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行使国家立法权,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完善选举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有效开展工作……
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行使国家立法权,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完善选举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有效开展工作……
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