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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补贴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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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是什么?
团体标准是由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社会团体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现有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T)、社会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团体标准编号中的社会团体代号应合法且唯一,不应与现有标准代号相重复,且不应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已有的社会团体代号相重复。
江苏团体标准补贴政策汇总如下:
南通市通州区
新批准并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奖励8万元
常州市新北区
主导制定(标准文本中排位第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联盟标准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每个项目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主导修订(标准文本中排位第一)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每个项目半额奖励。
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联盟标准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每个项目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参与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每个项目半额奖励。
常州市
(1)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主导制定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前二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3)主导制定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4)主导制定省(市)地方标准或团体联盟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东台市
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并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第一起草单位,分别补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主导制(修)订团体标准发布,并有效实施1年以上的第一、二起草单位,补助10万元;对主要参与(排名2、3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并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单位,分别补助25万元、15万元、8万元、5万元。对参与(排名4、5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并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单位,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宿迁市
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对主导制(修)订团体标准,发布并有效实施1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要参与(第2、3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对新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对提出省级、市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研制项目并得到立项许可,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经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
高邮市
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各类标准。对当年主持(排名第一)或参与制修订(排名第二到五)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市级及以上地方标准、省级及全国性组织的团体标准并正式发布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主持每项分别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参与每项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
扬州市
对牵头制定全国性团体标准并依法公开的(起草单位排名前两位),给予不超过5万元/项的资助;对主导制定地方性团体标准并依法公开的,给予不超过2万元/项的资助。
启东市
对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省级以上团体标准制(修)订,对于第一起草单位,标准经批准立项后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实施发布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6万元;对于其他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7万元、3万元、2万元;
泰兴市
对新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以上团体联盟标准且排名起草单位前三的企业,分别最高奖励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IP属地:江苏1楼2024-07-01 15: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