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里的一个真实案件,关于家暴离婚诉讼的案件。
受害者为女方,施暴者为男方,为紫金县紫城镇龙鸣村委会龙新队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件会发展到法庭相见,要从他们结婚后开始说起。
男方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惠州开出租车。他与女方成亲后,两家凑了点钱,并贷款在惠州买了房和车。后来女方怀孕为男方生下一男娃,本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但在女方怀第二胎的时候,男方的真面目就渐渐暴露了出来。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竟然去骚扰女方的闺蜜,结果被女方的闺蜜告发,女方为此跑回娘家要和男方离婚。男方请求岳母出面劝说女方,女方的妈妈耳根子软,当了一回和事佬,最后让这件事不了了之。
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女方生下第二胎后就经常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居住。随着时间的流逝,女方带着两个孩子住在娘家的时间比在夫家的时间还长。
从结婚开始,男方就没给过生活费,一直都由女方负担。女方为了照顾两个孩子,几乎花光了积蓄,就连孩子上幼儿园的钱也是由女方和她娘家付的。
女方本想找男方要生活费,谁知男方竟反过来找女方要钱。无奈之下女方只好将两个孩子托付给娘家照顾,自己出门打工赚钱。对此,男方又对女方提出了百般要求,女方只能在他的活动范围内的地方工作。女方按照男方的要求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就在女方因在工厂上夜班而身体不适时,男方竟趁机对女方施行家暴掐她脖子。
女方被打后连夜逃回娘家,将事情告诉了父母。女方的父母得知此事后震怒,要女方和男方离婚,而男方白天打来了电话,一通话就质问女方不告而别,还说家暴是他们家的传统,女方的父母在旁边看不过去就抢过电话质问男方,男方不知悔改还对女方的父母恶言相向。
事后,男方不敢出面,就找他爸出面调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第一次闹离婚时,他也找过他爸出面调解,每次犯错都是先将他爸推出来当挡箭牌,而他爸只会包庇他纵容他,反过来数落女方娘家。
鉴于男方的恶劣行为,这件事已经不可调和。离婚不可避免,但女方的妈妈又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女方的爸爸找来了调解人让女方与男方和离。女方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而夫妻共同财产都给男方,结果上午说好,下午男方就反悔了。男方言而无信,女方只好收集证据将男方告上法庭,在开庭的时候,男方躲着不敢露面,法官没判,事情又不了了之。
开庭一次要隔一段时间才能再次开庭,男方避了一阵风头后,找借口从女方那接走了一个孩子,然后重新办了本户籍,还反过来状告女方,说他在法院有人。女方察觉事情不对就去夫家找被接走的孩子,结果发现男方早就带孩子躲了起来,男方的父母哄骗女方说不知道他的下落。女方打电话问男方的妹妹,孩子被他藏在了哪里?他的妹妹竟说有本事就去告她,果然是一家人,和她的哥哥一样嚣张无赖。
女方找了许久始终找不到孩子,最后只好打电话报警。被警察找上门,男方才给女方发了一条孩子的微信语音敷衍了事,连面都不给见。欺软怕硬,两面三刀,在男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法院开庭时,女方提交了一叠有力的证据,而男方什么证据也没有。面对有力的证据,男方俱不认账,还满口谎言、颠倒黑白说孩子一直是由他们家抚养的。如今孩子在幼儿园获得的奖状都好好的贴在女方娘家,女方的手机里还有许多孩子生活在娘家的照片。试问,但凡有点良知的人会这样睁眼说瞎话吗!
在妻子怀孕期间骚扰其闺蜜是为不忠,有事就躲起来而将父辈推到风尖浪口是为不孝,对帮助过自己的岳父岳母恶言相向是为不仁,本应承担义务给孩子生活费却不给是为不义。由此可见,男方就是一位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
离婚就要分割财产,但是男方哪有什么财产,他与女方婚后所拥有的都是两家人出钱买的,当初他买车时还单独找女方的姐姐借了笔钱,这笔钱是直接打到他的银行卡上的,有据可查。可男方却想赖掉那笔钱,还拿被他接走的孩子当筹码,想方设法想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占为己有。而法官却在处处偏袒男方,从男方没有证据就能当原告,把女方从原告变成被告来看,这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
其中还有一些细节,在女方寻找被男方接走的孩子时,女方曾去幼儿园找过,幼儿园里有位老师是男方的亲戚,女方去了才知道男方竟然给孩子办理了退学,而女方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不仅如此,那老师还给男方通风报信,让男方完美地避开了女方的寻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双亲是具有探视权的,更何况女方还没和男方离婚,男方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女方因找不到孩子两次报警,第一次报警时,接听电话的警察态度十分恶劣,全然不顾因见不到孩子而焦急的女方的感受。第二次报警时是另一名警察接听的,是他帮助了女方。
因为女方带娘家人去夫家找孩子进而报了警,所以在女方回到娘家后,男方他爸就打电话来责怪女方,说他知道孩子的下落,之所以不说是怕被男方骂。现在男方因收到警察的通告而骂了他爸,他爸就将受到气撒到女方头上,还数落女方娘家。在这里不得不提醒一下,动用暴力的是男方,接二连三触犯法律也是男方!
找到孩子的下落后,男方并没有让女方和孩子见面,于是女方只好自己找去。女方找到孩子时,却发现孩子对自己有了恨意,不愿跟女方回去。原来在这段时间里,男方竟一直在向孩子灌输仇恨,说女方如何如何抛弃他。不亏是把家暴当传统的人,竟然教导七岁左右的小孩去仇视他的妈妈!
在男方接走孩子后的那段时间里,男方曾向女方讨要孩子的学费,女方那时还不知道男方早已给孩子办理了退学就没搭理他,而男方便借机跟孩子说是女方不给学费让他上学。想来仇恨的种子就是在那时种下的!男方平时很会花言巧语,看着也是人模狗样的,没想到背地里如此无耻至极。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除了再次法庭相见,没有别的路。
每次开庭时,法院都会提前通知,第一次开庭时男方故意不去,这不是藐视法庭是什么!而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却一边倒的偏向男方,漠视女方的权益。就因为男方私下里与法官相谈甚欢,而女方没有私下里找法官攀交情,所以被区别对待了?法官与男方一唱一和,忽悠女方为男方谋取最大的利益。这是法官该做的事?看着怎么那么像是男方的律师!
如果法院是这样的存在,也难怪男方会藐视法庭了!无论多少证据,无论多完美的法律,要是没有公正无私的法官,证据就是一堆废纸,法律也如同虚设!!!
这本是一件很简单的离婚案,过程却是非常复杂,原因在于其中多了很多算计。女方只是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所以一开始才想和离,把夫妻共同财产让给男方。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两个孩子都在女方那,男方是要承担义务出抚养费的。所以男方上午答应下午反悔,避开第一次开庭后找借口接走年龄较大的男娃,孩子一人一个,这样他就不用承担抚养费了。然后男方就以将夫妻共同财产留给男娃为由,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占为己有,只字不提另一个年龄较小的女娃。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还有一笔债务,退一万步讲,要是真挂在男娃的名下,那笔债务归谁?
受害者为女方,施暴者为男方,为紫金县紫城镇龙鸣村委会龙新队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件会发展到法庭相见,要从他们结婚后开始说起。
男方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惠州开出租车。他与女方成亲后,两家凑了点钱,并贷款在惠州买了房和车。后来女方怀孕为男方生下一男娃,本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但在女方怀第二胎的时候,男方的真面目就渐渐暴露了出来。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竟然去骚扰女方的闺蜜,结果被女方的闺蜜告发,女方为此跑回娘家要和男方离婚。男方请求岳母出面劝说女方,女方的妈妈耳根子软,当了一回和事佬,最后让这件事不了了之。
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女方生下第二胎后就经常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居住。随着时间的流逝,女方带着两个孩子住在娘家的时间比在夫家的时间还长。
从结婚开始,男方就没给过生活费,一直都由女方负担。女方为了照顾两个孩子,几乎花光了积蓄,就连孩子上幼儿园的钱也是由女方和她娘家付的。
女方本想找男方要生活费,谁知男方竟反过来找女方要钱。无奈之下女方只好将两个孩子托付给娘家照顾,自己出门打工赚钱。对此,男方又对女方提出了百般要求,女方只能在他的活动范围内的地方工作。女方按照男方的要求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就在女方因在工厂上夜班而身体不适时,男方竟趁机对女方施行家暴掐她脖子。
女方被打后连夜逃回娘家,将事情告诉了父母。女方的父母得知此事后震怒,要女方和男方离婚,而男方白天打来了电话,一通话就质问女方不告而别,还说家暴是他们家的传统,女方的父母在旁边看不过去就抢过电话质问男方,男方不知悔改还对女方的父母恶言相向。
事后,男方不敢出面,就找他爸出面调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第一次闹离婚时,他也找过他爸出面调解,每次犯错都是先将他爸推出来当挡箭牌,而他爸只会包庇他纵容他,反过来数落女方娘家。
鉴于男方的恶劣行为,这件事已经不可调和。离婚不可避免,但女方的妈妈又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女方的爸爸找来了调解人让女方与男方和离。女方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而夫妻共同财产都给男方,结果上午说好,下午男方就反悔了。男方言而无信,女方只好收集证据将男方告上法庭,在开庭的时候,男方躲着不敢露面,法官没判,事情又不了了之。
开庭一次要隔一段时间才能再次开庭,男方避了一阵风头后,找借口从女方那接走了一个孩子,然后重新办了本户籍,还反过来状告女方,说他在法院有人。女方察觉事情不对就去夫家找被接走的孩子,结果发现男方早就带孩子躲了起来,男方的父母哄骗女方说不知道他的下落。女方打电话问男方的妹妹,孩子被他藏在了哪里?他的妹妹竟说有本事就去告她,果然是一家人,和她的哥哥一样嚣张无赖。
女方找了许久始终找不到孩子,最后只好打电话报警。被警察找上门,男方才给女方发了一条孩子的微信语音敷衍了事,连面都不给见。欺软怕硬,两面三刀,在男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法院开庭时,女方提交了一叠有力的证据,而男方什么证据也没有。面对有力的证据,男方俱不认账,还满口谎言、颠倒黑白说孩子一直是由他们家抚养的。如今孩子在幼儿园获得的奖状都好好的贴在女方娘家,女方的手机里还有许多孩子生活在娘家的照片。试问,但凡有点良知的人会这样睁眼说瞎话吗!
在妻子怀孕期间骚扰其闺蜜是为不忠,有事就躲起来而将父辈推到风尖浪口是为不孝,对帮助过自己的岳父岳母恶言相向是为不仁,本应承担义务给孩子生活费却不给是为不义。由此可见,男方就是一位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
离婚就要分割财产,但是男方哪有什么财产,他与女方婚后所拥有的都是两家人出钱买的,当初他买车时还单独找女方的姐姐借了笔钱,这笔钱是直接打到他的银行卡上的,有据可查。可男方却想赖掉那笔钱,还拿被他接走的孩子当筹码,想方设法想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占为己有。而法官却在处处偏袒男方,从男方没有证据就能当原告,把女方从原告变成被告来看,这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
其中还有一些细节,在女方寻找被男方接走的孩子时,女方曾去幼儿园找过,幼儿园里有位老师是男方的亲戚,女方去了才知道男方竟然给孩子办理了退学,而女方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不仅如此,那老师还给男方通风报信,让男方完美地避开了女方的寻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双亲是具有探视权的,更何况女方还没和男方离婚,男方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女方因找不到孩子两次报警,第一次报警时,接听电话的警察态度十分恶劣,全然不顾因见不到孩子而焦急的女方的感受。第二次报警时是另一名警察接听的,是他帮助了女方。
因为女方带娘家人去夫家找孩子进而报了警,所以在女方回到娘家后,男方他爸就打电话来责怪女方,说他知道孩子的下落,之所以不说是怕被男方骂。现在男方因收到警察的通告而骂了他爸,他爸就将受到气撒到女方头上,还数落女方娘家。在这里不得不提醒一下,动用暴力的是男方,接二连三触犯法律也是男方!
找到孩子的下落后,男方并没有让女方和孩子见面,于是女方只好自己找去。女方找到孩子时,却发现孩子对自己有了恨意,不愿跟女方回去。原来在这段时间里,男方竟一直在向孩子灌输仇恨,说女方如何如何抛弃他。不亏是把家暴当传统的人,竟然教导七岁左右的小孩去仇视他的妈妈!
在男方接走孩子后的那段时间里,男方曾向女方讨要孩子的学费,女方那时还不知道男方早已给孩子办理了退学就没搭理他,而男方便借机跟孩子说是女方不给学费让他上学。想来仇恨的种子就是在那时种下的!男方平时很会花言巧语,看着也是人模狗样的,没想到背地里如此无耻至极。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除了再次法庭相见,没有别的路。
每次开庭时,法院都会提前通知,第一次开庭时男方故意不去,这不是藐视法庭是什么!而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却一边倒的偏向男方,漠视女方的权益。就因为男方私下里与法官相谈甚欢,而女方没有私下里找法官攀交情,所以被区别对待了?法官与男方一唱一和,忽悠女方为男方谋取最大的利益。这是法官该做的事?看着怎么那么像是男方的律师!
如果法院是这样的存在,也难怪男方会藐视法庭了!无论多少证据,无论多完美的法律,要是没有公正无私的法官,证据就是一堆废纸,法律也如同虚设!!!
这本是一件很简单的离婚案,过程却是非常复杂,原因在于其中多了很多算计。女方只是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所以一开始才想和离,把夫妻共同财产让给男方。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两个孩子都在女方那,男方是要承担义务出抚养费的。所以男方上午答应下午反悔,避开第一次开庭后找借口接走年龄较大的男娃,孩子一人一个,这样他就不用承担抚养费了。然后男方就以将夫妻共同财产留给男娃为由,将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占为己有,只字不提另一个年龄较小的女娃。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还有一笔债务,退一万步讲,要是真挂在男娃的名下,那笔债务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