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按照学校关于2024年五一节放假的通知,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5日。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校园安全和谐,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五一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请您叮嘱孩子做好以下事项: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引导
要多途径、全覆盖,重点针对防盗、防诈骗、防不良网贷、防火、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等强化教育引导;要提醒学生提高反诈防骗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提醒学生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各类违禁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宿舍内组织饮酒甚至酗酒;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确保假期学生宿舍安全。
三、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工作
所有离校学生应当在4月28日前通过“奥蓝学生管理系统-节假日去向”功能如实进行法定假日去向登记,不得瞒报去向,学生在五一法定假日期间离校外出不回家的,应当主动告知家长个人行踪,并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四、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做好传染病预防
五一期间,学生应保持规律的作息,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少熬夜、多锻炼,宿舍常通风、勤洗手;如需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建议佩戴口罩,尽可能降低流感、肺结核等各类传染疾病的感染风险。
五、重申纪律要求,维护学习生活秩序
1.假期期间,所有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组织包车、旅游活动等;不得组织、参与非法集会,不得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个人从事校外勤工俭学的,应注意远离安全隐患,不从事超出个人能力和劳动强度的兼职工作,因参加或组织以上活动发生的一切后果,须自行承担。
2.法定假日期间留在学校的学生,仍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不得夜不归宿,晚间仍须在宿舍关门前返回宿舍就寝。
3.有课学生应当于4月30日完成当天所有课程方可离校,并于5月5日晚自习课开始前返校。无特殊原因,法定节假日前后一天不准假,未经准假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车票、车次等原因一般并非允许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客观理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凡未按时返校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课程安排,学生4月30日(周二)晚上的所有课程停上,补课顺延;4月28日(周日)补上5月2日(星期四)的所有课程,5月11日(周六)补上5月3日(星期五)的所有课程。
5.假期期间,凡违反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及相应处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者,移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顺祝假期愉快!
江苏工院家长学校
2024年4月24日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按照学校关于2024年五一节放假的通知,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5日。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校园安全和谐,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五一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请您叮嘱孩子做好以下事项: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引导
要多途径、全覆盖,重点针对防盗、防诈骗、防不良网贷、防火、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等强化教育引导;要提醒学生提高反诈防骗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
提醒学生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各类违禁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宿舍内组织饮酒甚至酗酒;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确保假期学生宿舍安全。
三、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工作
所有离校学生应当在4月28日前通过“奥蓝学生管理系统-节假日去向”功能如实进行法定假日去向登记,不得瞒报去向,学生在五一法定假日期间离校外出不回家的,应当主动告知家长个人行踪,并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四、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做好传染病预防
五一期间,学生应保持规律的作息,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少熬夜、多锻炼,宿舍常通风、勤洗手;如需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建议佩戴口罩,尽可能降低流感、肺结核等各类传染疾病的感染风险。
五、重申纪律要求,维护学习生活秩序
1.假期期间,所有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组织包车、旅游活动等;不得组织、参与非法集会,不得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个人从事校外勤工俭学的,应注意远离安全隐患,不从事超出个人能力和劳动强度的兼职工作,因参加或组织以上活动发生的一切后果,须自行承担。
2.法定假日期间留在学校的学生,仍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不得夜不归宿,晚间仍须在宿舍关门前返回宿舍就寝。
3.有课学生应当于4月30日完成当天所有课程方可离校,并于5月5日晚自习课开始前返校。无特殊原因,法定节假日前后一天不准假,未经准假不得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车票、车次等原因一般并非允许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客观理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凡未按时返校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课程安排,学生4月30日(周二)晚上的所有课程停上,补课顺延;4月28日(周日)补上5月2日(星期四)的所有课程,5月11日(周六)补上5月3日(星期五)的所有课程。
5.假期期间,凡违反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及相应处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者,移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顺祝假期愉快!
江苏工院家长学校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