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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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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只是一种原则,一种标准,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判决书会说“判处某某人疑罪从无”,凡是说“某某某判决是疑罪从无”的全是法盲或者故意混淆视听。
◆从语法上分析,“疑罪从无”的意思是,“如果证据不足以判定被告有罪,那么法律推定其无罪”。这和“如果考试分数不到60分,那么该学生成绩不及格”是一个道理。有人听到过哪位学生的成绩是“如果考试分数不到60分,那么该学生这门课的成绩不及格”这么长一个句子的吗?这不是搞笑吗?
◆从法律上分析,“疑罪从无”是基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款“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理上的解释是:若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简而言之,“疑罪从无”只是一条原则,对所有案件都适用,无论是最后判有罪的,还是判无罪的,无论是证据充足的,还是证据不足的,“疑罪从无”永远适用。与之相反,难道还有哪个案子可以“疑罪从有”不成?
◆划重点,就张志超案这起个案来讲,判决结果是“无罪”,判决依据是“证据不足”。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12-08 16:49回复
    举个类似的例子:
    ◆某学校对学生成绩的评判标准:
    如果考试分数60分及以上,成绩就是“及格”;否则,成绩就是“不及格”。【对应“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
    ◆已知:
    学生甲最后成绩单上的成绩是“不及格”。【对应判决结果:无罪。】
    ◆水军推论:
    该学生成绩“不及格”,肯定是59分,肯定是因为没有发挥好,该学生肯定是个优秀生!【对应:“疑罪从无”四个字证明张志超就是凶手,只是因为景茶“疏忽”没找到证据而已。】
    ◆正常网友推论:
    该学生成绩“不及格”,有可能是59分,但也可能是0分,对该学生具体如何评价,还是要查阅分数。【对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是需要看证据。】
    ◆实际考卷情况【对应具体案情和证据】
    1.任课老师:不管学生有没有作弊,也不管实际做得对不对,闭着眼睛全部打钩,分数100分,成绩“优秀”!【对应:一审判决无视存在XXBG,无视完全没有证据,强行顶格判无期。】
    2.审核专家:经过仔细批阅,没发现有一道题是对的,实际分数应该是0分,成绩“不及格”!【对应:再审判决否定了所有证据,依法改判无罪。】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2-12-0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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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超翻案为什么是“证据不足”,可能的原因:
      1.没有先例。纵观历史翻案,除了“亡者重现”、“真凶归案”,其他翻案的无一例外是“证据不足”。(有人提到不在场证明,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嫌疑人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正常情况下根本连逮捕这一步都走不到,怎么可能到审判环节呢?)
      2.法律的严谨。虽然没有一丁点确切的证据证明张志超是凶手,但是无论是理论上还是法律上,都没有办法证明张志超绝对不是凶手,因为要证明某人绝对不是凶手,需要排除所有可能性,堵上所有漏洞,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概率。例如,在“高某确系失踪当天早晨在荒厕被害”的假设下,张志超的不在场证明还不够完美,还有三分钟的空白,我们不能绝对排除张志超就是超人,就是闪电侠,就是有特工般的行动力;又如,我们无法排除高某不是当天早晨在荒厕被害的可能性,那就意味着不能绝对排除张志超在其他时间、其他地方沙人,虽然在这种假设下,张志超的嫌疑程度和其他1000多同学相同,在1/1000左右。也就是说,张志超是凶手的概率=张志超是超人的概率+1/1000。
      3.时间不允许。理论上,如果能够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地毯式排查,也许能找到更多的证据,把张志超那空白的“三分钟”也补上,获得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或者通过有效途径让工安鸡冠先重启调查,然后耐心等待真凶落网,那样就可以以“另有真相”判无罪,像杜培武、杭州张氏叔侄一样。但是,张志超已经被错误地关押了15年了,人生能有几个15年,如果能够以“证据不足”先翻案,何乐而不为呢?真凶一直抓不到(像南大碎尸案一样),难道一直傻傻地等待?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12-0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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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示了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12-0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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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水兔子太奇葩了,发苑重审条件1,2,3,4,他把1、3突出显示,偏偏跳过2。
          哈哈哈,第2条写得那么清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这句话看不见吗?
          还有第1点,“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实有错误的”,也看不见吗?
          事实上,本案启动重审并最后翻案,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原审未提交法庭的证人证言(对再审法庭就是新证据)显示,原审认定的张志超犯罪事实存在错误;
          2.工谙部的技术鉴定以及对原案证据的分析证明原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实际上一点证据都没有);
          3.综合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尸检报告及现场勘察报告等,证明原判决所依据的证据之间存在不可排除的矛盾。
          以上几点,还不足以重审、翻案吗?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09-0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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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来的新世纪💤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3-09-04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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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凡有一件物证或张的脚印dna生物痕迹等,张都不可能番案


              IP属地:海南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3-09-04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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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台风~ 看这里。(其他的信息,请参考本人其他贴子)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3-12-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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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ob 那是一个专门抹黑张志超,为渊案制造者洗白的水军吧,你们怎么能去那里寻找答案呢?有理有据的分析材料已经转移到这里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3-12-28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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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01-0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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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06-0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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