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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香港黄洁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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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9月9日早上9点,香港旺角警署接到一通语焉不详的报案电话:
“警察吗,你们来弥敦道了没有?太恐怖了,我都不敢下楼了,你们快点过来……”
“您慢点说,发生了什么事?具体地址是什么?我们马上就过来,不要……”接线员耐心地安抚着电话那头的报案人员,谁知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对方竟直接挂线了!
应该是发生了可怕的事情吧?但你也不说具体地址,当年的电话又没来电显示,撂下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是让人猜吗?丈二摸不着头脑的接线员放下电话后便耐心地守在值班室等待电话铃声的再次响起,因为他知道如果真有发生什么可怕的刑事案件,报案人一定会再打过来,甚至他还联系了在弥敦道附近巡逻的巡警四处打探情况。
然而在接下去的一个多小时里,警局的电话却再也没有响起过……
难道这只是一个恶作剧?谁知就在接线员长舒了一口气的10点11分,接警室的电话又一次急促响了起来,不过这次打电话来的却不是之前的那位中年男子而是一名中年妇女:
“阿Sir,出人命了、出人命了,弥敦道新兴大厦7楼楼梯间有人死了,一个女孩,太吓人了,你们快点过来吧……”
接线员挂下电话迅速将情况汇报给上峰,接着又通知就近的同事前往事发地点,10分钟后,第一批警员便抵达了新兴大厦,发现在7楼到8楼的楼梯拐角处果然躺着一具呈“大”字形的女尸:
死者年龄约18、19岁,长发过肩、下身赤裸,脖子上被一条女式白色内裤紧紧勒住(也有报道称是白色手帕),并且由于凶手用力过猛导致内裤深陷死者皮肤、舌头外翻、七窍流血,尸体的旁边还放着一件绿色女式长裤,大腿间还夹有透明胶带。
探员们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锁并仔细搜查了一遍,在绿色长裤内翻出数枚硬币;7楼的楼梯口捡到一把雨伞、台阶上找到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部红色收音机;塑料袋旁边还放着一双红色高跟鞋,除此之外他们并未获取到其他线索,也没有找到任何足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证。

中午12点,案件被转交给重案组,法医汤明第一时间对尸体进行了简单的勘查:
根据尸斑判断,女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上午9点30~10点30分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尸体未被移动过,相信这里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同时女尸的下身检测出男性精液残留,初步推测这应该是一起奸杀案。
这些线索让警方感到很是疑惑,因为上午9点30到10点30、旺角弥敦道、人来人往的新兴大厦、楼梯拐角处光天化日之下奸杀少女……这现实吗?何况探员们走访了一遍后楼里的住户都表示,该时间段内并未听到任何动静和呼救声。
最重要的是警署9点接到的那通报案和本案是同一起吗?倘若是的话,该报案人不可能在死者刚死亡就看到尸体吧?也就是说死亡时间就应该在8点50左右?那就和法医给出的死亡时间前后相差了近1~2个小时啊?
而如果不是同一起的话,为什么那位报案人说的地点也在弥敦道?又为什么之后再未打过电话?
当然,警方暂时也没空去梳理这个问题,因为眼下的关键是确认死者身份,因此时任重案组组长黄定邦立即将死者的照片及相关资料送交失踪人口调查科以及全港各警署,但没想到就在一个多小时后竟有人主动找上门了。
下午两点左右,旺角警署走进一位中年男子,来人自称名叫黄锦源,慌慌张张地对接警的探员说道:“阿Sir,我的女儿黄洁云失踪了,你们能帮我找一下吗?”
接警员:“你女儿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黄锦源:“早上八点多离家上班,可现在还没到公司。”
接警员:“什么?今天早上八点?这才多少个小时啊?一个成年人了,说不定她突然有事呢?你这不是捣乱么?自己先找找看吧。”
黄锦源:“不会的,阿云如果有事不能去上班一定会打电话和我们说一声的,可公司说没有接到她的请假电话,她也没打电话回家和我说,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
接警员:“那你有你女儿的照片没?”
黄锦源:“有,我刚好带来了。”
说着黄锦源便从口袋中掏出一张证件照递给了接警员,而当看到照片中的女孩模样后,接警员顿时眼前一亮,因为此人就是上午死在新兴大厦楼梯间的无名女尸,甚至连发型都没有任何变化。
于是接警员立即差人带着黄锦源前往验尸房辨尸,经辨认,那具无名女尸的确是黄锦源失踪了6个多小时的19岁女儿黄洁云!

时年19岁的黄洁云与父母亲一同住在新镇地街的某单元楼里,虽然她从小学习成绩不好但非常乖巧、懂事,小学毕业后便开始外出工作贴补家用,下班后还承包了家中大部分的家务。
起初的几年,她做过熨金工、钉装工,三年前跳槽到大角咀福全街的一间手套厂做起了缝纫工,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到傍晚6点,工作也非常努力、上进,并且至今都没有结交过男朋友。
一般情况下黄洁云都会在早上8点40分出门前往工厂上班,而案发当天她虽身患重感冒可刚好工厂要赶工一批手套,不得已只能带病坚持上班。谁知自出门后父亲黄锦源就一直担心女儿的身体状况,因此中午打了个电话到手套厂想让她下午提早下班。
可令黄锦源没想到的是,工厂主管告诉他,黄洁云一直就没来上班,而且也没有请假,感到不对劲的黄锦源和妻子商量了一会便决定报警求助。
听完这番讲述警方感到更加困惑了,因为黄洁云从住所到工厂是不需要经过新兴大厦的,那完全就是相反的方向,按当天工厂的情况来看(任务多需要赶工)黄洁云也绝不可能主动走到新兴大厦,难道她是被绑架了或是被人给骗过去了?
如果是绑架的话凶手绑她就为了性侵吗?而如果是骗过去的话又会是谁将她骗过去的呢?

为了解开以上谜团,重案组决定到黄洁云住所了解一下情况,与此同时鉴证科和法医汤明也对尸体以及现场收集到的物证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分析、勘测。
9月9日下午四点,一行人跟着黄锦源来到黄家,那是一个三室一厅的自置居所,夫妻俩住在主卧,旁边是黄洁云卧室,另外紧挨着厨房还有一个小房间则被黄锦源租给一名25岁的洗衣粉推销员罗容福,但由于工作性质,此人并不是每天都会回来住。
“这个罗容福和你的女儿很熟吗?”重案组组长黄定邦问道。
“不太熟悉,但是大家都住在一起,所以……偶尔两人还是会交谈吧。”黄锦源回答。
“哦,那你女儿还有什么关系比较好的异性朋友吗?”黄定邦追问。
“没有,我女儿非常乖的,她下班就回家,最大的爱好就是听音乐,几乎不会单独出门或者约朋友外出,我很肯定她没有任何关系好的异性朋友或男朋友,甚至连女性朋友都不多。”一旁的黄洁云母亲带着哭腔说道。
“嗯,我等等需要拿点你女儿的遗物带回去调查。”说完黄定邦带着探员四处搜寻了一圈,发现没有什么疑问后便取走了黄洁云房间的遗物与探员一道回了警局。
虽然黄家父母都表示女儿没有什么异性好友也没有男朋友,但毕竟是出了命案,基本的调查、走访工作还是要进行的。于是警方将10余名与黄洁云认识的同龄青年一一请到警署进行问话,可一番询问下来却没有发现任何疑点,这些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据。

能够找到的“熟人”都没有嫌疑,她自己又绝不可能在身体抱恙且工厂任务繁重的时候独自前往新兴大厦,难道真的是被人绑架过去的?可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绑架一个成年女子怎么看都不太现实吧?
就在所有人都猜测着凶手的行凶轨迹之时鉴证科突然有了惊人的发现,他们在勒死黄洁云的那条内裤上套取到八枚清晰的指纹,分别是:右手五只手指、左手拇指、食指以及小指!
按理说凶手如此用力勒死黄洁云一定会留下十个手指的指纹,为什么这条内裤上会少了两个?而且你少左右手的小拇指或大拇指都还好理解,怎么可能会少了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难道凶手只有八个手指头?Ta的左手由于某种原因却是了中指和无名指?
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重案组异常兴奋,因为假如凶手真的只有八个手指那特征可太明显了,问问黄锦源夫妻黄洁云是否有认识八个手指头的异性朋友不就结了?
于是乎,几名探员马不停蹄地来到黄锦源住所,哪知刚开口询问他们就得到了一个确切的回答——租客罗容福正是八个手指头,并且少的就是左手中指和无名指!
原来罗容福曾在五金厂做过学徒,可由于学艺不精,在一次操作机器的时候不小心被轧断了两根手指,而警方采取了罗容福指纹进行对比后发现那八枚指纹还真就是他的。
不管凶手是不是他,至少此人是接触过甚至最后一个接触过黄洁云的吧?
此时罗容福并不在黄家的租房,通过查询后警方获悉其父母的住址就在大埔元洲仔村,于是探员们又驱车前往上址想要“碰碰运气”,可惜到达罗家却发现他刚离开一个小时……
这就让重案组警员很是沮丧了,因为罗容福并不常回老家,今次特意回来会不会是发现事情败露向父母做告别准备畏罪潜逃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想要抓住他就不容易了,毕竟由于工作性质他经常出入香港,说不定现在都已经离境了。果不其然,之后连续两天大家都没有发现他的行踪。

9月13日,遍寻不见人影的香港警方发布了通缉令要求市民协助调查:
罗容福,男,25岁,身高五呎四吋,身材健硕,头发畧鬈曲,左手中指及无名指第一截被轧掉。最后报住地址是新填地街398号,失踪时穿印有蓝、绿圆点白色夏威夷恤衫、深色长裤、枣红色皮鞋,说话带客家口音,有口吃毛病。
本以为这则通缉令会“石沉大海”,没想到发出去的当晚警方就收获了“大礼物”,罗容福竟然主动打了个电话给黄锦源家(接电话的是黄锦源妻子),只不过他并非来认罪而是替自己辩护的:
“黄太太,我不是凶手,那天早上我刚好回住所,看到逼良为娼的文兴手下三、四个马仔把阿云带到新兴大厦,我觉得可疑就跟了上去,可进入大厦后却把他们跟丢了,我怀疑他们会在楼梯上,于是又从顶楼沿着楼梯往下搜寻,在7、8楼转角处看到了阿云。但此时她已经倒在地上没了动静,因此我想要解开勒在阿云脖子上的内裤,却听到有脚步声走近,我害怕别人误会是我杀的人,更害怕是文兴手下返回来了,所以赶紧逃跑,没想到竟然被说成是杀人凶手。”
听完这段辩解黄锦源妻子对他说:“既然你是无辜的,那就去警局解释一下吧。”
而罗容福的回答是:“好,我马上就去!”
虽然这番解释我们现在听着好像有点离谱,但警方却不这么认为。因为罗容福的确经常白天才返回黄锦源住所睡觉,那个叫做“文兴”的社团也确实经常被群众举报在油麻地一带逼迫、绑架少女从事色情行业。最重要的是警方想不明白和黄洁云不太熟的罗容福是如何将她骗过去的(根据黄洁云父母的说法,两人似乎都很少碰面),如果是绑架又怎么一个人实施的。
然而一天时间过去了,罗容福却始终没有到警局解释,这就让重案组莫名紧张了起来,难道他是想要拖延时间以便潜逃内地?
越想越觉得气愤的黄定邦也不愿继续干等了,他立即通知各警署加大搜查力度,发誓只要罗容福没有离境一定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谁知他的这个“誓言”还真的应验了,2天以后的9月16日,他们果然找到了罗容福,只不过找到的却是一具尸体……

1975年9月16日下午4点,警方接到当地群众报警称在油麻地德昌里18号二、三楼的后楼梯间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看着很像是前几天被通缉的罗容福。
挂下电话重案组以及法医火速赶到了事发地点,只见一个年轻男子利用自行车胎内胎吊死在窗框上,脚底下还垫着一个梳妆台。
经辨认,此人的的确确就是被通缉的嫌疑人罗容福,然而没等他们高兴多久新的疑团却接踵而来:
1.罗容福上吊应该是畏罪自杀吧?可经过法医汤明的尸检显示,罗容福死因为咽喉被割断而非上吊窒息死亡,他的两只手手腕部位也有刀伤;
2.不是自杀那就是他杀的了?伪造成上吊自杀的假象是为了迷惑警方?然而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凶器,不得已警方只能扩大搜寻,最终在同一栋楼的5楼找到一把小刀,经对比就是割断罗容福脖子的凶器,可刀上没有找到第二个人的指纹只有罗容福自己的;
3.同样是在5楼,警方找到一封未署名的遗书,内容大致是写这封遗书的“作者”与黄洁云彼此相爱,但遭到黄洁云父母的强烈反对,因此两人决定殉情自杀。而根据遗书内容,女方黄洁云已死,如今罗容福也死亡,遗书还是在罗容福死亡地附近捡到,因此这封遗书应该是罗容福所写的吧?
可经仔细比对,遗书一定【不是】罗容福所写,因为这和他的笔迹完全不一样!
4.警方在此期间发现几张罗容福与黄洁云的私人照,看情况他们的关系绝非黄锦源夫妇说的那样“不太熟”,好像还真就是恩爱的情侣,这似乎也“符合”那封遗书的说法(假如遗书的“男主角”确实指的是罗容福的话),然而汤明发现黄洁云体内的精液确实是罗容福所留……

所以这宗“双尸案”背后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很遗憾警方也不知道,眼看最大的嫌疑人已经死亡,只能当做是罗容福奸杀黄洁云后畏罪自杀匆匆“结案”。因为鉴识人员认为,罗容福留下的八个指纹位于「困成绳状」的内裤两头,属于用力拉扯后留下的,符合勒杀动作,倘若他是想要解开内裤,指纹应该位于中间,也就是说罗容福撒谎了,他就是杀死黄洁云的凶手。
可这样的结果却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因为确实有很多疑点无法将整个案件串联起来:
首先,那封遗书就无法解释了,因为它被确认了无数次的的确确不是罗容福所写,而遗书中的“女主角”是黄洁云,如果“男主角”并非罗容福而是另有其人,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场又那么符合我们所看到的“剧情”?如果“男主角”是罗容福,为什么笔迹又不是他的?难道还可以找人代写遗书吗?他为什么要找人代写呢?
【其实关于“遗书”的问题,警方当年有被逼问过,然后他们给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解释——这是罗容福捡到的,黄洁云可能只是刚好重名了!真把我给看乐了…】
其次,罗容福究竟是怎么死的?别说他是吊在绳子上后再割喉咙的,法医汤明根据现场血迹的喷溅情况判断,他是在地面先被割喉咙后才吊上去的,而这种状态(伤势)下他自己是很难爬上梳妆台完成上吊的。再说如果是自杀,他采用如此复杂的方式图什么呢?
而如果不是自杀,为什么刀子上又没有别人的指纹?甚至现场都没有找到足以证明他杀(他人进入现场)的鞋印?
第三,根据时间线来判断,9月9日那天早上警方接到的第一通电话应该是真的,因为黄洁云8点40出发后步行的话8点45~8点50就可以抵达800米远的新兴大厦,具体的报警时间也就在5分钟后的8点52分。可警方调查新兴大厦后确认,除中年妇女外没有人拨打过报警电话,弥敦道也没有发生任何刑事案件,最重要的是警方最后通过查询发现该报警人使用的是类似于虚拟拨号的「单向拨号」方式。
正常人在发现命案、极度恐惧的情况下怎么可能选择使用单向拨号呢?所以这个人会是谁呢?为什么会在法医推断的黄洁云死亡时间之前就报警了呢?他难道有“预知死亡”的能力?
第四,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即罗容福和黄洁云究竟是不是情侣呢?根据发现的照片来看,两人关系应该不一般,所以为什么黄锦源夫妻称女儿和罗容福“不太熟”呢?难道是黄洁云隐瞒了自己和罗容福恋爱的事情吗?
如果夫妇俩真不知道女儿与罗容福关系的话,请问“遗书”中为什么会说“遭到黄锦源夫妇的强烈反对”?如果黄洁云没有隐瞒,“遗书”中说的就是事实,那女儿都死了,夫妇俩为什么始终不愿承认两人的关系(他们始终坚持自己不知道)?有什么秘密会比宝贝女儿的命更重要?

第五,最关键的问题还是一个人究竟是如何于大白天做到在170多住户、一楼还开满商铺的大楼楼梯口奸杀少女的?且不说控制住受害人保证不叫喊、不逃脱的问题,试问凶手如何确保过程中一定没有闲人往来?要知道那个时间点正是上班、上学、买菜的高峰期。而如果黄洁云是自愿的,罗容福又为什么要杀她呢?
那有没有可能是罗容福先杀人后侵犯尸体呢?也不太可能,因为根据法医判断,发生性行为的时候黄洁云人应该还活着(通常情况,死后才被侵犯的女性不会产生分泌物,而她体内有检测到女性分泌物)!
总之,这起案件处处透露着矛盾,几乎每一个证据都能找到另一个逻辑或事实上的反证来推翻。而根据以上疑点,我看到网友们有讨论出一个关于这件案子较为合理的解释,即罗容福的确没有亲手杀人,但他是帮凶,一直以追求者的身份暗中接近黄洁云,因为他其实就是自己电话中说的那个逼良为娼的“文兴”团伙成员!
案发当天他先将黄洁云骗至大厦并在某个房间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随后立即利用这个威胁、强迫黄洁云并将她交给了团伙马仔。可没想到女孩宁死不从、激烈反抗,团伙成员恼羞成怒最终将她勒死,而从房间走出来发现出命案后罗容福确实上前试图解开内裤查看受害人是否已经去世,但刚好听到有人走动只得作罢。
警方发出通缉令后他或许是因为害怕又或许是因为内疚便透露了团伙的信息,没想到团伙成员一直提防、监视他,得知罗容福“告密”后就找了个理由将他骗出来灭口,并根据罗容福和受害人的微妙关系撰写了那封遗书、擦拭自己的痕迹、伪造寻获凶器上的指纹以迷惑警方。
之所以制造上吊的“假象”不过是想要尽快让人发现尸体,因为他上吊的地方是在窗框处,吊在上面的话即便路过的人也有可能看到,这样一来警方就会更快结案。
至于那通报警电话则是某个大厦的住户所打,只不过他看到的并非黄洁云尸体,而是看到有一个自己认得到的可疑人员在挟持、跟踪或诱骗黄洁云。他明白此人一定会伤害黄洁云,属于“提前发出警报”,又因为担心对方也看到了自己,这才选择使用单向拨号的方式。毫无疑问,那个可疑人员就是“文兴”团伙成员之一的罗容福,也只有该团伙成员的身份才会让人警觉!

这样的推理唯一无法解释的地方似乎就只有指纹了?然而这个所谓的证据其实是存在巨大“漏洞”的,因为1975年他们根本不具备在布质材料上提取指纹的能力,何况不多不少刚好8枚!
很可惜,这起离奇命案的真相究竟如何至今都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我也只是提供、总结一个我看到的且认为比较靠谱的解释,毕竟当年的案件负责人黄定邦退休开设电视专栏后也说不出个一二来……或许这桩奇案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了。
---------------本文作者 天下人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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