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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杂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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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中青凤,徒中十三》
玄武,尚武之国也。其师徒之多,门派之盛,后人不及。然纵观古今,细说师徒,誉人称羡者,众人云:“得师应如青凤,得徒应如十三。”或曰:“梅花师徒”而此二人,鲜于文书,吾考《小鸡岛记事》,《青云史》,《梅花十四传》等,略述一二。
青凤,尝为青云国太子,其师不禄,其亲崩,其国灭,皆为暗影所致。遂蒙面散发,隐单刀之功,扬双刃之名。当是时也,凤非暗影刺客,得徒十三。
梅花十三,梅花大侠幺女也。年十岁,随母离家,因祸丧母。凤救之,十三遂言从师青凤。从于凤后,虽经百难而未弃。明年,凤年二十一,入暗影,因其隐功,位列其末,接茶赠刃,十三方得正名。
此后数年,双刃身法,拳掌暗器,诗书礼乐,凤无所不教,十三无所不能学。年十五,位列前百,年少成名,玄武中有徒者无不称之。
凤爱十三甚矣,虽数言:“情乃忌也,虽为师徒,有难自救,不必互救。”而护十三于狼群,救十三于蛇妖,免十三于诽谤,立十三于众刺之前列,玄武中有师者无不羡之。曼珠沙华,暗影中之善用毒者,及十三月经始下,请曼娘及月婆教之,遭调笑三月有余,亦无所怒。
及青凤以柒首席为计,始速祸焉,曼娘毒掳十三,弃于蛇穴,时凤大伤首领,对峙之时,为护十三,亡于蛇穴而救之,于其身也,独揽死罪。分别之时,自言本青云太子,详述复仇之计,授青云流水之功,传青云流水之剑,互换一刃,又忧十三从己如前,骗其北上寻新师。然北京荒芜,人烟难觅,何来新师?呜呼!独青凤一人南下,引百万穷凶,千万极恶,竞相逐杀,流血千里,功尽而亡。护十三一人北上,得百里竹林,千日安宁,独练青云,悟其精妙,功成而盛。
及出关,遇柒,共商大计,谋权篡位而杀首领。首领不解,问之则曰:“梅花十三,青凤之徒也。”以青云流水杀首领。大事已成,十三偶得青凤之信于柒,乃知分别之日凤书托孤之事于柒,其文约,其词微,其情深,其意切。文曰:“吾徒十三,年十七,容貌极妍。虽为刺客,稳重庄严,涵养忍让,忌贪嗔痴,恭敬智慧,愿受言教,三思慎言,雅辞流畅,视玄武之内,竟无一人可与之比拟。世人皆称十三方过及笄,学艺极精,犹有可精进传承之势,然则吾谋殺首领以报家仇国恨,若成则已,若否,吾命之休尚不足挂齿,唯恐十三亦遭其迫害,为豺狼所辱,因连罪而死。而此悉数吾过,无关十三。若覆水难收,无可挽回,求首席惜十三有咏絮之才、青云之志,感吾舐犊情深、护雏心切,念尔同十三有生死之交、结发之思,救十三于危难,免十三于连罪。我之辛苦,非寻常师者所见明知,皇天后土实所共见,愿首席矜愍愚诚,听臣微志,庶十三侥幸,保卒余年,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署名曰:“青凤,绝笔”十三临表涕零,不知所云。及其死国,其信与十三共葬。
后人闻此,叹曰:“师徒不似梁上燕,岁岁年年难相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6-18 15:21回复
    是萌新,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觉得这个很适合文言文体,如有错误,欢迎大佬指正。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6-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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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完,请注意。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6-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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