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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不能栽于“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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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不能栽于“凡夫”
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源于“凡夫”,高于“凡夫”,但又不能栽于“凡夫”。而这需要“凡夫”之作者的自知之明:
一、以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的神话,取代作者念及的当日之女子,取代作者曾历过的一番梦幻,是一种升华。
二、以变成“通灵宝玉”的石头,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是一种表达。
三、既然升华的已升华,表达的已表达,“凡夫”之作者形象再不放弃,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就要栽于“凡夫”之作者的形象。
四、有“凡夫”之作者形象创存在,石头“记”神瑛绛珠,就是“凡夫”之作者的作品。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就栽倒在“凡夫”之作者的笔下,永远不能成为独立的神话。
五、只要“凡夫”之作者的形象存在,就永远限制着《石头记》,是“凡夫”之作者的作品。
六、值得庆幸的是,作者以自己的自知之明,解决了《石头记》不栽于“凡夫”之险境:作者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从源头上,放弃了自己“凡夫”之作者形象,直接注明: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曹雪芹披阅增删了该《石头记》。


IP属地:陕西1楼2024-07-04 22:26回复
    既然石头撰《石头记》,“凡夫”之作者就得知趣地退出,以避免石头撰《石头记》之神话,栽倒在“凡夫”面前。


    IP属地:陕西2楼2024-07-04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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