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为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提供参考,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检察院、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
《参考文本》共7章20条,分别对性骚扰定义及主要表现行为、公开承诺、宣传培训、职工举报投诉、调查处置、工会参与监督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有学者、律师对财新表示,此次《参考文本》明确性骚扰以受害人的主观感受作为判断标准,而非加害者的主观意愿,并且强调避免对性骚扰受害人的二次伤害,有效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北京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莹告诉财新,此次《参考文本》对性骚扰的定义更加细化、全面。《参考文本》第2条指出,本制度所称的性骚扰是指,违反他人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无论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骚扰或其他任何不当目的或意图。
《参考文本》共7章20条,分别对性骚扰定义及主要表现行为、公开承诺、宣传培训、职工举报投诉、调查处置、工会参与监督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有学者、律师对财新表示,此次《参考文本》明确性骚扰以受害人的主观感受作为判断标准,而非加害者的主观意愿,并且强调避免对性骚扰受害人的二次伤害,有效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北京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莹告诉财新,此次《参考文本》对性骚扰的定义更加细化、全面。《参考文本》第2条指出,本制度所称的性骚扰是指,违反他人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无论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骚扰或其他任何不当目的或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