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监理的单子把监理摘出去了,接生产经理的单子把经理摘出去了,最后把炸弹留自己手里。典型的自己蠢害人害己。至少施工单位都恨死他了,发个单子都延误滞后,本来都是罚款了事,现在要坐牢。只是可怜死了的三个工友,或许可以避免的。
三个问题:个人原因为什么不送达?监理的单子他为什么要签收?生产经理给的他为什么要接?
幸好是实习生,否则造成了严重后果间接害死三个人公司还要找他索赔
三个问题:个人原因为什么不送达?监理的单子他为什么要签收?生产经理给的他为什么要接?
幸好是实习生,否则造成了严重后果间接害死三个人公司还要找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