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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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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发冲冠,
凭栏处、
潇潇雨歇。
抬望眼,
仰天长啸,
壮怀激烈。
当时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领导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第三十六条 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一)免去现任领导职务; (二)责令辞去领导职务; (三)降职。《公务员考核规定》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二)同第十八条第二点(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016年10月,辽宁省鞍山市纪委查实,郭某某任铁西区纪委书记的5年期间,违规使用公车(2016年10月,因此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不是红红脸、出出汗或批评教育),郭某某作为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区纪委书记,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带头违纪情形恶劣,情节严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5-01 08:15回复
    郭某某调离基层单位还可以晋级吗?
    3、2016年11月、2017年1月至2月、2017年6月至今,我就相关问题(包括新问题,查出的郭某某任铁西区纪委书记期间,发生暂扣款239万余元、收缴违纪款236万余元、返还暂扣款2.84万余元,与我掌握的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出入,我请求核对明细,以进一步提供详细线索,严惩党内硕鼠。另,收缴的违纪款是否上缴财政、是否开据正规收据、如何使用、为何没有孳息等等?都未调查!!!)不断向纪委等部门反应,至今尚未有结论,在一直被实名举报,未向举报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反馈答复的情况下(可能有的问题还未开展调查)其可以晋级吗?
    特殊说明:2017年12月21日以来,我进行网络实名举报时发现,相关单位网站数据无法提交。
    4、依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郭某某办公室殴打下属问题,在公安调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我请求纪委正式展开调查,目前也尚未有结论。
    5、2015年12月市组织部考核期间,为了顺利升官,郭某某瞒报打人案情,欺骗组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也未处理?
    诸多问题,调查不清或不处理,即使处理也是避重就轻,难道是为他晋升职级铺路(目前看是肯定的了)?为他的仕途扫清阻碍?是否可以预见不久郭将利用“圈子”、依靠“山头”,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再一次迎来提拔?
    (五)、欺骗组织问题:2015年12月市组织部考核期间,为了升官,郭某某瞒报打人案情,欺骗组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为什么不处理?
    (六)、其他问题:郭某某任铁西区纪委书记后期,认为党报无用,停止给下属定阅党报。并且不按规定传达、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作出的决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为了自己的仕途、影响力,排斥异已;对抗组织审查……等等问题,对区纪委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国家的各项政策(顶层设计)确定后,干部的正确执行力就是决定性因素。政策决不应被走样、打折,更不应被截胡。
    治理国家靠法律,治理党员靠党纪,一个肆意践踏党纪国法的纪委书记靠什么治理?郭的背后是一股什么势力?
    二、提出诉求
    “人微言轻”,今天看来这四个字真是充满了讽刺。鉴于以上情况,我提出如下诉求:
    1、将以上六点问题深入调查,必须给出合理公正处理,并请求组织对举报人给以负责的答复。
    2、依法及早严肃处理郭某某,并且要求他要给予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赔偿,并保障我今后由此伤害带来的相关费用。组织上要保证我的人身、工作、生活受保护。
    3、郭某某做为市管干部,我请求面见市纪委书记,当面将事情的详细经过原原本本的汇报(也可以当着领导的面和郭某某直接对质或进行听证)。恳请领导不要只听单方面的片面之词,也听听被害人我所掌握的情况和意见。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始终认为谁都没有天马行空、为所欲为的权力。我一直认为在我们党内,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耍特权“灯下黑”、搞变通从轻处理,决不允许违纪违法后以任何理由逃避党纪国法制裁。请不要让郭某某的自欺欺人象安徒生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那样,各种说辞与借口成为他的新装,赤条条的对抗组织审查,最终演变成一种“灰辉”效应。
    工作的原因,举报我见过很多,而今天才知道这条路有多难走,有多荆棘。恳请社会舆论监督,领导重视。请关注新浪博客“挨打哥的春天在哪里”,有新进展随时更新。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2-05-02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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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一个污染严重的地方,靠着鞍钢才能发展起来,跟辽阳和了得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05-0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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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 嘚嘚以嘚嘚-上头啦(3)
        2022年3月15日下午2:40,区信访局长及组织部科员(是2022年3月7日与我谈话的组织部科员。今天与我谈话中说到其工资关系在办事处,信访局长又说他现在是我信访局的人。我懵了)找我去谈话。其他疑问因各方面原因这里仍旧就不一一列举(还是那句话请组织调查我全力配合,但一定要交办给有办理权限、属于职责范围内并且无利益冲突的部门和人员办理),我这里依旧只谈三点:
        1、让我“人别钻角尖”“出了问题咱就得认”“别和组织较劲”。问一下,什么叫知错必改?为什么要颁布国家赔偿法?我国每年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行政赔偿案件?有问题不想怎么解决问题、改正问题,反而让受害者认命。难道我所在的地方组织成了“皇权”不能讲理,只能惟命是从。即使封建王朝还要对外宣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比封建王朝还不如?请把奴性收起来。同组织较劲?不用给我上纲上线,是组织还是某些人的“小圈子”。
        2、提出“离开纪委与现在差多钱工资”“安排别的工作不也一样,都是共产党的事业,我建议你别回纪委”“给你恢复新的工作岗位,给你工资待遇补齐,你有什么抬不起头的”。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难道我提出撤销错误的处理决定不对?纠正错误不对?恕我直言,你可以侮辱我,但不能侮辱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人格与尊严,更不能贬低纪检工作。在为我自己的同时更是为了党的事业及全国几十万战斗在反腐倡廉战线的纪检监察干部,以便他们安心工作,让他们的后脊梁不至于发凉,不至于哪天突然被人卸磨杀驴(并且是在违反法纪的情况下!)。为了防止类式问题再次发生,必须撤销错误的处理决定!必须要个说法!党纪国法不是儿戏!法纪不是用来践踏的!
        3、提出“你的事市纪委有意见”“是不是调查你没有结论”“你当市纪委领导这种情况能不能让你回来(指我回纪委工作)”我指出当初区纪委的“灯下黑”难道错了?为什么当初违规并且在没有法定事由,不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将我免职、调离?而且按照区里有关领导所说“市纪委有关领导还不准我回区纪委工作,不准撤销对我的错误处理决定”;将我免职、调离的原因、依据、证据一直对我瞒着(之前提出来的原因都被我用事实推翻);舆情对象调查舆情(自己查自己)等等问题。到底是市纪委有关领导瞎指挥、乱插手,还是有人扯虎皮拉大旗。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犯错要改;没上过学的人、监狱里的犯人都知道要按照程序、规定办事......德不配位。
        送给某些人一句话“不要靠肆无忌惮的压榨下层,从而凸显自己往上爬”,人都要脸的吧?脸呢?还要脸吗?说一句俗语不是骂人请不要对号入座“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唉 嘚嘚以嘚嘚-上头啦(4)
        2022年3月22日下午5:00,区信访局长及组织部科员再次找我去谈话,他们的主要想法是将我之前的工资差额(原我在纪委工资与现工资差额)补上、给我点救助、再给找一个副科实职的位置安置我。刚开始说不能回纪委,后来又说回纪委就要息访,所有的事情我都不许再告了,包括2019年3月将我免职调离前,我告郭发辉的事情也不许告了。
        某些人犯的错误一点不提,现仅仅撤销部分当初的错误处理决定。郭发辉打人、违规违纪;李田等人违规将我免职、调离;向党中央国家信访总局提供虚假材料等等的事都打包不许我再告了。看来我对某些人的党性、人性还是高看了,这回我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无......耻。
        打包处理、大甩卖呗?开什么玩笑,我不追究,党纪国法能让?有没有一种现实比想象更荒诞的感觉!
        2022年3月24日晚上5:00,信访局长来电问:回区纪委不恢复职务行不行......等。党纪国法当儿戏,非得要替郭发辉拔横、找面呗?非得要给我眼罩戴呗?这几年郭发辉(在我不间断的实名举报下、身背处分的情况下)稳步晋级,成了最亮的.......仔。难道我提出撤销错误的处理决定不对?纠正错误不对?想要一个公道这么难!宁站着死,勿跪着生。
        出事以来,某些人谈话故意抬杠、不讲道理、想激怒我;故意颠倒黑白将政策反过来说。他们的目的............?故意气我?气死我了他们就有遗产继承?这么多人出来干扰视线,以身违法违纪(将我免职、调离等等)为郭发辉挡事,阻挠我告郭发辉,三十六计真棒!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2-05-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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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有一位领导能体恤吗?
          (二)、公车问题:常年使用排量2.4L、购车价24.98万元的企业车辆,此车是借用的办案车辆。2016年10月,鞍山市纪委因公车问题给予郭某某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0月31日鞍山市纪检监察网站曝光专区公布此消息,两天后此消息就被撤销,找不到了,有权就是任性!!!)。对于实名举报人的我是2016年11月4日才被告知调查结果,事先并未征求我的意见。郭某某作为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区纪委书记,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带头违纪情形恶劣,必须加重从严处理(包括其他问题),不能仅以“党内警告”敷衍了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郭是纪委书记,十八大后不收手,并且情节要严重很多,情形恶劣。
          另,请查办人员对郭某某任铁西区纪委书记期间所使用车辆违章情况进行分析。
          (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我作为会计师,深晓财务问题黑洞。既然暂扣款项不存入银行专用帐户而存入私人帐户、也不设暂扣款明细帐(什么时间、什么事由暂扣什么人或单位多少款项没有记帐不受监管是想干什么?)等等问题已查实为什么不处理?查出郭某某当铁西纪委书记期间,暂扣款239万余元、收缴违纪款236万余元(是否与区纪委这五年上报中纪委案管系统的数额、明细、时间一致,恳请中、省、市纪委查阅各自案管系统的数据)、返还暂扣款2.84万余元,与我掌握的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出入,我请求核对明细,以进一步提供详细线索,严惩党内硕鼠。
          另,收缴的违纪款是否全额上缴财政、纪委收缴单-财政收缴收据-财政明细帐-银行对帐单(财政与纪委的)-被收缴单位入帐收据在时间与数额上是否一致、有没有挪用、是否开据正规收据、如何使用的、为何没有孳息等等?为什么不说清。
          提到的“因财务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没有独立帐户…”,这不能作为郭某某逃避处分的借口。区财政不按文件要求给区纪委设立银行专用帐户听着是不是笑话?当时有没有向市纪委、区委反映?做为区委常委当时为什么不就此事处理相关当事人?还是当时就想好了东窗事发时这是一个借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span>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纪委制度、财务制度形同虚设?一叶障目?同样情况的案件纪委处理也很多,难道都处理错了,需要给所有此类案件平反?答案当然“不能”。那么,郭某某也必不可逃。
          (四)、带病提级问题: 第一步:2015年12月,瞒天过海企图升任区政协主席(上级组织部介入 晋升失败)→第二步:2016年2月,暗渡陈仓试图晋升职级(上级组织部门介入 再次失败)→第三步:金蝉脱壳先调任立山区担任纪委书记,又转任鞍山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组组长、市农委党委常委(成功调任 企图一走了之)→第四步:2017年4月,以逸待劳晋升职级国家正处级(再一次藐视党纪国法 成功)→第五步:鞍山市农机局局长→第六步、第七步…让我们拭目以待!!!
          鉴于以下因素,依据当时规定,郭某某可以晋升职级国家正处级吗?
          1、郭某某近年履历:鞍山市旅游局中层干部、鞍山市纪委派驻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组长、鞍山市铁西区纪委书记(5年)、鞍山市立山区纪委书记(2016年,金蝉脱壳2-3个月)、鞍山市纪委派驻农委纪检组组长、2017年4月晋升职级国家正处级(在基层任职国家副处级不过5年多一点),国家顶层设计(政策)的出发点完全正确,哪是什么地方出现了偏差?
          2、2016年10月,辽宁省鞍山市纪委查实,郭某某任铁西区纪委书记的5年期间,违规使用公车(2016年10月,因此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纪委暂扣款项不存入银行专用帐户也不设暂扣款明细帐等诸多问题(虽然查实但尚未处理)。郭某某这5年存在不廉洁问题,那么这五年的年度考核等次应该怎么认定?职务层次如何处理?晋升需要延长几年?还可能晋升职级国家正处级吗?郭某某调离基层单位还可以晋级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06-03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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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 嘚嘚以嘚嘚-上头啦(6能怎滴?)
            2022年5月17日,找我到区信访局谈话。其他疑问因各方面原因这里仍旧不一一列举(还是那句话请组织调查我全力配合,但一定要交办给有办理权限、属于职责范围内并且无利益冲突的部门和人员办理),我这里依旧浅谈一下:
            信访局:“不向着你说话,你就认为是错的”“.....开会...研究决定不用问事由,(当我问法定程序)开会决定......不给你(理由)能怎滴”“(免职、调离)不用事由和理由”......等等。
            非常卑微的问一句,有几个错案及上访件是向着受害人或上访人说话的?要是能替受害人或上访人说话会变成错案或上访件?我反映的是不是事实?按照政策应当如何执行?2017年以后我一直反映的多个问题,有没有符合规定的办案人员向我了解情况、反馈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就说句“组织决定的”,算不算以权代法?与我谈,本应向东,我也说东,你偏说西,怎么谈?
            吓死个人嘞,事情发生时(该说明原由时)不说明原由,过后发现当事人不断上找又冒出各种原由,这个不行换一个......哪有漏洞补哪里?就那点事反复找你谈话(谈话前多少人?研究了多长时间?)难道是在探口风?利用话术谋什么?写材料时有点数据?拖延时间?......。有没有一种感觉,不想着怎么解决问题,而是利用职务、权势千方百计拖延、打压、隐瞒?
            “(免职、调离)不用事由和理由......”“......不给你(理由)能怎滴”。说出了大多数当事人想说又不敢说的想法吧?大家看了后脊梁凉不凉,有没有一种被人卸磨杀驴惨遭打击、报复(曾经的纪委一线办案人员,并且是在违反法纪的情况下被免职、调离)的感觉?一句“......不给你(理由)能怎滴”,映射出我多少心酸与无奈。党纪国法是儿戏?规矩只是给遵守的人制定的?刑不上大夫?
            咨询一下:“吃纪委饭,砸纪委锅”是不是在同“查处灯下黑”唱反调?
            如此行径难道不是转移视线为郭发辉脱罪?替郭发辉......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正常的途径无法产生公正的待遇,偏颇的违纪违法却得到了超越公平的待遇,受害者只有通过超出常人千百倍付出的方式,让自己在精神、身体等方面伤痕累累才有一点点的可能来解决一点点的问题,何谈法治社会?这样的现实,令人悲哀!
            2022年5月17日后,又连续几天找我谈话(其中包括区内相关主要领导),无进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06-10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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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 嘚嘚以嘚嘚-上头啦(5以权代法?)
              2022年5月10日上午9:30左右,接到电话让我下午2:00到区信访局(区里相关主要领导要见我)。其他疑问因各方面原因这里仍旧不一一列举(还是那句话请组织调查我全力配合,但一定要交办给有办理权限、属于职责范围内并且无利益冲突的部门和人员办理),这里只浅谈一下:
              区信访局:“和郭发辉的事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组~织调整”“我心目中你既然有理你有没有没理的地方,你指定不承认”“就这个事你肯定有错在先......你和郭发辉打架”。区里相关主要领导询问了相关情况,当场未表态。
              “造成影响”这就给我定性了!!!让受害人承担?闻之未闻。什么原因造成的?谁是过错方?谁不作为、乱作为?为什么不提?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难道是空话?还是有人故意与最高层打擂台?
              用组织说事?《........章程》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问责条例》《.........党纪律处分条例》《..........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等党纪法规对组织及组织内个人违规违纪的处理都有明确规定。另,调整也是有规定的吧?为什么不按规定执行,反而以调整的名义违规违法将我免职、调离(都给我免职、调离了那仅仅是组织调整吗?),郭发辉却背着处分违规提职级,对比一下大家还看不明白吗?
              某些人借助基层组织外衣的掩护,对内施展淫威大搞一言堂(意见不同者无法立足)凌驾于组织之上,对外又假借组织的名义向规矩挑战这样的例子常听说吧。
              你让我承认什么?露出意图了吧,反反复复、各种手段真实的目的就是让我承认你们想安在我身上的罪名吧?多次谈话中反复用明知道是错误的理由来解释(蒙骗?),每次都要我说一便政策,是故意气人(气死人不偿命?但也太明显了吧?),还是耳背?用言语刺激?用时折磨?不考虑别人的死活,恣意妄为的践踏法纪?
              我反映的事,反映谁,反映哪个单位,哪个单位来找我谈,来摆事,还管我要举报材料,更可怕的是信访局居然给我定性了,说我有错在先。整个过程中他们闭口不谈造假材料向党中央说谎.....等等问题。先有未履行法定程序、无合法依据、无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免职调离。后再来未履行法定程序、无合法依据、无法定事实的情况下定性了。公安不认定,纪委不查,倒是信访局给定性了.....?还要法纪干什么?这就是一些基层领导的执政本领?执政理念?及所谓的权威?最终目的难道是转移视线为郭发辉脱罪?替郭发辉......
              上联“说你有错你就有错 没错也错”,下联“说你没错你就没错 错也没错”,横批“不认不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2-06-17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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