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诉讼书及电子微信转账单(标注装修款)到五里法庭立案庭进行诉前调解立案,却遭到百般刁难。
先是在我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在诉讼书中提供过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号码的情况下,要求我在诉状中再次填写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和住址,对于被告在提供了姓名、性别、住址和手机信息后,除要求我写清对方出生年月日外,还要求我提供被告的身份证信息,并要我保证被告在提供的住址内居住,对于我说明的与被告的亲戚关系,要求我提供关系证明,并以不受理相威胁,以我不懂法,没请专业律师等语言进行羞辱。再我尽可能的完善完以上信息后,又以我没有足够的举证材料不予受理相威胁,逼迫我当场提供更多举证材料,按照其要求在对面打印店花40元提供了微信截图后,又是证据不足,不予以受理。经我千般恳求,在收下诉讼材料时,告知我领导极大可能不予以受理,让我恐惧担忧不已…
先是在我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在诉讼书中提供过身份证号码及电话号码的情况下,要求我在诉状中再次填写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和住址,对于被告在提供了姓名、性别、住址和手机信息后,除要求我写清对方出生年月日外,还要求我提供被告的身份证信息,并要我保证被告在提供的住址内居住,对于我说明的与被告的亲戚关系,要求我提供关系证明,并以不受理相威胁,以我不懂法,没请专业律师等语言进行羞辱。再我尽可能的完善完以上信息后,又以我没有足够的举证材料不予受理相威胁,逼迫我当场提供更多举证材料,按照其要求在对面打印店花40元提供了微信截图后,又是证据不足,不予以受理。经我千般恳求,在收下诉讼材料时,告知我领导极大可能不予以受理,让我恐惧担忧不已…