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静宁县公安局在原有监控抓拍设备的基础上,决定启用新增交通智能监控抓拍,对城区道路机动车违法停放、随意掉头、压线行驶、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闯红灯、不按导向、逆向行驶抓拍路口
1、平凉市静宁县崇德路与滨河路十字路口(建兴明珠十字)电子警察
2、平凉市静宁县崇文路与武穆路十字路口(西拓一幼十字)电子警察
3、平凉市静宁县南环路与武穆路十字路口(妇幼保健院十字)电子警察
4、平凉市静宁县南环路与西环路十字路口(城关初中十字)电子警察
5、平凉市静宁县西街与西滨河路十字路口(姚柳大桥十字)电子警察
二、黄牌车进城、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违法抓拍地点
1、平凉市静宁县G312线与成纪路丁字路口(成纪大道北口)进城卡口
2、平凉市静宁县东街(店子山下坡路口)进城卡口
3、平凉市静宁县西兰路(冷库坡子)进城卡口
4、平凉市静宁县南河南路与静庄路丁字路口(段家庄路口)进城卡口
5、平凉市静宁县崇德路与滨河路十字路口(建兴明珠)出城卡口
6、平凉市静宁县G312线与东环路丁字路口(三中路段)进城卡口
7、平凉市静宁县西街(中医院)进城卡口
三、单行道违法抓拍路段
1、平凉市静宁县成纪文化街(西口由西向东驶入,北口由北向南驶入,南口由北向南驶出)
2、平凉市静宁县阿阳新村巷(西口由西向东驶入)
3、平凉市静宁县顺达巷(北口由南向北驶出,南口双向通行、南口禁止直行和左转)
4、平凉市静宁县永福巷(南口由南向北驶入,西口双向通行,北口双向通行、北口禁止直行和左转)
四、禁止停车抓拍路段
1、平凉市静宁县德顺巷(师范巷----阿阳路)南侧停车线内有序停车
2、平凉市静宁县德顺巷(阿阳路----西兰路)全路段禁止停车
3、平凉市静宁县师范巷(北环路----德顺巷)全路段禁止停车
4、平凉市静宁县崇德路(朵朵幼儿园----武穆路南口)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5、平凉市静宁县崇文路(南关小学十字----西拓一幼十字)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6、平凉市静宁县南环路(德美广场十字----妇幼保健院十字)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7、平凉市静宁县西环南路(城关初中十字----南河桥)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8、平凉市静宁县滨河支路(滨河支路北口----滨河支路南口)全路段禁止停车
9、平凉市静宁县高城寨小学路段(西兰路----成纪路)全路段禁止停车
10、平凉市静宁县南环东路(红学巷南口转盘----东关路)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五、城区停车场及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违法停车整治
1、在城区内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停车场内或临时停车泊位内,没有施划停车位的区域不得停车;
2、停放车辆应按照停车位箭头示意方向有序停放或按道路通行方向靠右顺序停放,设有限时停车标志的停车泊位,应当按照限定时间和要求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超出、跨骑停车位边界线;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涂改停车泊位。
六、违法行为处罚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实施,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2日
一、闯红灯、不按导向、逆向行驶抓拍路口
1、平凉市静宁县崇德路与滨河路十字路口(建兴明珠十字)电子警察
2、平凉市静宁县崇文路与武穆路十字路口(西拓一幼十字)电子警察
3、平凉市静宁县南环路与武穆路十字路口(妇幼保健院十字)电子警察
4、平凉市静宁县南环路与西环路十字路口(城关初中十字)电子警察
5、平凉市静宁县西街与西滨河路十字路口(姚柳大桥十字)电子警察
二、黄牌车进城、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违法抓拍地点
1、平凉市静宁县G312线与成纪路丁字路口(成纪大道北口)进城卡口
2、平凉市静宁县东街(店子山下坡路口)进城卡口
3、平凉市静宁县西兰路(冷库坡子)进城卡口
4、平凉市静宁县南河南路与静庄路丁字路口(段家庄路口)进城卡口
5、平凉市静宁县崇德路与滨河路十字路口(建兴明珠)出城卡口
6、平凉市静宁县G312线与东环路丁字路口(三中路段)进城卡口
7、平凉市静宁县西街(中医院)进城卡口
三、单行道违法抓拍路段
1、平凉市静宁县成纪文化街(西口由西向东驶入,北口由北向南驶入,南口由北向南驶出)
2、平凉市静宁县阿阳新村巷(西口由西向东驶入)
3、平凉市静宁县顺达巷(北口由南向北驶出,南口双向通行、南口禁止直行和左转)
4、平凉市静宁县永福巷(南口由南向北驶入,西口双向通行,北口双向通行、北口禁止直行和左转)
四、禁止停车抓拍路段
1、平凉市静宁县德顺巷(师范巷----阿阳路)南侧停车线内有序停车
2、平凉市静宁县德顺巷(阿阳路----西兰路)全路段禁止停车
3、平凉市静宁县师范巷(北环路----德顺巷)全路段禁止停车
4、平凉市静宁县崇德路(朵朵幼儿园----武穆路南口)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5、平凉市静宁县崇文路(南关小学十字----西拓一幼十字)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6、平凉市静宁县南环路(德美广场十字----妇幼保健院十字)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7、平凉市静宁县西环南路(城关初中十字----南河桥)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8、平凉市静宁县滨河支路(滨河支路北口----滨河支路南口)全路段禁止停车
9、平凉市静宁县高城寨小学路段(西兰路----成纪路)全路段禁止停车
10、平凉市静宁县南环东路(红学巷南口转盘----东关路)主、辅道全路段禁止停车
五、城区停车场及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违法停车整治
1、在城区内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停车场内或临时停车泊位内,没有施划停车位的区域不得停车;
2、停放车辆应按照停车位箭头示意方向有序停放或按道路通行方向靠右顺序停放,设有限时停车标志的停车泊位,应当按照限定时间和要求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超出、跨骑停车位边界线;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涂改停车泊位。
六、违法行为处罚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实施,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