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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帖 关于一篇写到杜甫雨夜割韭菜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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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来的很久之前读过的一篇文章 总体是关于酒或者下酒菜的 提到过杜甫和朋友雨夜割韭菜 炒鸡蛋下酒 喝的昏天黑地 大概这样的描写 但是没有别的线索了 望贴吧大伙如果有知道这篇文章的说一下题目是啥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11-01 17:39回复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出自唐朝杜甫的《赠卫八处士》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赏析
      这首诗大概是公元759年(唐肃宗乾元二年)春天,杜甫华州司功自洛阳返回华州途中所作。卫八处士,名字和生平事迹已不可考。处士,指隐居不仕的人。由于这首诗表现了乱离时代一般人所共有的“沧海桑田”和“别易会难”之感,同时又写得非常生动自然,所以向来为人们所爱读。
    开头四句说:人生动辄如参、商二星,此出彼没,不得相见;今夕又是何夕,咱们一同在这灯烛光下叙谈。这几句从离别说到聚首,亦悲亦喜,悲喜交集,把强烈的人生感慨带入了诗篇。诗人与卫八重逢时,安史之乱已延续了三年多,虽然两京已经收复,但叛军仍很猖獗,局势动荡不安。诗人的慨叹,正暗隐着对这个乱离时代的感受。
    久别重逢,彼此容颜的变化,自然最容易引起注意。别离时两人都还年轻,而此时俱已鬓发斑白了。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两句,由“能几时”引出,对于世事、人生的迅速变化,表现出一片惋惜、惊悸的心情。接着互相询问亲朋故旧的下落,竟有一半已不在人间了,彼此都不禁失声惊呼,心里火辣辣地难受。按说,杜甫这一年才四十八岁,亲故已经死亡半数很不正常。如果说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已经隐隐透露了一点时代气氛,那么这种亲故半数死亡,则更强烈地暗示着一场大的干戈乱离。“焉知”二句承接上文“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诗人故意用反问句式,含有意想不到彼此竟能活到今天的心情。其中既不无幸存的欣慰,又带着深深的痛伤。
      前十句主要是抒情。接下去,则转为叙事,而无处不关人世感慨。随着二十年岁月的过去,此番重来,眼前出现了儿女成行的景象。这里面当然有倏忽之间迟暮已至的喟叹。
    “怡然”以下四句,写出卫八的儿女彬彬有礼、亲切可爱的情态。诗人款款写来,毫端始终流露出一种真挚感人的情意。这里“问我来何方”一句后,本可以写些路途颠簸的情景,然而诗人只用“问答乃未已”一笔轻轻带过,可见其裁剪净炼之妙。接着又写处士的热情款待:菜是冒着夜雨剪来的春韭,饭是新煮的掺有黄米的香喷喷的二米饭。这自然是随其所有而具办的家常饭菜,体现出老朋友间不拘形迹的淳朴友情。
    “主称”以下四句,叙主客畅饮的情形。故人重逢话旧,不是细斟慢酌,而是一连就进了十大杯酒,这是主人内心不平静的表现。主人尚且如此,杜甫心情的激动,当然更不待言。“感子故意长”,概括地点出了今昔感受,总束上文。这样,对“今夕”的眷恋,自然要引起对明日离别的慨叹。末二句回应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暗示着明日之别,悲于昔日之别:昔日之别,今幸复会;明日之别,后会何年?低回深婉,耐人玩味。
      诗人是在动乱的年代、动荡的旅途中,寻访故人的;是在长别二十年,经历了沧桑巨变的情况下与老朋友见面的,这就使短暂的一夕相会,特别不寻常。于是,那眼前灯光所照,就成了乱离环境中幸存的美好的一角;那一夜时光,就成了烽火乱世中带着和平宁静气氛的仅有的一瞬;而荡漾于其中的人情之美,相对于纷纷扰扰的杀伐争夺,更显出光彩。“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被战乱推得遥远的、恍如隔世的和平生活,似乎一下子又来到眼前。可以想象,那烛光融融、散发着黄粱与春韭香味、与故人相伴话旧的一夜,对于饱经离乱的诗人,是多么值得眷恋和珍重啊。诗人对这一夕情事的描写,正是流露出对生活美和人情美的珍视,它使读者感到结束这种战乱,是多么符合人们的感情与愿望。
      这首诗平易真切,层次井然。诗人只是随其所感,顺手写来,便有一种浓厚的气氛。它与杜甫以沉郁顿挫为显著特征的大多数古体诗有别,而更近于浑朴的汉魏古诗和陶渊明的创作;但它的感情内涵毕竟比汉魏古诗丰富复杂,有杜诗所独具的感情波澜,如层漪迭浪,展开于作品内部。清代张上若说它“情景逼真,兼极顿挫之妙”(杨伦《杜诗镜铨》引),正是深一层地看到了内在的沉郁顿挫。诗写朋友相会,却由“人生不相见”的慨叹发端,因而转入“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时,便格外见出内心的激动。但下面并不因为相会便抒写喜悦之情,而是接以“少壮能几时”至“惊呼热中肠”四句,感情又趋向沉郁。诗的中间部分,酒宴的款待,冲淡了世事茫茫的凄惋,带给诗人幸福的微醺,但劝酒的语辞却是“主称会面难”,又带来离乱的感慨。诗以“人生不相见”开篇,以“世事两茫茫”结尾,前后一片苍茫,把一夕的温馨之感,置于苍凉的感情基调上。这些,正是诗的内在沉郁的表现。如果把这首诗和孟浩然的《过故人庄》对照,就可以发现,二者同样表现故人淳朴而深厚的友情,但由于不同的时代气氛,诗人的感受和文字风格都很不相同,孟浩然心情平静而愉悦,连文字风格都是淡淡的。而杜甫则是悲喜交集,内心蕴积着深深的感情波澜,因之,反映在文字上尽管自然浑朴,而仍极顿挫之致。


    IP属地:上海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22-11-14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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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香唐诗》之二十二 韭菜——夜雨剪春韭
      作者:林下蕉客
      2020-07-06 15:34:55

        韭菜是百合科葱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它的别名很有意思,丰本、草钟乳、起阳草、懒人菜、长生韭、壮阳草、扁菜等。
        懒人菜名字不好听,但种韭菜的喜欢,种一次就行,剩下就等收割了,而且是多次、经年收割。
        壮阳草自然是明显的意思,《笑林广记》中很多的笑话都和韭菜有关,和韭菜对应的是丝瓜。女人都愿意让自己的丈夫吃韭菜,不吃丝瓜。剩下的我就不解释了。
        韭菜是很多人都喜欢的蔬菜,我尤甚。苏东坡不可一日无肉,我不可一月无韭。尤其是韭菜饺子那是百吃不厌,百做不厌,屡吃屡做,屡做屡吃,至今不衰。
        韭菜还是最古老的蔬菜之一,《诗经》时代就开始种植。《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意思是:“二月里祭祀祖先,献上羔羊和韭菜。”看到了吗?那时韭菜是贡品,是要献给祖先享用的,可见那时就是美味。
        南朝石的周颙就说过,最好吃的蔬菜就是春天的韭菜了。《山家清供》记载了他的言论:“春初早韭 秋末晚菘。”确实是,夏天时韭菜老了,特别是出苔以后的韭菜人们就不爱吃了,据说“六月韭,臭死狗”。虽然我不以为然,只要有卖的,我一年四季都吃。
        除了《诗经》提到韭菜,《汉书》也提了:“冬种葱韭菜茹”,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更是会提,他是在《种韭第二十二》章介绍的,诸君自己看去吧。
        到了唐朝,韭菜也不是边缘菜,只是遗憾的是我能看见入诗的只有杜甫的《赠卫八处士》。又是杜甫,唐诗中的植物离不了杜甫,就像离不了白居易一样,此刻,没有杜甫,唐朝的韭菜就“歇菜”了。
        赠卫八处士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这是杜甫自洛阳到华州途中访问好友卫八处士所作。此时安史之乱还在延续,能和故友重逢,感慨万千。
        人生能不能相见,就像那永不相见的星宿参与商,谁敢断言“再见”就能见呢?今日能和老友相见,共此烛光真是感慨万千呀。我们一别竟是二十年,各自都衰老了,那时的少壮体健,此时的鬓发斑白。更令人唏嘘感叹的是我们的故旧竟然有一半都故去了,惊叹中难免不伤怀。
        二十年后再见老朋友,儿女已经绕膝了,而且一看就是教育有方,给我敬酒,还问我从哪里来?话还没说完,老朋友早已急于招待我,让孩子赶紧沽酒去。已经是夜晚了,而且外面还下着雨,老朋友还是让孩子出去剪春韭,那可是最好吃的韭菜。厨房里飘过黄粱蒸熟的香味,让我这游子分外感动、温暖。
        老朋友说我们好不容易见面,一定要好好喝酒,一醉方休。可是因为兴奋又感伤,喝了很多酒,也没有醉,感慨彼此的情谊恒久绵长。我们都知道,明日一别,隔山隔水,“世事两茫茫”,就像那“参与商”。
        杜甫的韭菜很感人,只是最温暖的韭菜,和懒人无关,壮阳无关,只和情谊有关,只和温暖有关。
        除了离乱,就让这样的韭菜从千年前一直延续到今朝吧,我们需要。


      IP属地:上海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楼2022-11-14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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