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芜湖滁州蚌埠等市特支计划认定条件要求
(一)“特支计划”
1.创业和企业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培养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省十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单位为在皖注册的各类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人选。2016年1月1日前回国的海归人才可视为本地培养人才,纳入申报范围。
创业领军人才∶
(1)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入选后5年内,企业总部和主要生产基地应不迁出安徽。
(2)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本人持有2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创新意识、团队组织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5)企业应为2014年1月1日后在安徽省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
(6)优先支持税收、就业贡献大及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创业企业人才。
企业创新领军人才∶
(1)在国家或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基地的企业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在企业科技创新中起到关键作用,领衔开发的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在业界有一定影响。优先支持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纳入申报范围。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入选后能连续在安徽工作5年以上,服务企业发展。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对全职在皖工作特别优秀的企业创新类人才,可放宽年龄条件适当破格推荐。
2.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宣传文化、金融创新领军人才
一般要求在本领域拥有丰富的学术和技术实践经验,专业素质较高、创新能力较强、业绩贡献突出、业界知名度高,道德品行优良,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入选后能连续在安徽工作5年以上。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纳入申报范围。卫生领域应为从事临床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在学术和技术实践方面的具体条件由培养牵头单位设定。
3.基础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校长
一般要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和管理工作,对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为人师表,品德高尚,立德树人,治校有方。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入选后能连续在安徽工作5年以上。具体条件要求由培养牵头单位另行设定。
(二)“115”产业创新团队
重点围绕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申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所在市要注重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团队申报。申报需具备下列条件∶
1.团队在科研、技术方面拥有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研发项目;
2.依托项目与产学研合作或创新技术应用等结合紧密,并且具备较好的创新条件;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4.研发经费充足;
5.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助理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团队成员(包括带头人)至少有3人全职在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