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從小學課本開始的古文課文常常有通假字出現,通假字是古人的別字或借字,跟繁體幾乎是同一類東西。然而內陸的東西當然都是簡體寫的,文言課文也不例外,按照這個邏輯通假字理應改成現代寫法,我覺得保留通假字既增加學習難度又沒有實際意義,完全是文言學習的綴餘——畢竟廣大學生不是考古者。
另外有些課文,尤其是建國前的近代,由於新文化運動催生了一簡字的誕生,同時有一些詞的用字也有更改,但有一些現在又改回來了,譬如我依稀記得學的魯迅的課文中有“展轉”這樣的用字,這些為什麼也不改呢?留下對當今而言是錯別字的東西意義何在?
另外有些課文,尤其是建國前的近代,由於新文化運動催生了一簡字的誕生,同時有一些詞的用字也有更改,但有一些現在又改回來了,譬如我依稀記得學的魯迅的課文中有“展轉”這樣的用字,這些為什麼也不改呢?留下對當今而言是錯別字的東西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