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晨跑管理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在一、二年级学生中继续开展早操晨跑活动,为保证晨跑活动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参加对象:全校一、二年级学生
二、晨跑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晨6:45—7:30(雨天除外)
三、考核办法
1、学生使用校园卡在指定地点(西校门附近)进行刷卡记次,可通过定期登录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学工信息平台、体育教研部网页等实时查询晨跑次数。
2、每生每学期晨跑次数要求不少于30次。晨跑次数考核纳入体育课考试成绩,在每学期体育成绩中占20%,晨跑考勤计次以学期为单位,不累计,达到30次者考核分为20分,低于30次者考核分为0分。
4、对于身体残疾或因疾病不宜参加晨跑的学生可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到学校体育教研部申请免予考核,晨跑成绩按12分计入体育课成绩。
5、学生晨跑考核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具体加分情况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对晨跑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各类评奖评优的资格。
6、每日晨跑路线为:学生从宿舍出发,沿汇贤大道跑至西大门附近刷卡点,在规定时间内刷卡。
7、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晨跑锻炼,学院每学年对晨跑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本规定自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起生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在一、二年级学生中继续开展早操晨跑活动,为保证晨跑活动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参加对象:全校一、二年级学生
二、晨跑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晨6:45—7:30(雨天除外)
三、考核办法
1、学生使用校园卡在指定地点(西校门附近)进行刷卡记次,可通过定期登录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学工信息平台、体育教研部网页等实时查询晨跑次数。
2、每生每学期晨跑次数要求不少于30次。晨跑次数考核纳入体育课考试成绩,在每学期体育成绩中占20%,晨跑考勤计次以学期为单位,不累计,达到30次者考核分为20分,低于30次者考核分为0分。
4、对于身体残疾或因疾病不宜参加晨跑的学生可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到学校体育教研部申请免予考核,晨跑成绩按12分计入体育课成绩。
5、学生晨跑考核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具体加分情况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对晨跑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各类评奖评优的资格。
6、每日晨跑路线为:学生从宿舍出发,沿汇贤大道跑至西大门附近刷卡点,在规定时间内刷卡。
7、为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晨跑锻炼,学院每学年对晨跑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本规定自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