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出考核(1)选拔转。2023级学生(含大类学生)可申请选拔转专业,大类内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应填报本大类之外的其他专业;大类外学生可申请大类内相关专业。学生所在学院按以下标准进行转出考核: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必修课学分绩须在专业(大类)排名前40%(含),且高等数学、通用英语成绩不低于75分;学科专长、特殊需求(学生因身体或学业等方面原因,在原专业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或因新高考改革选考科目不同,存在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予以审查核实。(2)选课转。2021级、2022级学生根据修读拟转入专业课程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2.转入考核(1)选拔转①学业优秀转专业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原则上按剩余名额(接收计划与学科专长、特殊需求名额之差)1:1.5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由拟转入学院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顺序录取,转专业成绩由平时成绩(60%)、面试成绩(40%)组成。3平时成绩计算办法: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绩(第一次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及排名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②学科专长、特殊需求转专业学生:由学校转专业评审专家组评估学科专长、特殊需求转专业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学生是否适合转入新专业。(2)选课转。考核选课转专业学生,由拟转入学院比对学生在校期间已修得课程和拟转入专业相应年级(前四学期或前七学期,含小学期)执行计划,原则上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建议修读学分)总学分相差不超过10学分,且所修课程符合拟转入专业基本课程要求者,即达到选课转专业要求。3.专业分流考核专业分流依据学生自主选择、学院自主分流和学校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学院要充分考虑,全程做好专业宣传指导工作,避免出现盲目跟风、扎堆选择某一专业情况。按照有利于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学科专业稳定发展的思路,根据分流引导、志愿优先、同志愿的学生按考核成绩排序,择优满足专业志愿。各学院将转专业考核结果和专业分流结果报送教务处,并提交平时成绩、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三)公示对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学校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纸质材料实名提交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对拟录取的专业分流学生,学院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纸质材料实名提交至相关学院。(四)公布结果公示期结束,学校公布转专业结果,学院公布专业分流结果。三、工作程序41.转专业:公布2024年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各学院拟定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并报送教务处→公布本年度转专业实施细则及计划→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学院审核、确定转出学生资格→面试(选拔转)/审核(选课转)→学校公示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2.专业分流:公布2024年专业分流计划→学生提交专业分流申请→学院审核→按学生填报志愿情况组织考核→学院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学院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3.详细工作程序见附件:2024年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一览表。四、其它1.学院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本学院转专业(专业分流)相关工作。2.为避免学生转专业、专业分流的盲目性,各学院应开展专业宣传工作,通过学业导师、班主任等,做好学生的专业认知及学业引导工作。3.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其修读课程学分要求及毕业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接收学院指导转专业学生制定后续学习的修读计划,尽快补修转入专业课程学分。4.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因个人原因须撤销申请的,应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名单公示结束后概不受理,联系电话86981303。5.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