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景治十年六月
地点:南府
人物:南凌秀(7)、乌努太延(3)
内容:南凌秀再邀乌努太延商议,乌努既已得上表彰,且成妃前不久蒙皇恩封主位,更应懂得投桃报李,再次捐赠,以激励其他公卿捐款,太延称乌努暂时无款可捐,南则说户部可以记账,但并不真要乌努捐,甚至等其他氏族捐赠一到,之前乌努所捐可以如数奉还,问太延意下如何,太延知其拉拢意,故反问,南未直言,许以睿亲王姻亲。
地点:南府
人物:南凌秀(7)、乌努太延(3)
内容:南凌秀再邀乌努太延商议,乌努既已得上表彰,且成妃前不久蒙皇恩封主位,更应懂得投桃报李,再次捐赠,以激励其他公卿捐款,太延称乌努暂时无款可捐,南则说户部可以记账,但并不真要乌努捐,甚至等其他氏族捐赠一到,之前乌努所捐可以如数奉还,问太延意下如何,太延知其拉拢意,故反问,南未直言,许以睿亲王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