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联吧 关注:5,070,768贴子:115,549,625
  • 28回复贴,共1

有没有懂规则的老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今天发布会滕圣说哥本哈根第一个球不应该算,理由是进球时有哥本哈根球员在越位位置干扰奥纳纳判断,然后一群不知道啥成分的球迷顺势起哄滕哈赫发布会逆转。
有没有懂规则的曼联老哥说说,这个球、本赛季对富勒姆小麦打进的任意球、上赛季对曼城B费的进球分别应该算有效还是无效?共同点:有人在越位位置,但是这个人没碰到球。


IP属地:北京1楼2023-11-09 09:14回复
    曼城那个球英足总都承认误判了,你还洗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3-11-09 09:16
    收起回复
      英超和欧冠,你还能要统一标准?洗洗睡吧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11-09 09:26
      收起回复
        目前规则没有特别明确,主要是不好界定有没有干扰到,所以VAR不好介入,基本靠主裁判个人感觉。
        事实上门前有个对方球员,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干扰。


        IP属地:广东4楼2023-11-09 09:59
        收起回复
          对富勒姆那场,越位球员马奎有参与进攻的动作(倾向),就算是越位了,我觉得不属于干扰门将。事实上吹的也是马奎越位,没毛病。
          上赛季拉师傅护球30米就是铁越位。
          越位球员一般都是不能冲球去的,直到不越位球员碰到球后,才能参与进攻。
          还有曼城打富勒姆那场,阿坎吉躲球,一看就是干扰门将。除非他不动(不干扰门将视野和判断,以及不阻挡和干扰门将扑救)且球没碰到他(不越位)
          所以回看欧冠哥本哈根这球,越位球员一不在球的行进路线,球碰不到他,二没有动。说真的要严格判只能以“干扰门将视线”的情况去判。而以这种理由一般只有绝对干扰到门将视线才会在这种场景下判干扰门将。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11-09 10:30
          收起回复
            越位球员和打门方向相反,也没有挡住射门球员与门将之间的连线。
            更没有做出试图触球的动作。
            客观来说这个球绝对不是越位球。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3-11-09 18:53
            回复
              要看射门时球的路线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3-11-09 18:55
              回复
                上个赛季没越位,但有争议所以裁判开会后改了标准,然后马奎这个就算越了。哥本哈根那个没越位,因为1没有阻碍视线,2没有影响后卫和门将做出错误决定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11-09 19:02
                回复
                  现行规则本来就是对越位者有利的规则。例如反越位成功,越位位置的球员跑位但不接球真的不影响防守球员吗?怎么可能。防守球员能确定不受干扰的情况只有他能够明确的判定对方已越位。换句话说这规则就是第三方通过自己的视角决定场内防守球员应该清楚哪些球员已经越位,从而不会受到干扰。建立规则的公平性。但是实质上防守球员根本无法准确判定对方的位置。所以跑位你跟不跟吧,越位位置带走防守球员难道不是获利?或者前点球员不明显越位但不接球难道守门员就不要注意前点了,可是后点包抄进球有效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3-11-09 19:47
                  回复
                    一名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该队员随后以如下方式参与了实际比赛,才被判罚越位犯规。在同队队员传球或触球后得球或触及球,从而干扰了比赛,或干扰对方队员,包括:通过明显阻碍对方队员视线,以妨碍对方队员处理球,或影响其处理球的能力,或与对方队员争抢球,或有明显的试图触及离自己位置较近的来球的举动,且该举动影响了对方队员,或做出影响对方队员处理能力的明显举动。或在如下情况发生后触球,从而获得利益或干扰对方队员:球从球门柱、横梁、比赛官员或对方队员处反弹或折射过来。球从任一对方队员有意救球后而来。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对方队员有意触球(任一对方队员救球除外)后得球,不被视为获得利益。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3-11-09 19: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