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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归巢之公用面积经营风波与物业费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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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宅小区中,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进行经营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常常引发业主的不满。那么,业主因此就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从燕归巢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并非一个绝对的答案。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需经过业主的同意,并且收益应当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
如果物业公司未经合法程序擅自经营公用面积,业主有权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返还收益。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直接拒交物业费。
物业费的构成包含了多项服务费用,如小区的设施维护、安保等。即使对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也不能否定物业公司在其他方面提供的服务。
但如果物业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且拒绝改正,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来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面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的问题时,业主应当依据法律,理性维权,而非简单地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


IP属地:山西1楼2024-07-12 14: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