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燃气居民价格为
第一档气量0-370(含)方米3.4元,
第二档气量370-560(含)方米4.08元,
第三档气量370-560(含)方米5.1元
东莞居民水费收费标准
第一档在22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为1.72元;
第二档在22立方米到4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为2.58元;
第三档在4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为5.16元。
东莞居民电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45元/度。
居民每户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夏季标准,每年5月至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802。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电价为0.6302。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电价为0.8802。
2、非夏季标准,每年1月至4月和11月至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802。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电价为0.6302。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电价为0.8802。
选择执行分时的居民用户,是按先分时,后阶梯的计算方法。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对应电价计算全部电量的基础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其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电费,基础电费与加价电费之和为居民总电费。
第一档气量0-370(含)方米3.4元,
第二档气量370-560(含)方米4.08元,
第三档气量370-560(含)方米5.1元
东莞居民水费收费标准
第一档在22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为1.72元;
第二档在22立方米到4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为2.58元;
第三档在4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为5.16元。
东莞居民电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45元/度。
居民每户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夏季标准,每年5月至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802。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电价为0.6302。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电价为0.8802。
2、非夏季标准,每年1月至4月和11月至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802。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电价为0.6302。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电价为0.8802。
选择执行分时的居民用户,是按先分时,后阶梯的计算方法。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对应电价计算全部电量的基础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其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电费,基础电费与加价电费之和为居民总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