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会计学堂吧 关注:4贴子:178
  • 0回复贴,共1

税法正能量分享|苏州会计培训考证|会计学堂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税法正能量分享】
今天是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
一起来,每天学习一点点,一天一个脚印,只要坚持,让您不知不觉成为业界专家!
微公益,微力量,请您参与,动动手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因您而受益!
问:
我们公司有些人员是由母公司派下来到我们公司服务的,这些人员劳务关系均在母公司,社保均在母公司缴纳,工资由我们公司承担。请问我们支付的这些下派人员的工资能在我们企业所得税中扣除吗?
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首先得判定这个“上挂下派”的用工性质。如果下派人员在子公司工作,受子公司规章制度约束,那属于劳务派遣。由母公司给子公司开给劳务派遣服务发票,子公司以此作为扣除凭证。如果下派人员在子公司工作,但子公司没有管理权,仍由母公司对这些人员进行管理。应由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具体服务项目的发票,子公司以此作为扣除凭证。
来苏州会计学堂学习专财税知识


1楼2022-11-15 11: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