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一种可能,就是双方都没记错。高母认为高没有闺蜜描述的那套衣服,因为高母没见过高穿过那套。裤子是周末新买的,衣服是别人送的,高没在家里穿过。因为是冬天的衣服,应该还是刚送不久的,高母也没发现。而高母认为高出门穿的就是那套是因为,高确实有那么一套衣服。高母也是现在才真正认为现场那套就是高的。因为高那天出门时,高母并没有看到。所以即使是发现实体后,高母仍然回忆不起高少了那些衣服,只是想当然的以为现场的衣服就是高的。而多年以后,高母认为高穿过现场那套衣服,所以高母现在确定,高出门时穿的就是那套。至于是谁送的,当然是喜欢高的男性送的。据说高曾经为钱发愁,以高家的家庭状况,高很难有为钱发愁的理由。而且高为钱发愁却没有告诉父母,说明不是为了学习或生活的原因为钱发愁。那么是什么原因呢?有人送了高礼物,高可能很喜欢就收下了,但她没想到送礼的人以此为由提出过分要求。而送的礼物已经被用掉了或者用过了无法归还,自然只能为钱发愁。我曾经就收到过同学的相片,圆珠笔,糖等礼物。而且圆珠笔和糖还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送的,直接放到抽屉或者柜子里,连是谁送的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怎么拒绝。我当年可以说毫无社交能力,能和我说话的人都没几个,没有笔友、网络基本不聊天。而且我长得也不帅,连我都会被如此对待。而高长得漂亮,笔友网友一大堆,还是文艺委员,唱歌又好听,送礼物的人只会花更多的心思。但是这些礼物中很多高父母应该都没见过,因为问起来了不好解释。而且怕被父母怀疑早恋。而凶手,也可能是送礼物的人里边的一个,要高归还礼物未果,起了杀机。
现在也有很多这种例子,分手就要钱要物,不给钱就伤人杀人。
现在也有很多这种例子,分手就要钱要物,不给钱就伤人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