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大队回复:
目前,交警部门是按照8月16日大连市政府下发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中“核心区实施总量控制,分批上牌,优先限量办理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和“2021年9月30日起,核心区禁止无号牌及悬挂其他地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通行”等相关规定实施的。
现阶段个人电动自行车暂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耐心等待政府通告。
目前,交警部门是按照8月16日大连市政府下发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中“核心区实施总量控制,分批上牌,优先限量办理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和“2021年9月30日起,核心区禁止无号牌及悬挂其他地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通行”等相关规定实施的。
现阶段个人电动自行车暂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耐心等待政府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