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艾司利卡西平(商品名:Zebinix/Aptiom,通用名:Eslicarbazepine-acetate)是一种新型抗癫痫药物,主要通过阻断动作电位的传导,以抑制脑神经元的反复异常放电,控制癫痫发作。并且,长期给药耐受性好,安全性高。
该药是由Bial-Portela、卫材(Eisai)和大日本住友(DainipponSumitomo)公司联合开发,首先于2009年在欧洲获批上市,后于2013年获美国FDA批准其用于局灶性癫痫发作辅助治疗,并在2015年将适应证扩大至局灶性癫痫发作的单一药物治疗。
研究药物:醋酸艾司利卡西平片(III期)
登记号:CTR20220017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安慰剂)
适应症:局灶性起源癫痫发作的添加治疗
申办方: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醋酸艾司利卡西平片的规格:200mg、400mg、600mg、800mg;用法用量:每日一次;用药时程:第一部分研究:滴定期+维持期+下调期;第二部分研究:暴露治疗期+下调期。
入选标准
1、根据2017年ILAE癫痫发作分类,有明确诊断的局灶起源癫痫伴有或不伴有局灶进展为双侧强直阵挛发作(部分性发作癫痫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确诊时间距筛选至少1年。
2、年龄在18-70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同意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
4、正在接受1或2种抗癫痫药物,稳定剂量治疗至少2个月(奥卡西平和非尔氨酯除外),癫痫未获得充分控制。
5、在筛选前4周内,患者至少发生4次局灶起源癫痫伴有或不伴有局灶进展为双侧强直阵挛发作。
6、患者或照护者能够按规定填写受试者日记卡。
7、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能够遵守研究方案(如,有理解能力并且能填写受试者日记卡、访视计划或用药)。
排除标准
1、知觉保留的局灶起源非运动性癫痫(简单非运动性部分性癫痫发作)。
2、全面性起源癫痫或未知起源癫痫(原发性全身性发作癫痫)。
3、癫痫发作太过频繁,无法准确计数。
4、筛选前3个月内有癫痫持续状态或丛集发作(30分钟内癫痫发作3次或3次以上)史。
5、筛选前2年内有非癫痫性发作史。
6、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奥卡西平或非尔氨酯治疗。
7、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中药或中药复合制剂抗癫痫治疗。
8、筛选前苯二氮卓类药物使用≥2次/周(长期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作为抗癫痫治疗的情况除外)。
9、筛选前迷走神经刺激植入体内时间不足6个月或已达到6个月但参数固定不足1个月的患者。
10、筛选前1年内使用过氨己烯酸,但无视野检查报告,包括标准静态(Humphrey或Octopus)或动态视野检查(Goldman),或这些检查结果异常。
11、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醋酸艾司利卡西平片治疗。
12、携带HLA-B*1502基因。
13、已知对卡马西平、奥卡西平等甲酰胺衍生物过敏。
14、已知存在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重大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病史或自杀企图史);相关实验室检查异常,如;钠<130mmol/L;AST、ALT>2倍正常值上限,白细胞计数<3000个/mm^3;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15、未用起搏器纠正的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16、存在未控制的心、肝、肾、内分泌(甲状腺功能检测数值提示甲状腺功能异常者)、消化道、代谢、血液疾病或肿瘤。
17、筛选前2年内有药物、酒精滥用史。
18、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研究中心
四川成都
北京
广东广州
吉林长春
山东济南
河南郑州
湖北武汉
甘肃兰州
上海
辽宁沈阳
山西长治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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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药是由Bial-Portela、卫材(Eisai)和大日本住友(DainipponSumitomo)公司联合开发,首先于2009年在欧洲获批上市,后于2013年获美国FDA批准其用于局灶性癫痫发作辅助治疗,并在2015年将适应证扩大至局灶性癫痫发作的单一药物治疗。
研究药物:醋酸艾司利卡西平片(III期)
登记号:CTR20220017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安慰剂)
适应症:局灶性起源癫痫发作的添加治疗
申办方: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醋酸艾司利卡西平片的规格:200mg、400mg、600mg、800mg;用法用量:每日一次;用药时程:第一部分研究:滴定期+维持期+下调期;第二部分研究:暴露治疗期+下调期。
入选标准
1、根据2017年ILAE癫痫发作分类,有明确诊断的局灶起源癫痫伴有或不伴有局灶进展为双侧强直阵挛发作(部分性发作癫痫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确诊时间距筛选至少1年。
2、年龄在18-70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同意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
4、正在接受1或2种抗癫痫药物,稳定剂量治疗至少2个月(奥卡西平和非尔氨酯除外),癫痫未获得充分控制。
5、在筛选前4周内,患者至少发生4次局灶起源癫痫伴有或不伴有局灶进展为双侧强直阵挛发作。
6、患者或照护者能够按规定填写受试者日记卡。
7、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能够遵守研究方案(如,有理解能力并且能填写受试者日记卡、访视计划或用药)。
排除标准
1、知觉保留的局灶起源非运动性癫痫(简单非运动性部分性癫痫发作)。
2、全面性起源癫痫或未知起源癫痫(原发性全身性发作癫痫)。
3、癫痫发作太过频繁,无法准确计数。
4、筛选前3个月内有癫痫持续状态或丛集发作(30分钟内癫痫发作3次或3次以上)史。
5、筛选前2年内有非癫痫性发作史。
6、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奥卡西平或非尔氨酯治疗。
7、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中药或中药复合制剂抗癫痫治疗。
8、筛选前苯二氮卓类药物使用≥2次/周(长期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作为抗癫痫治疗的情况除外)。
9、筛选前迷走神经刺激植入体内时间不足6个月或已达到6个月但参数固定不足1个月的患者。
10、筛选前1年内使用过氨己烯酸,但无视野检查报告,包括标准静态(Humphrey或Octopus)或动态视野检查(Goldman),或这些检查结果异常。
11、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醋酸艾司利卡西平片治疗。
12、携带HLA-B*1502基因。
13、已知对卡马西平、奥卡西平等甲酰胺衍生物过敏。
14、已知存在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重大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病史或自杀企图史);相关实验室检查异常,如;钠<130mmol/L;AST、ALT>2倍正常值上限,白细胞计数<3000个/mm^3;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15、未用起搏器纠正的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16、存在未控制的心、肝、肾、内分泌(甲状腺功能检测数值提示甲状腺功能异常者)、消化道、代谢、血液疾病或肿瘤。
17、筛选前2年内有药物、酒精滥用史。
18、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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