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郡县制”
“郡县制”,它是落后的封建制度吗?
答案是,不。
第一,它不落后,因为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都在实行这个制度。
第二,它不是封建的,落后的,不能这样定义它,因为它不是一种社会制度,而是一种地域划分制度及管理制度。
所以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明确一个概念:郡县制与分封制,二者在属性上是有关系的,但本质上,二者完全不是一个东西。
“分封制”下,把一块一块的国土分隔成一个一个国家,一国即一地方土地。
但“郡县制”下,是把整个国家分隔成一块一块的土地。所以我们发现,二者在属性上是有些关系的,都是在一种划分国土的一种方式。
然而二者根本性的区别在于,封国即是裂土,也是分权,也是分民。被分封后的诸侯国,可以依靠对外战争不断扩张,吞并小的周边的国家,土地面积会不断的扩大。因此封国虽然是裂土,却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土地概念。
但郡县制下,国土已经被固定划分为一个个区域,它不只是一个地域划分的制度同时还是一个地方管理的制度。在已经划分完毕的土地上,仍然可以进行分封制,比如西汉,它实行的就是“郡国制”就是一种“分封制度”而不是像“郡县制”一样的土地划分制度,但它结合了“郡县制”的职能,因此是在原本秦朝划分过后的基础上再进行“封国”,所封的封地便是原来的洲县。
而后世,比如东汉,不封国只封地,封地便直接划分在各个州内,一直这样做,后世的王朝皆是如此效仿。
粗看一下,二者似乎没有区别。实际上区别却太大了。
在郡县制下,直接将国土分成许多小部分,直接形成地方。这些地方,无论是封国还是被封地,均在地方上设有长官直接接手治权。我们可以将一个国家看成是一张白纸,在“分封制”下,封一个诸侯,赐于“封地”,封地只是大致的一个范围,往往依山为界,比如关中平原,周直接封给秦国,并嘱咐一声以后你们秦国就在这一地带发展吧。所以这张白纸上面就黑了一块,上写着“秦”。
但“郡县制”下,整张白纸就仿佛一个围棋的棋盘,已经被率先划成了一个个格子。每个格子就是一个地方。无论这些格子内部是否有藩王居住,是封地还是封国,格子中率先被中央派人安插了一个卧底。所以藩王是在格子内去折腾,折腾得好,就像西汉初期一样,七国藩王势大,可以去清君侧了。但绝大多数的藩王折腾不出那个格子,再加上推恩令,格子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碎,也就折腾不出什么花样了。
但西汉的“郡国制”终究是一种平衡的产物,它对比完全体的“郡县制”仍然存在着方方面面的不足,也即是说“格子”仍然过大。因此从王莽时期开始,格子便开始缩小,也不再封国,这个话题就不再探讨了。
总之,“郡县制”是一种地方的划分方式,它完全有利于君主实现“中央集权”,甚至可以说是整个中央集权行为最为关键的一步。由于郡县制的出现,中央与地方的区别愈加分明,地方被分裂,必须从属于中央的调配,这是在根本上解决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管理问题。在“郡县制”,中央直接下方官员管理地方,这种管理的有效性要比“封国”下或者“郡国制”下的有效性强了太多。
不理解“郡国制”的好处,也就根本无法理解为何秦始皇会一意孤行的推行这项政策。
历史上,西汉以后,从新朝开始一直到新中国建国,所有时代均采用了“郡县制”。
只是在各个历史时期叫法上有所不同,比如东汉便是“州县制”,唐代则是“州道制”,明清两代是“府县制”,而我国现代则称之为“省市县制”。但结构上均为“郡县制”,将国土分隔为若干单位,设立行政长官,由中央统一管理。
历史上的秦国,正是因为实行了“县制”,也即“郡县制”的雏形,因此才率先做到了中央集权,最终成功统一天下。
这里要着重提一下。西汉时期的“郡国制”,诸侯国内实行的也是“县制”。理论上各县的官员调配也由西汉中央负责,但因为封国的原因,县令则实为各国皇族宗室,因此是效果比之“郡县制”差得太多了,这也是为什么从新朝开始后,便不再封国的主要原因。
最后提一嘴,有关“郡国制”的重要性,其实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已经点得非常透了。他的意思是,既然设了郡县,分封建国就没有意义了,国家自然可以长治久安,不需要再有什么宗室诸侯去保障。一千多年前的人,能有这样的见识,所以柳宗元才是真正的文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