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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不必“古已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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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的主要目的不就是为了方便日常使用,同时规范汉字吗?做到易读、易写,同时尽量兼顾美观就够了。
比如源,其实简化成沅也没什么,还有停和仃也是。但情的二简我觉得就不好。
对于书法,那本来就不只是简化字的事。就算清朝写的是楷书,也不会妨碍隶、篆书法的发展。
至于说简化字严重破坏了中华文化精华的传承,如果连文言文都不学、连书法都不学、甚至连繁体怎么写的都不学,那根本就不配谈对中华文化的破坏。如果学过后就会发现,中华文化的精髓是那个爱字中间的一个心吗?明显不是,就算多一个心清朝也败给了列强,就算少个心当代中国也是列强不敢肆意欺侮的大国。中华文化的精髓在于前人用文字表达出的思想、经验等,而不是表达自己思想的工具。唯心点,不如说正是因为“心不丢”,导致了天朝上国顽固之心害了中华民族的发展。
所以,我认为,简化字的定位就是方便易写的工具,既然这样,就不必要也不需要以“古已有之”来为自己正名。在古汉语领域和书法领域,传承字形(包括所有篆、隶、异体、繁体)的意义是公认的。“古已有之”在这一领域也才有它的真正意义。相同地,简化字在实用方面的意义也是不可否认的,但“古已有之”在实用方面倒没什么太大意义。


IP属地:陕西1楼2022-03-06 10: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