成完整的双倍染色体,这时孩子的所有特性都被确定下来。因此,作为从受菁卵开始的胎儿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这点在科学界凡乎没有任何争议。那种认为“胎儿不是亻”的说法,实际上是混淆了生物学上的“人”和其他学科意义上的“人”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