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新材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1-氯蒽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现将《年产6000吨新材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1-氯蒽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新材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1-氯蒽醌);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主要进行建设年产1000吨的1-氯蒽醌生产线。
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51万元人民币,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7%。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www.eiafans.com/thread-1404850-1-1.html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NiUvAb5lw-4F9_VHbjAIQ 提取码: gdbh 。
纸质版报告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公众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方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日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总 联系电话:18080779028
邮箱:17333857@qq.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川德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8-85180560
邮箱:865575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年产6000吨新材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1-氯蒽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现将《年产6000吨新材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1-氯蒽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新材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1-氯蒽醌);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主要进行建设年产1000吨的1-氯蒽醌生产线。
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51万元人民币,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7%。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www.eiafans.com/thread-1404850-1-1.html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NiUvAb5lw-4F9_VHbjAIQ 提取码: gdbh 。
纸质版报告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公众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方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日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总 联系电话:18080779028
邮箱:17333857@qq.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川德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8-85180560
邮箱:865575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攀枝花市炳星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