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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芦溪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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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芦溪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现将我县今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
根据《江西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关于入闱面试比例的规定,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详见《江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县教育局将电话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并保持网报电话畅通。
二、时间
6月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三、地点
芦溪县教育局(芦溪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多媒体教室。
四、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必须入闱考生本人参加,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能如期毕业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等);
5.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但未发放证书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条件,注明层次、学科和教师资格证号的证明”);
6.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满五年、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须提供在2023年2月17日前取得的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满5年的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
7.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供在2023年2月17日前取得的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在2023年2月17日前取得的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的特岗教师,须提供在2023年2月17日前由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
10.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与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所有入闱考生资格审查时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来源:易公教育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06-05 10: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