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校电动车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但是这些并不是全面禁止电动车的理由,完全可以通过更细化的方法进行针对性的行动或者更长期、更温和的办法去解决
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包括骑行安全和夏季电动车密度堆积可能造成的燃烧隐患,骑行安全其实和电动车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责任的主体在骑行者身上,对发生的电动车碰撞事故进行大致分析可以知道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在于骑行者没有安全观念,导致日常在校骑行速度超出电动车安全骑行速度较多或者在视野盲区没有集中注意力最终导致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最后酿成悲剧。骑行安全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落实在骑行者身上,如定期进行骑行安全教育,对事故主要责任骑行者加大处罚力度树立典型,对日常超速电动车举报的落实等对骑行安全意识薄弱的骑行者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并不需要全面禁止电动车去达到防止电动车安全事故的目的
第二个主要问题是乱停乱放现象带来的安全隐患。这点作为在校学生,能在日常生活中有深刻的体会,问题重灾区的位置在于教学楼和宿舍下的空地。如我所在的j栋,在之前作为主要人行通道的j1楼前空地道路被电动车堆放后,只有容许双电动车通行的宽度,在放学期间人流拥挤,在教一则更为严重。刚开学时电动车堵塞人行道导致学生从车与车之间的缝隙不断绕行,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现象。乱停乱放现象主要问题在于学校没有预见性地对电动车数量进行统计和对电动车停放规定过于宽泛,没有进行统一的规划,导致有限的停放区在电动车快速增长之后显得杯水车薪,所以车主在规划的停放区之外进行停放,之后停放的车主依次模仿导致原本是正常道路的位置被严重堵塞。对于第二个问题,应该解决的痛点是电动车停放区在哪里,该多大,如何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停放。对于停放区位置和大小的确定,应该通过不同位置附近空余空间的调查和高峰电动车的数量进行确定。以教一为例,将附近基本上不被使用的空余篮球场作为零时停放点是非常明智的对策,但是由于篮球场出口较小,内部停车规划难以明确导致电动车堵塞难以进出,最终导致车主趋向停在教学楼门口进行更方便的骑行。因此在确定合理的停放位置和停放区域面积之后,应该考虑如何去引导学生进行正确合理的停放。安理工的做法或许可以提供一些借鉴,在教学楼门口设置金属支架形成定距间隔最终引导电动车等距有次停放。在本校,采取同样的办法由于成本和电动车数量过多可能并不适用,具体措施需要根据高峰期停放数量作具体分析,然而其核心值得借鉴的一点是对单个电动车的停放进行具体的限制。在本校,可以通过引导线,引导标志,停放范例,宣传标语等进行明示,并说明在不遵循停放规定的情况下发生安全隐患如自燃事故导致附近车辆损害,造成其他正常停放车主经济损失,乱停乱放的车主应该按一定比例赔付其他车主损失等,倒逼车主进行合规的停放。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对单个电动车停放位置的规划应该建立在整体停放地区面积及位置合理的情况下,否则对车主来说单一的停放限制只是额外的附加责任,即使很好做到了单个位置的规划由于整体面积不足,位置过于偏远,在侥幸心理下极有可能会发展成有限规划区域内的乱停乱放,最终导致责任主题难以划分、造成经济损失后难以合理进行赔付者和被赔偿者之间的界定
此外,还存在一些小问题,如电动车改装,电动车外置音响不分位置和时间外放或者摩托车的声音在车主主观控制下过大等,也需要针对化的采取措施整治,这里只对我认识到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不展开进行一一赘述。
最后,我希望如果全面电动车的政策实施,那么请一视同仁,无论是教职工还是外来的留学生、不同年级的学生、不同职位的学生、不同社团的学生,不同划分的车主不应该区别对待。在客观存在的问题之下不能因为大部分人因为理解并想解决存在的问题让出利益,而使小部分的人没有作出利益让步的必要从而成为政策下享有特权的人。尽管这看上去不合理,但是这是在不合理的政策下能使政策保持一些合理性的为数不多的办法。
我不支持原本可以细化解决的问题因为追求速度和效果采取宽泛而没有人情味的措施,从大一到大三我见过很多人因为各种不合理的政策骂过学校如晚自习,跑操,不平等的宿舍安排等,与学校离心离德,没有对母校的归属感,我也不希望看到有电动车的学生和学校之间因为不合理的政策发生矛盾,尽管学校可以通过暂时的压制去使学生屈服,但是一个可以被称为母校的大学一定具有母亲的一些特性,而学校对学生的宽容理解和之后采取的人性化政策,毫无疑问是使每个学生在无数年后回想起来依旧觉得就读在此,成长在此,毕业于此是一种莫大幸运的源头活水
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包括骑行安全和夏季电动车密度堆积可能造成的燃烧隐患,骑行安全其实和电动车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责任的主体在骑行者身上,对发生的电动车碰撞事故进行大致分析可以知道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在于骑行者没有安全观念,导致日常在校骑行速度超出电动车安全骑行速度较多或者在视野盲区没有集中注意力最终导致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最后酿成悲剧。骑行安全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落实在骑行者身上,如定期进行骑行安全教育,对事故主要责任骑行者加大处罚力度树立典型,对日常超速电动车举报的落实等对骑行安全意识薄弱的骑行者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并不需要全面禁止电动车去达到防止电动车安全事故的目的
第二个主要问题是乱停乱放现象带来的安全隐患。这点作为在校学生,能在日常生活中有深刻的体会,问题重灾区的位置在于教学楼和宿舍下的空地。如我所在的j栋,在之前作为主要人行通道的j1楼前空地道路被电动车堆放后,只有容许双电动车通行的宽度,在放学期间人流拥挤,在教一则更为严重。刚开学时电动车堵塞人行道导致学生从车与车之间的缝隙不断绕行,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现象。乱停乱放现象主要问题在于学校没有预见性地对电动车数量进行统计和对电动车停放规定过于宽泛,没有进行统一的规划,导致有限的停放区在电动车快速增长之后显得杯水车薪,所以车主在规划的停放区之外进行停放,之后停放的车主依次模仿导致原本是正常道路的位置被严重堵塞。对于第二个问题,应该解决的痛点是电动车停放区在哪里,该多大,如何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停放。对于停放区位置和大小的确定,应该通过不同位置附近空余空间的调查和高峰电动车的数量进行确定。以教一为例,将附近基本上不被使用的空余篮球场作为零时停放点是非常明智的对策,但是由于篮球场出口较小,内部停车规划难以明确导致电动车堵塞难以进出,最终导致车主趋向停在教学楼门口进行更方便的骑行。因此在确定合理的停放位置和停放区域面积之后,应该考虑如何去引导学生进行正确合理的停放。安理工的做法或许可以提供一些借鉴,在教学楼门口设置金属支架形成定距间隔最终引导电动车等距有次停放。在本校,采取同样的办法由于成本和电动车数量过多可能并不适用,具体措施需要根据高峰期停放数量作具体分析,然而其核心值得借鉴的一点是对单个电动车的停放进行具体的限制。在本校,可以通过引导线,引导标志,停放范例,宣传标语等进行明示,并说明在不遵循停放规定的情况下发生安全隐患如自燃事故导致附近车辆损害,造成其他正常停放车主经济损失,乱停乱放的车主应该按一定比例赔付其他车主损失等,倒逼车主进行合规的停放。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对单个电动车停放位置的规划应该建立在整体停放地区面积及位置合理的情况下,否则对车主来说单一的停放限制只是额外的附加责任,即使很好做到了单个位置的规划由于整体面积不足,位置过于偏远,在侥幸心理下极有可能会发展成有限规划区域内的乱停乱放,最终导致责任主题难以划分、造成经济损失后难以合理进行赔付者和被赔偿者之间的界定
此外,还存在一些小问题,如电动车改装,电动车外置音响不分位置和时间外放或者摩托车的声音在车主主观控制下过大等,也需要针对化的采取措施整治,这里只对我认识到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不展开进行一一赘述。
最后,我希望如果全面电动车的政策实施,那么请一视同仁,无论是教职工还是外来的留学生、不同年级的学生、不同职位的学生、不同社团的学生,不同划分的车主不应该区别对待。在客观存在的问题之下不能因为大部分人因为理解并想解决存在的问题让出利益,而使小部分的人没有作出利益让步的必要从而成为政策下享有特权的人。尽管这看上去不合理,但是这是在不合理的政策下能使政策保持一些合理性的为数不多的办法。
我不支持原本可以细化解决的问题因为追求速度和效果采取宽泛而没有人情味的措施,从大一到大三我见过很多人因为各种不合理的政策骂过学校如晚自习,跑操,不平等的宿舍安排等,与学校离心离德,没有对母校的归属感,我也不希望看到有电动车的学生和学校之间因为不合理的政策发生矛盾,尽管学校可以通过暂时的压制去使学生屈服,但是一个可以被称为母校的大学一定具有母亲的一些特性,而学校对学生的宽容理解和之后采取的人性化政策,毫无疑问是使每个学生在无数年后回想起来依旧觉得就读在此,成长在此,毕业于此是一种莫大幸运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