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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事务所:出于好心劝阻邻居致被劝阻人死亡是否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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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
行为人为了维护因碰撞而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劝阻另一方不要离开碰撞现场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的,属于合法行为。被劝阻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其近亲属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基本案情
2019年,郭某骑自行车与5岁儿童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孙某见状联系罗某母亲李某,但无人接听。孙某便让身旁的邻居去通知李某,并让郭某等待罗某家长前来处理。郭某称是罗某撞了郭某,自己还有事,需要离开。郭某与孙某发生言语争执,孙某站在自行车前面阻拦郭某,不让郭某离开。后郭某倒地,抢救无效死亡。郭某亲属提起诉讼,要求孙某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管理不善的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裁判理由
孙某阻拦郭某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内,劝阻行为合法,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不具有违法性,应予以肯定与支持。郭某自身患多种疾病,实际死亡原因为心脏骤停。因此,孙某的阻拦行为与郭某死亡的后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孙某对郭某的死亡无法预见,其对郭某的死亡后果发生没有过错。
律师提示
判断是否构成侵权需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否则不构成侵权。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IP属地:北京1楼2023-11-20 17: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